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郭剛堂家事(二)——郭振,艱難的選擇

說說郭剛堂家事(二)——郭振,艱難的選擇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站在“法理”的角度,把從人販子手裡買來孩子養育24年的林州那對夫婦稱之為郭振的“養父母”是非常不合適的,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在郭振被拐賣的過程中,林州的這對夫婦只能是“買主”(而且是出於犯罪動機的‘買主’)。在他們那裡,郭振這個兩歲孩子只是一件用鈔票購來的“商品”,一個有生命的“物件”,一個養大圖報為自己養老送終的“工具”。即便養育了郭振24年,他們無論如何也擔不起“為人父母”這個恩重如山情深似海的偉大名分。考慮到這對夫婦對買來的孩子還視為己出,連帶他們的兩個女兒也曾為沒有血緣關係的“弟弟”付出甚多,用個帶點“親情溫度”的名詞——“家人”——稱呼他們已經是“其實難副”,足以對得起他們了!如果說這樣的稱謂過於“薄情”,那麼從古看到今,那些被豪門貴胄買進府來得以延命的庶民子弟(就像《紅樓夢》賈府中的奴僕丫鬟吧),又有幾個會把他們的“主人”尊稱為“養父母”的?

說說郭剛堂家事(二)——郭振,艱難的選擇

應該說,事到如今,不管是局外人,還是老郭一家,包括受人養育過的郭振,都不應該再用“養父母”來稱呼林州的那對“買主”。當然,這在局外人相當容易做到,老郭卻只能無奈地稱“就當親戚”,而對深陷其中的郭振來說,卻是一個艱難的選擇——

郭家團聚了,郭振來到了親生父母身邊。相比激動萬分欣喜若狂的父母,郭振似乎顯得冷靜而平淡。沒有激情澎湃的肢體動作,沒有感人肺腑的摯情言語,在家庭團聚的許多照片中,人們也只能看到郭振的側面或者背影。網上許多人對此頗有微詞,認為郭家兩代人是“剃頭匠的挑子一頭熱”,指責郭振“冷漠”,“對不起父親24年的苦尋”。而在聽聞郭振表示“要報答養父母”之後,有人很刻薄地稱之為“認賊作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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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樣的認識是表象的,膚淺的。如果從郭振的角度設身處地地思考問題,也許我們應該感覺到郭振內心的矛盾與糾結。

據說,郭振向來少言、內向,不屬於那種豁達粗放的外向型青年。雖然是被拐賣且轉手兩家,但兩歲的孩子是難有記憶的。自進入林州“買主”家庭,備受呵護,嬌養寵愛,直至考上大學,參加工作。甚至不久之前,兩位“姐姐”還出資為他購房買車。然而,一夜之間,卻突然被告知朝夕相親的“家人”竟然是毫無血緣關係還涉嫌犯罪的“買主”, 從幼童到成年,生活於其中的所謂家庭、親情、社會關係、周邊壞境,都是原本就跟自己不搭鏈的。另一邊的親生父母24年間生不如死艱難度日,為找到兒子頑強堅持苦熬苦尋付出巨大犧牲!這樣的人生轉折,猝然到來,突兀出現,作為一個涉世未深的青年,是多麼地難以適應,多麼地錯愕與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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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並融入新的生存壞境需要時間,需要一個適應的過程。郭振畢竟在24年間過著“靜好”與安逸的生活,並未承受痛苦和磨難。親生父母24年的痛苦經歷,郭振也未必已經全部知曉,其中的艱辛也未必能深入體會。因而,在與父母團聚的現場,即便他也激動,也動情,卻不會有激情澎湃的舉止,動人心魄的語言,略顯被動地接受父母的擁抱與愛撫,表現冷靜與平淡,也屬正常。

但是,“冷靜”不同於“冷漠”。郭振在瞭解了自己的身世、與父母團聚之前,就曾手書致信公安局,感謝警方20多年的努力與貢獻。對自己的親生父母及老家親人,也表達了充分的敬謝與愛意。在關於今後如何對待林州“家人”的問題上,郭振的表達也體現了人性的通達與善良(儘管這未必是恰當或應該的)。

受人養育二十多年,郭振當然與他眼中的“養父母”有難以割捨的感情。報答上輩人的養育之恩,是做人的本分,也是人之本能。如今“養父母”歲月向晚,需要照顧,如何能捨棄這份親情、放棄這份責任呢?郭振之所以在見到親生父母之後依然表示“養父母”對自己有養育之恩,年紀也比較大了,需要人照顧。且自己的工作還在河南,因此以後還是想留在河南。如果拋開社會法理層面,僅從單純人性方面來說,這應該是有情有義人性善良的表現。正因為如此,通情達理的老郭夫婦才會寧願自家的親情團聚留有“缺憾”,也無保留地理解、贊同並支援兒子的決定。

天性善良的人,任何時候、任何環境下,都會秉持永遠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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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是有社會屬性的,社會法制與公德是必須遵從的,情不能大於法,善良也要有度。郭振還是應該分清,自己是被“養父母”抱養的?還是被“買主”花錢弄來的?如果是被“抱養”,“滴水之恩湧泉相報”,報答“養父母”的養育之恩,天經地義,理所應當。但是,被“買”來的孩子,是“買主”透過犯罪分子之手以非法手段得到的,他們的原始動機就是卑劣的、自私的、涉嫌犯罪的。24年隱瞞真相,甚至在警察找上門來後才被迫道出原委,只能說明他們自始至終都是極端自私、不知悔改的。人販子為了得到錢財傷天害理,而拿錢給人販子實現買賣雙方各自的犯罪目的,不是助紂為虐狼狽為奸又是什麼?沒有買賣,就不會有傷害,販賣人口,買賣同罪。那對卑劣愚昧、極端自私、肆行不義、陷別人家庭於艱苦竭蹶境地24年的夫婦,值得郭振稱呼他們為“養父母”嗎?

說說郭剛堂家事(二)——郭振,艱難的選擇

建議郭振:改變稱謂,漸行漸遠,如果林州“買主”年老體衰需要照顧,出於人道主義(而非親情),及時救助,給予經濟支援足矣!可以資助養老,不宜盡孝送終!非十分必要,無需仍留林州工作。即便留住,逢年過節,親情往來,還是要到聊城這邊來。這裡有你值得尊崇引以自豪的父親,有你含辛茹苦愛子如命的媽媽,這裡,才是你真正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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