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說吧,怎麼辦?”林汐看著對面的李鵬問道。
“你這說的什麼話啊?什麼怎麼辦?當時我們都喝多了,再說了,這事也不能完全怪我。大家都是成年人,你又不虧。”李鵬毫不在意的說道。
然而,正因為李鵬這句話徹底激怒了林汐,林汐一氣之下選擇了報警處理,而法院最後判決讓李鵬出乎意料。
案例回顧
李鵬今年25歲,原本大學畢業以後都是步入找工作的階段,而對於他來說這根本不重要。
同學們陸陸續續找到工作,並且都穩定了下來,而李鵬不以為然,整天待在家有遊戲,玩累了就睡覺,也很少出去。
父母見狀也勸了好多次李鵬,可李鵬就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根本聽不進去父母的話,隨之,時間久了,父母也就不再管李鵬了,任由李鵬去了。
這天,李鵬剛到開啟電腦,螢幕上卻出現了一個社交軟體,出於好奇的他點開軟體隨之並安裝了。
進入軟體後,李鵬才發現原來是一款跟異性聊天的軟體,這下李鵬的樂趣又來了。
在這裡,經過幾天的聊天,他發現林汐跟他聊得來,並且兩人都是同一個城市的。就這樣,兩人每天聊天的次數越來越頻繁,對彼此也越來越熟悉。
林汐今年23歲,也是一名剛畢業的大學生,畢業以後憑藉自己的努力去了心儀已久的公司。
可面對公司的大量工作,這讓剛畢業不久的她就陷入了困境,每天幾乎很晚才回家,回家以後簡單洗漱就拿出電腦隨便看看。
恰巧,無聊的她也下載了這款軟體,並在這裡認識了李鵬。經過很多天的聊天,林汐對李鵬放下了戒備之心,就覺得自己遇到了對的那個人。
隨後,李鵬用試一試的心態,想要約林汐出來見見面,可讓李鵬沒想到的是,林汐很快就答應了。
就這樣,兩人約定好時間一起見個面。
很快,兩人約定的時間到了,如期而至來到了已經約好的地點。
李鵬點了幾樣飯菜,並拿了幾瓶酒,兩人邊吃飯邊聊天順便還喝了很多酒。直到晚上11點多時,兩人才結束了飯局,此時的林汐已經喝多了,便提出要回去休息。
而李鵬提出想要送林汐回去,林汐也是答應了李鵬,隨後,李鵬將林汐送到了家中。
回到家的林汐原本想早點休息,可是卻發現李鵬絲毫沒有要回去的意思,而且還一直跟林汐說這說那的。
沒過多久,林汐徹底堅持不住了,便回到房間休息了,也沒有管李鵬有沒有回去。
然而,林汐睡後沒多久,李鵬便來到了林汐的房間,見林汐醉酒熟睡便起了歹心,與其發生了關係。
在此期間,林汐醒過一次,但是由於酒勁厲害,使不上什麼力氣,便又再次昏昏沉沉睡過去了。
等第二天林汐酒醒後,便發生了開頭的一幕。林汐見李鵬絲毫沒有一點犯錯的樣子,於是,一氣之下報了警。
李鵬見狀,立馬告訴林汐不要將事情鬧大,彼此可以私下解決,卻遭到了林汐的果斷拒絕。而李鵬卻認為自己當時也是喝了酒,一時衝動才犯了錯,覺得自己沒有觸碰法律。
隨後,兩人被警方帶到了警局。
就在李鵬覺得自己強姦罪名不成立的時候,讓李鵬出乎意料的是警方最終依然以涉嫌強姦罪對李鵬施行了刑事拘留。
那麼,在本案例中,男子李鵬是否構成強姦罪呢?會受到各種處罰呢?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關係的行為。
所謂其他手段,是指採用暴力、脅迫以外的,使被害婦女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手段,具有與暴力、脅迫相同的強制性質。
在司法實踐中,常見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婦女進行侵犯,利用婦女熟睡之機進行侵犯,利用婦女患重病之機進行侵犯,冒充婦女的丈夫進行侵犯,假冒治病侵犯婦女、利用迷信侵犯婦女等等。
在本案例中,男子李鵬雖然沒有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與其林汐發生關係,但是,李鵬利用在林汐醉酒並熟睡後,與其發生關係,這種行為屬於強姦罪中的其他手段,因此,李鵬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強姦罪。
然而,男子李鵬雖陳林汐在此期間有醒來過,但是沒有做任何反抗,因此自己強姦罪名不成立。但是,當時的林汐是在醉酒狀態,並且處於“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狀態,而李鵬在這種情形下,與林汐發生關係,就已經屬於違背婦女意願,因此構成強姦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強姦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由於男子李鵬的行為,尚不構成情節嚴重之列,故而會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那麼,在本案例中,男子李鵬聲稱自己也是喝了酒,一時衝動,才犯了錯,因此他不構成強姦罪,這種理由成立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第四款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可想而知,醉酒並不是免除責任的理由,這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而且也不是從輕處罰的理由,這也會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式來處理。
也就是說,對於本案例而言,男子李鵬所說的自己也喝了酒,一時衝動犯了錯,此原因並不成立,不能因為自己喝酒醉酒為理由,逃脫法律的制裁。
那麼,該怎麼去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呢?
1。女性應該跟異性同胞保持距離,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毀了自己。
2。男性同胞也要注意,不要因為自己一時衝動,反被咬一口,不值得。
3。社交軟體真正遇到的沒有幾個,因此,不要天真的以為那就是你所遇到的對的人。
寫在最後
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何必自討苦吃呢?沒必要因為自己一時衝動,毀了自己,並給自己留了一個汙點,不值得。
如今社會,防人之心不可無,做什麼都要留個心眼。
對此,你怎麼看呢?請在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