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警方發文:吳某凡和都某竹案調查進展,這一切都是不作為!

朝陽警方發文了,詳細地說明了吳某凡和都某竹一案的調查進展。

看到通報,我的第一感覺是,吳某凡略有點慘,報案還不如不報。都某竹說的事情基本實錘了,朝陽警方也不給吳某凡“面子”,什麼“以挑選MV女主角面試為由”,什麼“都某竹酒後在吳某凡家中留宿,兩人發生*關係”,什麼“兩人保持微信聯絡”,全部都向群眾公開了。

不愧是你,朝陽警方。

在這起案件中,吳某凡有一個戰略性失誤,就是沒有妥善選擇報案地,經常代理刑事控告案件的律師都會知道“選對報案地”對於一個案件來說多麼重要。同樣的案件,在某省不受理,換個省份或許就受理了;在某地不立案,換個地方或許就立案了;在某區“不受重視”,說不定另一個區的警官就會很關注,等等。但吳某凡報案的時候明顯沒有考慮到這點,也沒人給他提個醒。

比較關注娛樂圈的人應該都聽過“朝陽群眾”的名號。百度顯示:北京朝陽群眾,即來自中國首都北京朝陽區的居民,曾參與破獲多起明星吸毒等大案、要案,被網友稱為“朝陽群眾”。有人戲稱,北京有四大神秘組織——“朝陽群眾”、“西城大媽”、“海淀網友”和“豐臺勸導隊”。

朝陽群眾固然威武,但比朝陽群眾更威武的,是朝陽警方。

朝陽警方,因為常年處理大案要案,兼有辦理涉名人明星案件的豐富經驗,名人明星的案件到了他們手上,是很難有什麼細節遺漏的。而名人明星的案件,本身就是“大案要案”,某種意義上,警方在查清真相的同時,也肩負向群眾公開部分情況的職責,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平息不實的輿論,避免更大的負面影響。

在這樣的前提下,朝陽警方選擇公開什麼細節,不公開什麼細節,自由裁量權就很大。當然,如果我是朝陽警方,對於吳某凡這類案件,“我”肯定會盡量公開“我”所能知道的所有關鍵細節,因為這個案件無論在情節的豐富程度上還是在普法意義上都有太多可圈可點的地方了。

頂級流量以招聘MV女主為由開某種聚會,聚會後與某女發生不可說的事情,兩個人展開互撕大戲,中間伴隨著各種前女友、前緋聞女友、前曖昧物件、(疑似)前約會物件的時不時出現,最後經過調查,發現是中間殺出一個“天選之犯罪嫌疑人”,把這兩個人都騙得團團轉。

這不就是能上1818黃金眼的故事嗎?拆開分集寫,能給1818播一個月。

男主角還是頂級流量。除了各路網友,各種官媒也都在就這件事表示密切關注,作為案件的經辦單位,很明顯,有責任也有義務向大家展示調查的真相啊。

再回到報案這件事上。除了報案地的選擇之外,律師代理控告案件,一般都會做好其他方面的規劃的。律師會分析報案這件事本身對於當事人本人、親屬、證人來說有沒有什麼風險,尤其是案件相對複雜、牽涉面比較廣的案件,不是想報就能報的。常見的如非法集資案件的集資參與人、詐騙案件的“中間人”、想要控告他人詐騙但本身也存在非法經營行為的當事人,都是先要先進行刑事風險乃至於全面的法律風險審查的。這類案件,只有確認過當事人已經知悉全部法律風險且能夠承受,兼有很強的報案意願,律師才會和當事人定下報案的證據和時間。

此外,在報案之前,律師也會預設報案之後會出現什麼情況,如果被控告人被詢問,大概會用什麼方式“推脫”,“推脫”的行為是否真的能達到其目的或者會否給當事人帶來一些其他麻煩。

吳某凡曾經的粉絲李雪琴曾經說過一個有點搞笑的段子。她說她媽媽給她打電話,說擔心娛樂圈男女關係太混亂了。李雪琴回道:“實不相瞞,這就是我進入娛樂圈的原因。”沒過多久,李雪琴曾經喜愛的吳某凡因為男女關係混亂短時間內上了幾百個熱搜,然而李雪琴並不是女主(之一),不知道李雪琴作何感想。

段子雖然是段子,但始終有照進生活的一面。甚至,在很多事情真切地發生之後,我們更能感受到某些段子的絕妙之處。從這個角度來說,李雪琴也算是個“預言家”。不,或許真正看透一切的是李雪琴她媽。

娛樂圈雖然是個“大染缸”,人們也普遍認為,娛樂圈內的人會比較“早熟”。但很多刑事案件顯示出來的情況是,很多明星的心智還是不“早熟”的,甚至一直難以“成熟”。尤其是年輕一輩的男明星,除了自己的業務知識以及熟悉的圈子內發生的事情以外,其他的事情知道得太少,導致基本不會從自身的風險出發去考慮問題而只顧一時之樂,最終葬送星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