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賦》在處理嬴政身世的問題上,相當公正

12月1日大秦帝國系列最終章《大秦賦》播出,豆瓣評分高達8。9分,實至名歸。在這個大多數歷史劇當成偶像劇來拍的時代,《大秦賦》中的歷史細節,可謂是做到了極致,令人流連忘返。最主要的是劇中沒有一個小鮮肉,都是老演員,演技這方面肯定沒得說。

從我剛看《大秦賦》的第一集開始,就特別好奇《大秦賦》究竟是以什麼樣的形式播出秦始皇嬴政身世的問題。而《大秦賦》的播出方法令人相當的滿意,不像別的歷史劇,戳到這種痛點為了精彩就胡亂改編。

《大秦賦》在處理嬴政身世的問題上,相當公正

《大秦賦》的第一集到第九集,並沒有關於嬴政身世的問題播出,我還以為不會播出了。直到第十集,華陽太后預謀造反,將秦莊襄王囚禁於宮內,欲逼迫秦莊襄王立小兒子成蟜為太子,方便她把持朝政,可是秦莊襄王一直不從。

秦莊襄王不從,華陽太后為了防止最壞的情況發生(實在逼不得已的話,只能殺掉秦莊襄王),叫自己的弟弟陽泉君到處散佈謠言,說嬴政是呂不韋的兒子。

《大秦賦》在處理嬴政身世的問題上,相當公正

後來多虧宗室領頭人公子傒信任,公子傒聯和呂不韋,自己負責統領宗室中人,呂不韋負責統領眾臣,率領一萬兵馬,進宮勤王。沒成想遭到陽泉君的阻止。

公子傒、呂不韋與陽泉軍對峙之際,嬴政率領蒙恬、樊於期,趁著宮內的主力軍都在對峙,闖入宮中,將秦莊襄王救了出來。至此,此事告一段落。

關於歷史疑問,《大秦賦》並沒有為了劇情的精彩性,作出違背歷史原則性的作為,這點實在是令人敬佩!

《大秦賦》在處理嬴政身世的問題上,相當公正

“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說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生子政。子楚遂立姬為夫人。”——《史記·呂不韋列傳》

《史記·呂不韋列傳》中明確記載,呂不韋知道趙姬肚中有胎兒,趙姬也知道自己肚中有胎兒,但依舊隱瞞生下了嬴政。按照這段記載來看,嬴政是呂不韋的兒子無疑。

《大秦賦》在處理嬴政身世的問題上,相當公正

《史記》是司馬遷所著,眾所周知。可是司馬遷卻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做出另一番說辭,反駁自己之前的說法,自己打自己的臉。

“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史記·秦始皇本紀》

這裡又說,秦始皇嬴政是秦莊襄王的兒子。

同一本史書,出自同一個作者,可是卻出現了兩種不同的記載。

《大秦賦》在處理嬴政身世的問題上,相當公正

從司馬遷活著的意義就是為了寫成《史記》來看,出現這種重大錯亂的可能少之又少。

那他為什麼還會寫出兩種不同的記載呢?

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司馬遷在寫《史記》的時候看到了關於嬴政身世的兩種不同說法,一種是呂不韋生的,另一種是秦莊襄王生的,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哪一個是真哪一個是假。

為了確保權威性,他自己也不好亂寫,所以只能夠將兩種說法都寫進去。

《大秦賦》在處理嬴政身世的問題上,相當公正

關於秦始皇嬴政是呂不韋兒子的史料來源,至今不明。儲存至今的先秦史料《戰國策》中對嬴政是否是呂不韋之子一事,一字未提。

秦朝之後的史料各有各的說法,有的說嬴政是秦莊襄王的親生子,有的跳出來說嬴政不是秦莊襄王的親生子,是呂不韋的兒子。

正因史料各有各的說法,才導致現如今嬴政的身世撲朔迷離。只有等到哪天秦始皇陵發掘了,裡面有證物證明,否則關於秦始皇嬴政的身世會一直撲朔迷離下去。

《大秦賦》在處理嬴政身世的問題上,相當公正

在此,個人認為嬴政是秦莊襄王親生子的可能極大。

如果說嬴政不是秦莊襄王的親生兒子,那麼只有三個人會知道,第一個是嬴政自己,第二個是趙姬,第三個是呂不韋。

嬴政絕對不可能將這種資訊透露出去,促使自己的王位不穩;趙姬為了自己的地位,也不可能將這種訊息透露出去;如果說這件事情是真的,那麼呂不韋將是這件事情當中最大的受益者,他更加不可能將這種事情說出去。那麼這種事情是誰說出去的呢?

誰都不可能說出去!

《大秦賦》在處理嬴政身世的問題上,相當公正

誰都不可能說出去的話,那就只剩下一種可能了——偽造,而偽造的可能極大。當時秦始皇嬴政掃滅六國,為了確保帝國的統治性燒燬了幾乎先秦時期所有的詩書,令當時的儒生極為痛恨。

司馬遷的《史記》完結後並沒有大規模發行,而是藏起來。直到他的外孫時期,《史記》才在他外孫手裡大規模發行。在這期間內《史記》是否被篡改過,沒有人知道。如果說有人篡改的話,那麼這個人必定是儒生。

《大秦賦》在處理嬴政身世的問題上,相當公正

總結

關於秦始皇嬴政身世的問題根本不必要過於認真對待。不管他是誰的兒子,他統一了六國是真的,他開創的集權制度是真的,他修築的長城是真的,他對中華的貢獻是真的。這些東西是真的就行了,何必在意他的身世?

只希望後來關於秦始皇的電視劇跟《大秦賦》一樣,不是一定的事情就按不是一定的方法播出,而不是為了精彩胡亂改編播出,把不一定的事情變成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