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法官智斷糊塗案

A和B是一母同胞的親兄弟,父母過世後,留下一處房產。為了防止兄弟紛爭,老人家留下公證遺囑,房子每人一半,不偏不倚。

兄弟二人經過商量,決定把房子買了,價格是162萬元。扣除雜費後,還剩158萬,每人79萬。房款分兩筆,第一筆80萬,尾款78萬。

兄弟二人書面約定,房款打到哥哥賬戶,哥哥再把一半給弟弟,同時,弟弟把收條給哥哥。

首付款很順利,哥哥透過銀行轉賬給弟弟,弟弟出具了收條。

到尾款時,出現了波折。哥哥透過銀行轉賬了,弟弟不給收條。如果要收條,需要再給1。5萬元,理由是母親去世前的一些糾紛。弟弟說,哥哥照顧母親,剋扣母親退休金,佔便宜了。哥哥說,媽媽是普通工人,退休金很低,而且多病,糖尿病每天要打三次胰島素,尿毒症每週要透析三次,弟弟沒有贍養老人,沒有盡到兒子的義務,不孝順,不是人,禽獸不如。

哥哥拿不到收條,很焦慮,擔心弟弟不斷找他麻煩。他諮詢我意見,我說:沒有問題的,有銀行轉賬記錄就可以了,收條不要無所謂。

哥哥想不通,還是很擔心。

無奈,哥哥硬著頭皮走進派出所報警,警察說,你這事我們不管的,屬於民事糾紛,要去法院打官司。不過,沒有收條,沒有問題。

哥哥仍然擔憂。

哥哥就去海珠區法院起訴弟弟。法院前臺人員說,有銀行轉賬記錄就可以了了,沒有必要非拿到收條不可。

哥哥仍然想不通,非要拿到收條。他思來想去,加上兄弟二人之前的一些錢財糾紛,再提起訴訟,這次法院終於受理了,訴訟費2300元。

過了大約一個月,法院開庭了,法官和書記員就坐後,兄弟二人分別坐在一個長條桌的兩邊,怒目而視。

法官說:現在開庭了,走簡易程式。

兄弟二人說:知道了。

法官問弟弟:你收到39萬尾款了嗎?

弟弟說:收到了。

法官說:把收條給我。

弟弟說:我之前給哥哥,他不要。

哥哥說:你給我收條的前提是要再給你1。5萬元。

弟弟說:你私吞了媽媽的退休金。

哥哥說:我沒有,媽媽退休金很少的,不夠花。你不孝順,不照顧媽媽,媽媽死不瞑目的。

法官說:停停停,不要吵了。

法官把收條給了哥哥,哥哥檢視無誤,認真收好。

弟弟對哥哥說:你這人太壞了,你要對我說,你錯了,你要道歉。哥哥說:是是是,我錯了。

法官對書記員說,把“我錯了”記入庭審筆錄。

弟弟還在那裡罵罵咧咧,嘴裡像吃了狗屎一樣,不乾不淨的。

法官說:安靜,不要再罵了。

弟弟說:我在罵哥哥,不是罵你。

法官說:罵誰都不行,在法庭上要文明。出了這個院子,你怎麼罵,我不管。

在法官的一再厲聲警告下,弟弟的嘴終於閉上了。

出了法庭,兄弟二人一言不發的分手了,有可能一輩子不再往來了,至少他們口頭是這樣說的。

哥哥拿到收條後,對我說:我不知道自己哪裡錯了!

我答:你錯就錯在不知道自己哪裡錯了,仍然對法官說:我錯了。上天給了你兩個眼睛,兩個耳朵,一個嘴巴,是讓你多聽多看,而不是胡亂當著法官的面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