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多配偶”,想搞師生戀……法學教授涼的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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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教師包毅楠在朋友圈的一組言論,就被罵出圈了。

首先,他提到“我們要科教興國,所以要重視高校教師的生計”。

具體怎麼重視呢?

支援“多配偶”,想搞師生戀……法學教授涼的冤不冤?

“允許多配偶制”,“終身補貼”。

還一本正經地做了論述,搬出了蘇格拉底:

支援“多配偶”,想搞師生戀……法學教授涼的冤不冤?

說這樣有利於生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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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對自己期待的“配偶”還有明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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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後的女朋友”。

女朋友去哪裡找呢?他也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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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師生戀,優先考慮女學生作為物件。”

這些言論連在一起就成了一個很可怕的閉環:

作為一名高校教師,他支援師生戀,想和00後的女學生談戀愛。

同時,他又想要多配偶制,也就是說,

他想把這些20歲左右的女學生,發展為“多配偶”當中的一個。

這樣的人,說一句“師德有虧”,甚至“道德敗壞”,我覺得都不為過。

目前得到的最新訊息是,這位包毅楠教授已經被停止了一切教學活動。

支援“多配偶”,想搞師生戀……法學教授涼的冤不冤?

我去查了一下包毅楠的學術履歷:

中國民主促進會會員,英國薩塞克斯大學外交法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海洋法博士後,華東政法大學副研究員,兼任中國海洋發展研究會海洋法治專業委員會理事。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邊界與海洋司特邀學者,包毅楠多次參加“南海仲裁案”等內部對策會議,研究成果兩次獲外交部及外交部條約法律司採納。

我相信,在他的領域他做出了不少貢獻。

但學術上的成就,社會地位的卓越,是不是就能等同於個人品行沒問題?

這個問題被這麼提出來,大部分同學都能明白,不是的。

包毅楠研究搞得好,只能說明他業務能力強,

一個人的業務能力和個人品行根本就是兩個維度的事情。

這放到任何一個領域都成立。

往前推二十年,成龍大哥絕對是國內演藝圈業務能力數一數二的人物,但他出軌,養情人,生下私生女還不聞不問的事,也是人盡皆知,沒的洗。

就算你說明星和學者不可同日而語,高校裡的醜聞也並不少:

武漢理工學院研究生導師王攀長期侮辱,壓迫自己的學生,逼他給自己買飯,打掃衛生,甚至叫自己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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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把學生陶崇園逼到自殺。

以及兩年前震驚了學術圈的“復旦大學女博士劈腿事件”,當事人李敏同時周旋於四個男人之間,其中一位有婦之夫為了她又送房又送車,還給她代筆了5篇SCI論文。

我們可以說這些道德敗壞的人是少數,但至少可以說明,業務能力,世俗成就,無法和人品道德形成絕對的正相關。

但我也理解,真的放到生活中,讓我們面對一個學識淵博,或者哪怕僅僅是看起來光鮮亮麗的人,我們都會更傾向於,下意識地認為他的品行同樣高尚。

這中間存在一定的暈輪效應,也就是我們會傾向於認為,

一個人身上有一個優點,就可能有更多的優點。

還有另一個原因是,

絕大多數個人能力優異到可以出現在公眾面前的人,他知道自己該對公眾表達什麼。

成龍那個年代過於久遠,就說最近兩年的羅志祥,他被曝光多人運動之前和之後,都不斷地對周揚青示愛,表忠心。

因為他知道,粉絲愛看。

可以這麼說,對年輕漂亮的異性有慾望,擁有一個不夠還恨不得多吃多佔,這是絕大多數人的底層慾望,是“本我”。

而尊重社會公序良俗,對配偶專一忠誠,這種品行層面的操守,是“超我”。

越是取得世俗成就的人,越容易至少在公眾面前,壓抑本我,表現超我。

他們未必是真的品行更高潔,但他們至少更懂得,如何表現自己品行高潔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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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回這位教授的言論。

關於“多配偶制”沒啥可爭議的,一夫一妻制被寫進婚姻法,這位法學導師應該最清楚。

但至少法律層面沒有規定,老師不可以和已經成年的女學生談戀愛,他支援師生戀,錯在哪裡呢?

看起來,女學生已經年滿18歲,應當有選擇配偶——哪怕是自己的老師——的自由,但問題是,年滿18歲,真的就意味著心智成熟嗎?

當然不是。

女學生為什麼喜歡老師?

有個重要的原因是,女學生的世界相對於老師來說太簡單了,跟身邊的同齡男同學相比,年長十多歲的男老師不僅學識淵博,還成熟穩重,幾乎是她能夠接觸到最優秀的男人。

這種認知,

一半緣於她的世界太小,參照系就這麼點,一半是當她認定了老師“優秀”之後,主動加上的腦補。

你要讓她去想,老師也是普通人,往前推幾年,老師讀書的時候也逃課打架搭訕女同學,她想不來,也發自內心地拒絕承認。

所以我們會說,女學生和男老師產生“愛情”,是不成熟的,甚至是女生被矇蔽的結果。

那麼,一個20歲的大學女生,遇到了一位學識淵博,成熟穩重的大學教授,她同樣有可能認為,教授是她從小到大認識最優秀,最完美的男人。

她的處境其實一直都沒有變,一直活在一個相對更狹隘的環境,用仰視的,崇拜的,帶著嚴重濾鏡的眼光,去看一個對她來說有點遙不可及的男人。

如果這個男人“走下神壇”,向她發起戀愛,或者更進一步的邀請,她能拒絕嗎?

恐怕很難,她甚至可能覺得自己沒有拒絕的理由和資格。

這就是一定程度上

喪失了自主意識的“迷戀”

,這種迷戀,是相對涉世未深的一方被降維打擊的結果。

所以能看出來,

理性也好,“自主意識”也好,並不是一個絕對概念,不是說年滿18歲,或者說到了某個年齡,達到某些標準,就自然有了理性和自主意識。

它是相對的——成年女性面對比她段位高太多的男人,照樣可能陷入片刻的眩暈,做出不那麼理智的行為。

這種不理智的行為,誰應該承擔更多責任?

法律層面很難做得更多了,畢竟法律層面,成年人就是應當對自己行為負責。

去苛責被降維打擊,陷入迷戀的年輕女生也不現實。

唯一手握掌控權的,是那個處在“高維度”的人。

他最清醒,最清楚小女生此刻的所謂“迷戀”並不是真的愛他,更多地是

愛上了兩個人之間的權力差異和各方面的不對等。

如果他真的喜歡你,想要保護你,他能做的絕對不是放任,甚至引導和發起這種感情,而是明確地告訴你,你的感情來得不是時候。

事實上,老師看穿青春期小朋友那點小心思真的再容易不過了,只是絕大部分老師選擇裝不知道,一再裝傻來保護小女生的情竇初開。

退一萬步講,哪怕老師真心想和學生談戀愛,也會等到師生關係結束之後,女生脫離了被降維打擊的環境再說。

這是他的師德,更是他為人的底線。

包毅楠教授顯然沒有這種底線。

支援“多配偶”,想搞師生戀……法學教授涼的冤不冤?

最後一個問題是,截至目前我們都還沒發現包毅楠和女學生有過密交往,他所有的不當言論,還都停留在“說說而已”的層面上。

有些網友不太能理解,口嗨幾句也錯了嗎?也要到被停職的程度?

包毅楠本人也在朋友圈喊冤:

支援“多配偶”,想搞師生戀……法學教授涼的冤不冤?

這個問題要梳理成幾個部分:

包毅楠的所謂“口嗨”,分為“要和00後女生(甚至可能是女學生)談戀愛”,以及“呼籲多配偶制度”。

如果他真的去搞了多配偶,那麼涉嫌重婚罪。

如果他和女學生談了戀愛,這不違法,但要根據校規受到相應的處分,大機率被解聘。

如果他只是像現在我們看到的這樣,嘴上說說,那麼他沒有違法,也沒有違紀。

所以目前他並沒有被逮捕,也暫時沒有被開除。

但是,

他“嘴上說說”的這些話,很顯然都違背了大多數人的道德共識,甚至可以說,擊穿了大多數人的道德底線。

他就理應在道德層面受到譴責。

“暫停教學活動”的處分也表示,你的言論冒犯了大多數人,你就暫時別在人前出現了。

更重要的是,他既然公然表示想和女學生談戀愛,那麼讓他別出來上課,也是對女學生的保護。

這個處理方式,合情合理,沒有任何問題。

我們做內容的,經常思考“言論自由”的邊界,我也曾經認為過,只要不違法,什麼話都應該可以說。

但後來我意識到,不違法的話確實都可以說,但

在不同的場合,面對不同的人群,說不同的話,這叫“情商”。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鐵哥們喝酒吹牛逼,酒過三巡說一句“等我有了錢要娶個年輕漂亮,胸大腿長的老婆”,哥們肯定不會罵你,說不定還要跟你乾杯,說一句英雄所見略同。

你可以跟他們這麼說。

但試試看,如果是相親,你跟女生說“我就要娶年輕漂亮,胸大腿長的老婆”,十有八九對面的女生心裡是要罵你的,脾氣直一點的可能當面都要開罵。

跟她說這句話,就不合適。

再更進一步,如果你是個公眾人物,你在幾百上千人的場合演講,冒出來一句“我們男人賺錢就是為了娶年輕漂亮,胸大腿長的老婆”……

你就得做好準備,該捱罵捱罵,該道歉道歉,甚至很長一段時間,你都不一定再有機會公開演講了。

在公共場合,這句話就是不該說。

這已經不再是這句話本身對不對的問題,而是這句話該在什麼場合說,是不是符合你的身份。

包毅楠教授沒搞清楚的也正是這一點,他的話不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更嚴重不符合他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