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軍 | 一個作家必須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寫作上,而不是“跑獎

李建軍 | 一個作家必須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寫作上,而不是“跑獎

(圖片來自網路)

何為真正的文學

李建軍

〇 一個作家必須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都放在寫作上,而不是放在“跑獎”上。為了獲獎而低首下心地見些不三不四的人,說些不尷不尬的話,送些不乾不淨的禮,徒徒傷損了顏面,敗壞了自家的清譽,何苦來呢?更何況,即使透過請託求情,最終獲了獎,也是勝之不武,沒什麼意思。徒有虛名的獲獎,也許可以使一部拙劣的作品風光一陣子,但卻很難使它成為真正的好作品,也很難給作家帶來持久的光榮。

〇 真正的文學,與作者的人格、思想、才華、正義感和反諷勇氣有關,而與“賞”和“財”無涉。一個作家能夠獲得的最高獎賞,是無數讀者對他的作品的持久而普遍的閱讀和喜愛。

〇 中國一直是個人情社會。在這樣一個社會里,情感判斷常常會壓倒理性判斷,個人情感往往會超過社會情感。人情社會是“任人唯親”的,是根據“關係”的疏密遠近來說事的。中國人的口頭禪是“與人為善”,但很多時候,所“與”之“人”,並不是隨便什麼與自己不想幹的人,而是“自己人”,是“哥們”和“朋友”;而所“為”之“善”,也不是超功利、無目的的事情,而不過是“與人方便,自己方便”而已。如此一來,有時候,中國的評獎就難免會烙上“中國特色”的印痕。

〇 文學不是骯髒的蛆蟲,而是高貴的天鵝;不是藏汙納垢的容器,而是澡雪精神的聖水;不是對人類內心黑暗的展覽,而是對於美好理想的追求。

〇 作品的偉大最終決定於作家的精神境界,——決定於他對人物和讀者的情感態度,決定於他是否有很強的社會責任感和批判精神,決定於在對美好事物的追求上他是否達到了很高的境界。

〇 對一個小說家來講,最大的慈悲,就是充滿愛意地設身處地地寫人物,寫他的苦惱,寫他的歡樂;寫他的絕望,寫他的祈向;寫他的恥辱,寫他的尊嚴。他必須把自己的人物——哪怕他是一個罪人——寫得讓人心疼,讓人憐憫。

〇 無視真理、博愛、苦難和拯救等重大問題,僅僅追求“文學”價值的文學,是不可能成為偉大的文學的。

〇 為他人而寫作,而不是僅僅為自己寫作;為真理而寫作,而不是單單為榮利寫作;敢於對抗邪惡,而不是與之同流合汙;勇於直面苦難,而不是視若無睹;充滿拯救不幸者的焦慮,而不是陶醉於掉臂而遊的逍遙——這就是俄羅斯文學的精神傳統。

〇 就中國的情況來看,無論過去還是現在,似乎都存在這樣一種傾向,那就是,把所謂的“才子氣”看得很高,常常將它當做一種純粹的、無倚待的東西來欣賞,或者當做一種無所附麗的價值來推崇,而不問那“才氣”的裡面,究竟有著怎樣的情感內容,究竟包含著怎樣的倫理境界,更不明白這樣一個道理,即所謂才華不僅意味著藝術感知能力和審美表達能力,還意味著對人類的情感世界的精微的體驗能力,意味著對人類內心世界的獨到的發現能力,——尤其重要的是,真正有才華的人,是那種能夠創造出一個光明、美好的精神世界的人。

〇 一個時代文學成就的大小,境界的高低,根本上講,決定於它在精神追求上達到怎樣的高度,或者,決定於它在整體上看是否充滿正氣和正義感。一切真正有價值的文學,是那種熱情地讚美愛、寬容、同情、仁慈等偉大價值的文學,是那種對一切邪惡的力量和消極的精神現象持批判態度的文學。充滿正氣的文學,從來不讚美金錢,不崇拜權力,不渲染性和暴力,不歆羨那種外在的成功。

〇 充滿正氣的文學,它不討好讀者,也不把滿足讀者消極的需要當做自己的目的。它首先關注的是人類的靈魂,是精神的救贖和人格的昇華,而不是慾望的宣洩、肉體的狂歡。以正義的態度對待生活,以充滿正氣的精神對待寫作,以幫助人們更好地生活為目的,這是偉大文學共同的精神原則,也是人類迄今為止所有偉大文學共同的特點。

李建軍 文學批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