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被罰8億不用坐牢,她的“後臺”有多硬?

范冰冰被罰8億不用坐牢,她的“後臺”有多硬?

昨天經過國家稅務局3個多月時間的調查,國家稅務局就釋出了,關於范冰冰“陰陽合同”涉及稅務案件已經查清!稅務部門針對范冰冰的5項違法行為共計罰款、追繳8。84億元!

范冰冰被罰8億不用坐牢,她的“後臺”有多硬?

八億是多少錢?算你工資一個月一萬,一年十二萬,十年一百二十萬,一百年一千二百萬,一千年一億二千萬,七千年才八億四千萬,中華上下才五千年…

難怪那麼多人想當明星,那些家長從小就培養孩子進軍娛樂圈,因為娛樂圈的錢真是好賺。我要哭暈在廁所裡了。

范冰冰於10月3日中午透過微博道歉,這是她自今年6月在崔永元揭發其利用“陰陽合同”偷漏稅款,從公眾視野中消失120天后,首次透過微博賬號發聲。信中歷數她這段日子的心路歷程,也保證將來會遵紀守法,重視責任。

范冰冰被罰8億不用坐牢,她的“後臺”有多硬?

范冰冰的後臺來自哪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由於范冰冰屬於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上述定性為偷稅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超過規定期限不繳納稅款和滯納金、不接受行政處罰的,稅務機關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來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1條逃稅罪的表述:

第二百零一條【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范冰冰的逃稅案中,就是適用的《刑法》第201條第4款的規定,也就是首次逃稅補繳、罰款可以不追究刑責。

也就是說,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范冰冰如果能夠“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並接受行政處罰”,那麼司法機關將不再追究范冰冰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