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世範》之睦親篇,“人之犯我,藏蓄而不發,不若隨而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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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世範》之睦親篇,“人之犯我,藏蓄而不發,不若隨而解之”

傳統文化的理解要點

“今人以求知識為學,古人則以修身為學。”古人學習的目的與今人不同,其根本目的是培養德行,從而成為一個人格完滿、生命充盈的人。

學習道理和方法,不是為了記憶和考試,而是為了更好地體驗生活,把所學內化為生命的一部分。這就是孟子所說的學貴自得。自得才能居之安、資之深,才能“左右逢源”。

修身之學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根本。

在理解中國傳統文化時,要有意識地減少觀念上先入為主的遮蔽和誤解。

例如,今人對“忠孝”的理解,容易從平等的角度出發,從而誤解古人的本意。忠、孝在各自的語境中都包含一對關係,並且對關係的雙方都有要求。最重要的是,這要求是反求諸己的,即各自要求自己,而不是要求對方。如果不理解這種一對關係和自我要求的理念,就無法真正理解中國的傳統文化。

再例如,古人的“夫婦有別”中的“別”,是從男女的生理、心理差別出發,進而在社會分工和責任承擔方面有所區別。但今人在理解的時候,更多從權利的角度出發,甚至得出人格不平等的理解。

“夫、婦”是互補的關係,做丈夫的需要有擔當精神,把握方向,但要動之以義,做出的選擇只有符合正義、順應道理,妻子才能順之而動。丈夫行為不合正義,妻子不能盲目順從。《易經》有云:“六二之動,直以方也。”做妻子的,也要有正直端方、勇於承擔的精神。

這仍舊體現了傳統文化中一對關係和自我要求的理念。

經典和傳統的本意,在具體的歷史環境中會發生偏離甚至扭曲。

當一種文化或價值觀念轉化為當下的社會規範或民俗習慣時,如果缺少精英的引領和示範,話語權就很容易被權力所掌控。這時,在一對關係中,強勢的一方對自己缺少約束,單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這是對傳統文化的背離,文化的發展進入衰敝期。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正本清源。

《袁氏世範》之睦親篇,“人之犯我,藏蓄而不發,不若隨而解之”

關於《袁氏世範》

袁採,字君載,生卒年不詳(大約1140-1195年),南宋兩浙東路(今浙江)衢州府人。宋孝宗時考取進士,做過樂清、政和、婺源縣知縣等。其弟袁偉、其子袁景清,宋寧宗時登同科進士。

袁採為官“以廉明剛直稱,諭民繩吏,皆有科條”。“廉而近公,公而過剛,勤而苦節。”

袁採為官之外,擅學術,其學術貼近現實。他留心地方政府和社會事務,以古鑑今,撰寫了一些具有現實意義的著作,《樂清志》十卷、《袁氏世範》三卷、《閱史三要》、《經權中興策》等,現僅存《袁氏世範》和詩文幾首。

《袁氏世範》,是袁採任樂清知縣時所寫,書名本為《俗訓》。為書作序的劉鎮認為,此書可以“達諸四海”、“垂諸後世”,遂建議將書改名為《世範》。

南北朝時顏之推所著的《顏氏家訓》與袁採的《袁氏世範》並稱中國古代兩大家訓。

美國漢學家包弼德認為這兩本書分別標誌了唐以前的門閥時代和宋以後的新儒家時代,體現了士大夫的身份及其價值觀的轉變。士大夫從作為初唐以前的世家大族成員,轉變為宋代的文官家族成員和地方精英。而士大夫追求的價值和職責,從注重文化之學,轉變為更強調倫理關懷。

包弼德還比較了兩本書的寫作風格與內容,指出顏之推博學而詞采繁複,袁採直接而簡練。

在《顏氏家訓》中,顏之推除了談論家族禮儀和社會習俗之外,還談論修學、文學、文獻、音韻、宗教、藝術等。而在《袁氏世範》中,袁採分門別類地討論瞭如何睦親、處己和治家。

《袁氏世範》共三卷,睦親、處己、治家為家庭生活的三個層面。先講和睦家庭。再講立身處世,最後講治家理財。這種順序安排,表明了作者的用意:治家理財是外在的基本需求,立身處世是內在的根本條件,而家庭和睦則是首要。

理解此書,可以幫助今人更好地處理好家庭人倫關係、自我關係以及人與經濟財務的關係,懂得家庭和睦的重要性,知道包容不是消極的忍受,而是積極健康的體諒與體貼,體諒彼此性情的不同,體貼各自性情的偏差。

對於書中某些有悖於今天的思想觀念的文字,理解時不應拘泥於屬於具體某個時代的特殊現象,而要透過現象看本質。不同的時代,文化內容可能不同,但其中包含的一些處理事情的方式和結構並沒有改變。

另外,袁採創作此書時,針對具體某類事件,除了對行為本身的倫理性質(即是非對錯)作出判斷之外,還有出於“防患未然”的考慮,尤其是在避免紛爭訴訟和家業衰敗方面。故,不是重在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而是重在儘量避免壞的結果。

《袁氏世範》之睦親篇,“人之犯我,藏蓄而不發,不若隨而解之”

卷一:睦親

性不可以強合

人之至親,莫過於父子兄弟。而父子兄弟有不和者,父子或因於責善,兄弟或因於爭財。

其性不可得而合,則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

子兄弟不和之根源也。

若互欲同於己,必致於爭論。爭論不勝,至於再三,至於十數,則不和之情自茲而啟,或至於終身失歡。

為父兄者,通情於子弟,而不責子弟之同於己;為子弟者,仰承於父兄,而不望父兄惟己之聽,則處事之際,必相和協,無乘爭之患。

孔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

《袁氏世範》之睦親篇,“人之犯我,藏蓄而不發,不若隨而解之”

世上最親的關係,莫過於父子、兄弟。父子之間的不和,往往是因為做父親的要兒子改“過”為“善”;兄弟之間的不和,往往是因為財產上的爭奪。

每個人的性情都不同,有人和緩,有人急躁,有人剛猛,有人柔順,有人矜持,有人放任,有人喜歡閒適安靜,有人喜歡紛繁熱鬧。性情不相同,則對應的言行也不會相同。這是父子、兄弟不和的根源。何況在面臨具體事情的時候,每個人的觀點又是不同的呢。

如果相互都想要對方與自己所想一樣,必然會導致爭論。爭論不出勝負,不和的感情由此而生,甚至導致終生不相親近。

通情,即溝通彼此的情況與情感。通情的能力,即今天所說的共情的能力。

做父親或兄長的,要和子女、弟弟溝通彼此的想法和情感,同時不去苛責對方要和自己保持一致;做子女或弟弟的,要儘量尊重父親、兄長的意見行事,而不奢望對方一定聽從自己。

這種處事的方式,和睦協調,而不是互違相爭。

孔子說:“侍奉父母,如果父母有過錯,應婉轉勸止,如果自己的心意沒有被父母聽從,還應照常恭敬,不可違逆,即使心中憂愁,也不可對父母心生怨恨。”

家庭和睦的要點,不是向外尋求,而是回到個人自身,從每個人的性情出發,發現彼此的不同,不強求一致。理解、包容、溝通。有時,強求性情一致,從自己角度出發,是為了糾正家人的不良性情,實則不過是成全自己的任性和強橫。

《袁氏世範》之睦親篇,“人之犯我,藏蓄而不發,不若隨而解之”

人必貴於反思

人之父子,或不思各盡其道,而互相責備者,尤啟不和之漸也。

為父者曰:‘吾今日為人之父,蓋前日嘗為人之子矣。凡吾前日事親之道,每事盡善,則為子者得於見聞,不待教詔而知效。倘吾前日事親之道有所未善,將以責其子,得不愧於心?

’”

為子者曰:‘吾今日為人之子,則他日亦當為人之父。今吾父之撫育我者如此,畀付我者如此,亦云厚亦。他日吾之待其子,不異於吾之父,則可俯仰無愧。若或不及,非惟有負於其子,亦何顏以見其父?

’”

世之善為人子者,常善為人父;不能孝其親者,常欲虐其子。

賢者能自反,則無往而不善;不賢者不能自反,為人子則多怨,為人父則多暴。

《袁氏世範》之睦親篇,“人之犯我,藏蓄而不發,不若隨而解之”

父子之間,不想著各盡其職,只知道互相責備。長此以往,必然不和。

做父親的說:“我也曾是做兒子的人。如果我在侍奉父母的時候,能夠做到事事盡心盡力,那麼我的子女們看到了,不用別人另去教導也知道該如何去善待我們。但若我以前侍奉父母不夠盡心,如今又有何臉面去要求自己的子女善待我呢?”

做兒子的說:“我如今做人的兒子,將來也要做別人的父親。我的父親如此厚愛我,撫養我長大,給予我所需。將來我對待自己的子女,也會像父親對我這般,那才能心中無愧。如果不能,不僅有負於子女,且又有什麼臉面去見我的父親呢?”

能做好兒子的人,常常也是位好父親;不能善待父母的人,也常常會虐待自己的子女。

賢者能自我反省,所以無論做父母還是做子女都能做好;不賢者不能自我反省,所以多怨恨,多暴戾。

自我反省,能形成一種良性迴圈,不斷改善自己的言行,就不會緊盯著別人的過錯,懂得“躬自厚而薄責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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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貴慈孝

慈父固多敗子,子孝而父或不察。蓋中人之性,遇強則避,遇弱則肆。父嚴而子知所畏,則不敢為非;父寬則子玩易,則恣其所行矣。子之不肖,父多優容;子之厚愨,父或責備之無幾。

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賢父喻己父,則父慈而子愈孝,子孝而父益慈,無偏勝之患矣。

《袁氏世範》之睦親篇,“人之犯我,藏蓄而不發,不若隨而解之”

做父親的太過慈愛,容易撫養出敗壞的子女;做人子女的孝順父母,卻不被父母察覺。這是因為平常人的性情,遇到比自己強硬的就會退避,遇到比自己軟弱的就會放肆。

父親嚴厲,子女就會有所畏懼,不敢胡作非為;父親寬厚,子女就會輕視忽略,行事放縱。

子女不正派,父親常常會縱容;子女忠厚朴實,父親卻會多責備。

兄友愛,弟卻不恭;弟恭敬,兄卻不友愛。

丈夫行為端正,妻子卻強悍;妻子性格柔順,丈夫卻行為不端。

這些都是此強則彼弱,此弱則彼強,長期積累導致如此。

為人父母的,若能以他人的不孝子孫來比較自己的子女;為人子女的,若能以他人的不賢良的父母來比較自己的父母,那就都不用擔心有所偏頗了。

兄弟之間,夫婦之間,亦如此。

《袁氏世範》之睦親篇,“人之犯我,藏蓄而不發,不若隨而解之”

作者仍從性情的角度來思考:人倫關係中方的兩方,常是一個柔弱另一個就強硬,父子、兄弟、夫婦之間都如此。

家庭生活中,最常有的就是“習以為常”,認為別人對你好,都是理所應當,甚至還認為對方做得不夠好。當對方稍有一點做的不好,就會其斥責,而自己從來沒有想過應該如何善待對方。

看看別人家的,真正做得不好的父親、子女、配偶,就會發現自己擁有的有多珍貴。

程明道曰: “天地生物,各無不足之理。常思天下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有多少不盡之處。”

斥責別人之前,先想想自己身上的不盡職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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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家貴寬容

自古人倫,賢否相雜。或父子不能皆賢,或兄弟不能皆令,或夫流蕩,或妻悍暴,少有一家之中無此患者,雖聖賢亦無如之何。

不可決之,惟當寬懷處之。能知此理,則胸中泰然矣。

自古以來,賢良與不肖混雜。有的是父、子不能都賢良,有的是兄、弟不能都友善,有的是丈夫下流放蕩,有的是妻子兇悍暴戾。很少有家庭是十全十美的,多有此難處,即使是聖賢之家也如此。

人倫關係中,很多是無法選擇的,或是既已選擇而不應輕易離棄的,就好像身上的贅疣,雖不喜甚至厭惡,卻不能決然去掉,只能寬心待之。認清這個事實,就會胸中坦然。

難以言說。

善待對方,成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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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兄不可辨曲直

子之於父,弟之於兄,不可相視如朋輩,事事欲論曲直。若父兄言行之失,顯然不可掩,子弟止可和言幾諫。若以曲理而加之子弟,尤當順受,而不當辨。為父兄者又當自省。

兒子對父親,弟弟對兄長,不能像對朋友平輩那樣看待,事事都要爭辯出是非曲直。如果父親或兄長的言行有失,且明顯得難以掩蓋,要和顏悅色地委婉相勸。如果父親或兄長不僅不聽勸告,還要把歪理強加到自己身上,更不應分辯爭論。為人父兄,也要常常自我反省。

《袁氏世範》之睦親篇,“人之犯我,藏蓄而不發,不若隨而解之”

今人注重人與人之間的平等,但平等不代表要抹殺一切差別。長幼之別、撫育之恩仍然存在。在這個意義上,父母、兄長的確為尊。

“門內之治恩掩蓋義,門外之治義斬恩。”

家庭是一個特殊的生活場所,家人之間注重恩情勝過於講道理。

但,即使在古代,也不主張愚孝。《孝經》有云:“父有爭子,則身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在重要和關鍵的時候,如果不顧事實地一味順應,就會使父母、兄長陷入不義,這才是真正的不孝。

在順承和是非之間要有所平衡。重恩情,但也不罔顧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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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貴善處忍

人言居家久和者,本於能忍。然知忍而不知處忍之道,其失尤多。蓋忍或有藏蓄之意。人之犯我,藏蓄而不發,不過一再而已。積之既多,其發也如洪流之決,不可遏矣。不若隨而解之,不置胸次。

不使之入於吾心,雖日犯我者十數,亦不至形於言而見於色。然後見忍之功效為甚大,此所謂善處忍者。

人們常說,一個家庭能夠長久和睦,是因為家人能夠忍受。然而,世人知道忍的重要,卻不知道如何去忍,失去的反而更多。

如果“忍”,對應著包藏、積累。被別人冒犯的時候,隱忍不發。一次,兩次,積累得多了,胸中的憤恨就會像決堤的洪水一樣不可遏制地洩出來。

因此,一味隱忍,不如在被冒犯的時候就當下去化解它,不把它積累在心裡,告訴自己,對方的冒犯可能是因為對方沒有深思熟慮、無知、無意、見識短小等等,或問自己“這對我來說又有多少利害關係呢?”

總之,要不解決這件事情,要不就不讓這事進入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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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本身表明有需要忍耐的東西,如不滿、抱怨、憤怒,對這些消極情緒的隱忍,可能在短時間內解決問題,即所謂的息事寧人;但在家人之間,很多事情不是如買賣一樣,可以一次性解決,而是總有說不清的關聯,消極情緒積累太多,總會有矛盾爆發的一刻。

《孟子》有云:“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有所憤怒,不藏於心中,有所抱怨,不留在胸中,只是與他親密且愛護他而已。

善於忍,要以合適的方式在當下釋放、消除不良情緒。“忍”的實質,是懂得情緒的淨化。善於忍,能讓人變得強大,不會輕易為外界所擾動,甚至讓他人明白自己的冒失是因為不思、無知、見識短淺等。

家中的忍,不是居高臨下的憐憫,而是親人之間的惻隱之心,出於彼此間的尊重與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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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不可失歡

朝夕群居,不能無相失。相失之後,有一人能先下氣,與之話言,則彼此酬復,遂如平時矣。

家人之間朝夕相處,難免會有摩擦、矛盾。如果能有一人先下氣和解,主動和對方溝通,就會把關係再婉轉回來,又如日常一樣和諧了。

家人之間的摩擦、矛盾,常常起於一些無足輕重的小事,但因前後相因、糾纏不清,難以辨別誰對誰錯,甚至根本無法或沒有必要去分辨是非。

解決的辦法,並不一定需要某一方隆重地賠禮道歉,不過是放下姿態,找個事由搭個話,然後等待對方的迴應。一來二去,和好如初。

就如寶、黛鬧矛盾時,前去勸和的鳳姐所說:“我說不用瞧,過不了三天,他們自己就好了。也沒見你們兩個人有些什麼可拌的,三日好了,兩日惱了,越大越成了孩子了!”

備註:《袁氏世範譯註》,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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