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契約論——盧梭 讀書筆記⑤

第一卷 第三章 論最強者的權利

即使是最強者,如果他不把他的強力轉化成權利,把服從轉化成義務,他就不可能強到足以永遠當主人。最強者的權利就是由此產生的。這種權利,表面上看起來十分可笑,但實際上己經形成一種原則了。

強力是一種物理力量,我不明白它的作用怎麼會使人產生道德觀念。像強力屈服,是一種必要的行為,而不是一種意志行為,頂多只能是一種明智的行為,它怎麼能變成一種義務呢?

我們的結論是:強力不構成權利;人們只是對合法的權威才有義務服從。這樣一總結,我又回到我開篇提出的那個問題上來了 是什麼原因使它(權威)成為合法的?)。

感悟:

“最強者”這個詞,是個最高階,但它又是一個比較詞,即比他以外的所有人、所有方面都強,才能稱之為“最強者”。

但強永遠是相對的,而且是不斷更新迭代的,你不會是永遠最強的,除了神。但神也有等級和統治權的替代。如果認可了最強者是統治者,那也就認可了,你隨時會被他人替代,且合理且被認可。這當然與人的思想不同,成為統治者而不是被統治者是每個人的願望,那就難以協作發展…

歷史上,多少皇帝上位後,對曾經助自己上位的人,痛下殺手…

內心的惶恐永遠都在,永遠抹不掉,直到惶恐成為現實…

社會契約論——盧梭 讀書筆記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