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那天,朋友約宵夜。
問他道,今日沒與女友度良宵?
其曰:“何時起,5月20成了節日?”
他們吵架了,原因是,當天沒有給女友表示“態度”。
其實,我也一直很奇怪,姑且說是情人節,情人節不是兩個人的節日嗎?
社會風氣帶來的認知,將其劃分為,男人單方面證明態度的日子,女人單方面收禮的時節。
有人問我,也有女性送禮的呀。
咱們拋開個人不談。
時下社會,以群體而言,是不是男人送禮的比例多點,女人收禮的趨勢佔優?
這時候又有人問,戀愛需要儀式感,生活離不開驚喜。
於是問題又回到了起點。——情人節不是兩個人的事嗎?男性的驚喜呢?
何以驚喜儀式,是單方面的一方人為另一方準備?
有兩個人,是十幾年的朋友,張幫李的忙,李請張吃飯。
如果張一直叫李幫忙,假以兄弟之情:“幫這點忙都不肯,朋友居然要報酬,十年情誼太假了”
愛情何嘗不是如此,要一方把錢掙了,把家務幹了,才叫愛。要一方把飯做了,把地拖了,才是真心。
這樣,真的能長久嗎?
有人懟我:“女人給男人生孩子了呀!”
若以此混蛋邏輯,男人是不是也給女人養孩子了!
如果女人把青春給了男性,男性是不是也把青春給了女性。
此類話過於敏感。
僅是想表達,無論愛情與友誼,都是相互的。
奇怪的是,但凡節日到來,預設就是男人該證明態度的日子。
你是我的情人,我送你一瓶香水,我也是你的情人,你可曾想過送我?
“啊!男性還能要禮物???”
人又言:“把自己的扣搜,包裝的如此冠冕堂皇”
我又懟:“不願相互,永處被動。是否也與上同理”
於是,我遭到了八方攻擊……
“直男人的無可救藥……”
“註定光棍的青年……”
“沒有前途的痴漢……”
我突然想起曾經問朋友:“你為什麼那麼喜歡吃蘋果?”
他道:“因為美國今天下雨”
是的,什麼時候,愛需要魚會騎腳踏車來證明?
難道真有人不懂雙向。
在類似情人節的日子,收到女人優先贈送禮物的男士,請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