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和大S達成和解,前者一次性補償後者2.2億新臺幣?

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就拿汪小菲和大S來說,就算是兩個人曾經劍拔弩張,但是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

汪小菲和大S達成和解,前者一次性補償後者2.2億新臺幣?

雖然在漫長的婚姻當中,兩個人聚少離多,可是他們畢竟有屬於自己的孩子,這是維繫他們夫妻感情的紐帶。

然而成也蕭何敗也蕭何。雖然孩子是維繫他們婚姻關係的紐帶,但是同樣也是他們產生矛盾的導火索。

因為孩子的撫養費問題,雙方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時間在網際網路上面引起了巨大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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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S的角度考慮,你汪小菲不但不配做一個丈夫,而且還不配做一個父親,我花孩子撫養費就是為了報復。

而汪小菲同樣生氣,就算是婚姻存續期間,我有養活媳婦的義務,就算是離婚以後我有養育孩子的義務,但是大道理說到天邊,都沒有養活現任的義務。

其實對於汪小菲和大S的矛盾,噹噹網創始人李國慶老師感同身受,他也曾經發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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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李國慶老師的說法,咱好歹也是北京的孩子,總不能把一口京腔,換成不倫不類的灣灣腔吧!

最後李國慶給出了建議,他希望汪小菲抓緊時間,把兩個孩子的撫養權要回來,所有矛盾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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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李國慶老師的建議起到了作用,還是汪小菲和大S幡然醒悟,根據網路爆料,他們雙方已經達成了和解,孩子撫養權歸還汪小菲。

當然對於孩子的撫養權,肯定不會隨便私相授受,汪小菲也支出了2。2億新臺幣,摺合人民幣約五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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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件事情屬實,對於雙方來說都是皆大歡喜的事情,畢竟這樣拖下去,大家少賺的錢都不止這些了。

這件事情如果不做一個了結,受傷害最大的一定是孩子,大人之間矛盾再大,也不要把孩子當作焦點。

如果雙方真的能達成和解,對於大S來說收穫最大,畢竟在這場撕逼大戰當中,他是屬於劣勢的一方。

汪小菲和大S達成和解,前者一次性補償後者2.2億新臺幣?

就算是把孩子還給汪小菲,也改變不了她是孩子母親的事實,這種順水人情為什麼不能送呢!

假如說大S把孩子送給汪小菲,後者真的支付了2。2億新臺幣,那麼這筆錢她花起來就名正言順了。

到了那個時候,大S拿著這意外之財,遊山玩水也好開心購物也罷,誰也不會再去說什麼。

汪小菲和大S達成和解,前者一次性補償後者2.2億新臺幣?

等到事情徹底平息,大S的名聲也有所恢復,就可以做節目搞走穴賺錢,光頭佬跟著她也吃穿不愁。

而汪小菲雖然失去了金錢,但是卻奪回了孩子的撫養權,能讓孩子回到自己身邊,這是多少錢都買不回來的。

汪小菲和大S達成和解,前者一次性補償後者2.2億新臺幣?

大家覺得,汪小菲和大S會達成和解嗎?大S會心甘情願把撫養權轉讓,汪小菲真的支付鉅額補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