終結你死我活競爭:生命模式即將結束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九部》(45)

《我的行為動機》

人極難進行這種最根本的檢討,我為什麼在世界上做出這樣的行為?我的行為有什麼目的和意義?比如我剛出生時的哇哇大哭和長大以後在生活中做出的所有的行為有什麼區別?我為什麼會自私?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為的是什麼?認真一想,原來我所做出的一切,哪怕是一次呼吸,喝一口水,一抬手一動足,原來都是有目的的,這個目的被告知為生命的存在,我就是為了生命的存在而做出行為的。這個行為邏輯既簡單又清楚,我就是為了我的生命得以存在而做出所有的行為,我不做出這些行為,我的生命將不會存在。這個基本邏輯,給我的所有行為定了性,叫做生存行為。除此而外,我不會做出其他行為,因為既無目的,也無意義。

終結你死我活競爭:生命模式即將結束

人的行為動機就這樣毫無疑義地被確立,其後的一生,誰也不會越過生存目的半步。人們不假思索,都認為這個生存邏輯沒有任何問題,我們絕不會懷疑生存目的有什麼問題,這就確立了所有為生存做出的行為都是被允許的、正當的和必需的。每個人都被預設為自己而生存,為自己的生存利益作出一切行為。這種被預設的行為動機、行為目的、行為過程就成為了人類社會的基本理念和基礎秩序,以個人生命為中心的文明活動就此展開,就此構成複雜無比的社會形態。我們就被限定為以個人生命存在為背景的行動個體,個人生死為出發點為我們做出的所有行為賦予意義,任何行為都不會超出這個意義範圍,我們沒有想到,這種意義會左右人的一生,並讓人的一生再也沒有意義。

我們想不到,個人生命為行為基礎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這世界上的事物只有支援生存的意義,我們認識事物就看它對我們的生存活動有什麼用,有用的就加以利用,無用的就必須排斥。生命作為意義的前提其實是不可思議的,因為生命是最脆弱、最不可靠、最為短暫的存在,而且生命必須為獨立的個體,與存在與他者相對存在,生命不但不是絕對的存在,而且絕對會不存在,也就是絕對會死亡。以這樣的邏輯理念為行為的前提,會有什麼樣的行為?以生命為行為的出發點和依據,我們將會獲得什麼?獲得死亡之前短暫的而且是絕對個人化的利益。

無論個人怎麼說和怎麼做,都只能以自我生命的存在為目的和前提,即便是為社會為他人付出任何行為代價,都不過仍然是為了自己的生命利益。因為個人的生存需要得到社會和他人的支援,個人需要社會和他人的利益,所以需要交換式付出。一旦以個人生存目的為前提,就再無其他利益可言,人的所有行為都為換取個人的生命利益,所以被總結為一句話: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並不是自私自利的宣言,這是生命倫理的如實表達。

終結你死我活競爭:生命模式即將結束

以個人的生存為行為動機,將帶來多麼惡劣的行為過程和行為結果,打個最直觀的比方,人體組織的細胞都是以人為單位存在的,但是,它們要是以個體為生命的獨立存在,每個細胞都以自己的存在為前提,而生存的競爭將導致細胞與細胞之間的對立與衝突。真要這樣,那人體會是什麼狀態?人體是細胞之間的戰場,而人則成為受害者。如果人體因細胞之間的戰爭而崩潰,細胞還能存在嗎?得勝的細胞或者得勝的病毒能繼續存在嗎?雖然這個比方將生存行為的動機簡單化和直觀化了,但完全概括和表達了人類個人行為的基本意義。

人類就是一個放大了的人體,個人正如細胞一樣存在。然而,我們這些細胞在做些什麼?細胞與細胞之間發生了什麼?這難道還不清楚嗎?我們不但彼此站在自我的立場上進行利益的創造、劃分與爭奪,我們彼此間激烈的你死我活的對立性鬥爭何時停息過?我們無論以何種名義展開的戰爭與殺戮給人類的整體存在帶來了什麼?我們個人短短几十年的自我存在,給人類的整體存在帶來了什麼?而我們在這種生存競爭性存在中又得到了什麼?人類不安,誰人能安?

我們個人以生存為行為動機,註定了這種行為過程和行為結果是惡劣不堪的。最致命的還是,我們個人只能感知到生命的危險、緊張與痛苦,只能感知到存在對個人生命的壓迫,生命面對無處不在的死亡讓人只能做出相應的應激性行為,為了個人生命得以存在,我們得付出多麼大的努力,而這些努力全都被冠以自私自利的惡名。

終結你死我活競爭:生命模式即將結束

顯然,我們個人的任何自私行為都會對社會與他人造成損害,而生命的倫理必須要求個體的自私,這就是個人行為的災難性過程。個人從自我行為中獲得的痛苦,構成了個人悲劇性命運的實質,所有個人的悲劇性命運,自然就形成了整個人類的悲劇性結局,這又是為了什麼呢?(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