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偷逃稅,被罰2.99億

今天(27日),國家稅務總局稱,今年4月初,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了關於鄭爽涉嫌偷逃稅問題的舉報。

日前,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鄭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稅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2652。07萬元,並依法作出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的處理處罰決定。同時,該局已依法對張恆進行立案檢查,並將依法另行處理。

國家廣電總局今天表示,各機構不得邀請鄭爽參與制作節目,停止播出鄭爽已參與制作的節目。

今年早些時候捲入逃稅醜聞的中國女演員鄭爽將不得不支付2。99億元(合4610萬美元)的未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今年4月,稅務部門對鄭的稅務問題進行了調查,發現她在2019年拍攝電視劇《中國鬼故事》獲得了1。56億元的報酬。鄭並沒有做出適當的納稅申報,逃稅4302。7萬元,其他稅種納稅不足1617萬元。她還為其他作品逃避了1258萬元的稅。上海市稅務局表示,鄭的工資也違反了國家廣播和稅務機關2018年的規定。根據該規定,常規演員的工資應不超過電影和電視作品製作成本的40%。另一方面,主演的薪酬最高可佔總預算的70%。鄭的案例是電影和電視行業“陰陽”合同的典型情況。“陰陽”合同是指為同一協議製作的兩份檔案——真實檔案儲存在雙方之間,而另一份申報工資較低的檔案提交給稅務機關以減少稅收。美國國家廣播電視管理局週五宣佈,鄭所參與的所有節目,包括電視劇《中國鬼故事》,都應該停播。。調查還顯示,張恆,鄭的前合作伙伴和代理在電視劇一箇中國鬼故事,涉嫌以下:幫助鄭製作電視劇“陰陽”合同,成立一個公司報道逃稅,實施合同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