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與李星星-誣告是最惡毒的犯罪

《漢書·宣帝紀》:“自今以來,諸年八十以上,非誣告、殺傷人,佗皆勿坐。” 顏師古

注:“誣告人及殺傷人皆如舊法,其餘則不論。”

還記得把小嬰兒扔下樓的十歲小女孩兒嘛?扔下樓之後下樓和眾人一起找孩子,面不改色心不跳,還拍肩膀安慰嬰兒媽媽彆著急。

鮑毓明與李星星-誣告是最惡毒的犯罪

如果惡魔在人間-它肯定不分年齡不分性別,人性本善,惡由天生。丹麥有個電影叫《狩獵》,一個幼兒園男老師被五歲小女孩誣告的故事,豆瓣分很高,可以去看看。我看過之後脊背發涼心神不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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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是人心最惡毒的表演,演好了自己受益,演砸了也沒有多大損失,簡直是一本萬利。

鮑毓明和李星星事件剛爆發網路時我沒急著站隊,網路幾乎是一邊倒罵集團高管畜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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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性侵、幼女瞬間讓網民憤慨激昂,恨不得物理閹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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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讓正義感顯得很廉價,一些街邊小偷都不敢呵斥的人們到了網路成了怒懟一切的萬事通。絲毫沒有獨立思考能力,風吹哪裡就倒向哪裡,在他們心裡他們是包青天在世、東方福爾摩斯,別人都不如他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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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說辭漏洞百出,疑點重重,直至後來鮑毓明發布錄音、十問李星星,一切都指向誣告,正如他說《你不可能在所有時間欺騙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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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很多冷靜分析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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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家目的達到了,你身敗名裂,臭名遠揚。很多網民不相信世間所有證據,就要相信14歲女孩的一口之言。有的還質疑誰主張誰舉證,應該由被告的舉證。不管怎麼樣,雙方皆是受害者,黃泥巴掉褲襠裡不是屎也是屎。還是那句話,中央調查組會查個水落石出,官方沒出來結論之前不急著站隊。當潮水褪去才知道誰在裸泳。一個集團高管沒有那麼大的能力,一個能左右國家執法機關的能力,既然中央調查組在深入調查,我相信不久後會查出來誰在誣告誰。

鮑毓明與李星星-誣告是最惡毒的犯罪

我這篇不是給鮑毓明洗地,也不會怒罵列罪。暫且不論有罪與否,他已經臭名昭著,一輩子都要揹著這個罪名。就像狩獵裡最後射向男主的箭矢一樣,恐怖且讓人窒息的無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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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海瑞《被論自陳不職疏》:“禁誣告而刁訟未息,禁浮靡而侈僭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