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2:老闆說這個月要少交稅,但是剛開了幾張大額髮票出來咋辦?老闆要求作廢掉!
財務3:我是小規模納稅人,這個季度開票開了50萬的發票,超了免徵限額,作廢掉6萬吧,這樣就不用交稅了!
且慢!以上的作廢情況統統踩了雷區!如果你看完這篇文章後,你會了解:
企業違規作廢後果嚴重,可能補稅加拘留!
4大發票作廢雷區莫要踩
這些發票可以作廢,但這3種發票萬萬不能作廢
發票作廢時找不到作廢發票怎麼辦?
。。。
一、違規作廢發票,後果嚴重需當心!
1、企業違規作廢?補稅加拘留!
案例1:
A公司為隱匿收入,將開具給醫院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未作全聯次收回,並
違規自行作廢醫院已正常入賬的發票200餘張,涉及金額近330萬元,
被稅務局責成補稅,加收滯納金並處1倍罰款,合計近150萬並
移交司法機關
。
案例中A公司未通知受票方,直接將對方已經入賬的普通發票作廢了。實務中,財務人員在發票勾選認證的時候,也會經常發現這種問題,明明發票收到的時候是正常的,對方也未通知發票有做變動, 但是發票竟然被已經作廢或者紅衝了!
雖然現在
勾選平臺新上線的
“紅字增值稅發票資訊提示”
功能,只要你登入
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勾選平臺),
系統就會自動跳出本月你收到的紅字發票資訊。但是你窩火啊!而且作廢的發票是不會提示的!
案例2:
原桐鄉市國稅局政策法規部門的稅務人員在專項風險排查中發現,某建材公司每個月領用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由25份逐漸增加至400份,但發票領用數增加後,該公司申報銷售收入與之前相差不大。經過進一步查證發現,該公司2014年7月才註冊成立,自成立以來幾乎每個月月初都有領用發票的記錄,但一到月底,該公司就會
透過開票系統將開出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大量作廢
,此舉顯然不符合經營交易常規。
最終,稅警雙方掌握證據證明,該建材公司在無真實業務的情況下,採取月初開票、月底作廢的手段虛開發票,最終將涉嫌虛開發票的人員抓捕,並
依法刑事拘留。
以上都屬於非正常原因作廢發票,
在生活中比較常見的違規作廢行為比如:一家小個體季度發票已經開具了50萬啦了,為了不上稅,老闆與顧客協商將已開具的票作廢,下月重開,將當月發票開具金額降入30萬以下,達到不上稅的目的。
2、總結4大發票作廢雷區
(1)免徵點附近大量作廢發票!
(2)作廢發票和重開發票一模一樣
(3)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臨界點作廢發票
(4)突然大額作廢發票
很多企業為了少交稅,防止銷項稅額過大、繳稅過多,主動將原本正常的發票作廢已達到控制銷售額的目的,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逃避稅款。可能涉及銷售方違規作廢發票隱瞞收入、與受票方惡意串通虛列成本,涉及虛開發票等問題。
以上違規行為
看似天衣無縫,實則早被大資料所記錄,
極其容易引起稅務機關監測系統的預警,也是稅務機關稽查的重點。
3、違規作廢發票承擔的後果:
(1)補繳稅款
(2)加收滯納金
(3)罰款
(4)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
很多企業抱著僥倖心理違規作廢發票,忽略了應當承擔的的後果。企業和會計應當明晰相關風險,切勿貪圖一時的利益造成更大的損失。
二、您知道這4種發票不能作廢嗎?速速Get!
不是所有的發票都可以作廢,有三種情況開具的發票無法作廢,只能開具紅字發票,一起來看~
1、增值稅電子發票開具後不能作廢
電子發票系統不支援作廢操作,同時,
電子發票具有可複製性,無法回收的特點,因此增值稅電子發票一旦開具不能作廢
。
發生退貨、電子發票開具有誤等情況,開票人應透過開具紅字發票進行衝減。增值稅電子發票開具紅字發票需要與對應的物流、資金流資訊一致。
(1)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不能作廢。
納稅人開具電子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的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2)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不能作廢。
納稅人開具電子專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不能作廢,只能開具紅字電子專票。
注意事項
相較於紅字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開具流程,電子專用發票紅衝時,無需追回已經開具的藍字增值稅電子專票發票,具有簡便易行好操作的優點。
2、成品油專用發票不能作廢
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透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組開具,所以,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後,
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以及銷售折讓等情形,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
檔案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成品油消費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號)
3、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不能作廢
根據《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規定: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不支援作廢。
開具紙質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後,如果發生
銷貨退回或開具有誤
的,
銷售方應開具紅字發票
,紅字發票內容應與原藍字發票一一對應,並應當收回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全部聯次。
關於消費者手中的發票聯次,有以下具體的收回措施:
(1)如消費者
已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
的,不需退回
報稅聯
;
(2)如消費者
已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
的,不需退回
註冊登記聯
;銷售方應當留存公安機關出具的
機動車登出證明覆印件
;如消費者無法取得機動車登出證明,銷售方應留存機動車生產企業或者機動車經銷企業出具的退車證明或者相關情況說明。
(3)如消費者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
已抵扣增值稅
的,不需退回
抵扣聯
。
4、其他情形
(1)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
(2)已經勾選申報抵扣和
已退稅勾選確認
的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作廢。
(3)已抄稅發票不能作廢。
(4)跨月發票不能作廢。
(5)發票聯次不齊全的不能作廢。
三、什麼情況下發票可以作廢?
1、對於自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
(1)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2)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可作廢:
①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②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③購買方未勾選確認申報抵扣,
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程式碼、號碼認證不符”。
提醒:
作廢增值稅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或增值稅發票公告服務平臺中將相應的資料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列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如果開具的專票不符合以上的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
需要紅衝的,按以下方法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2、 對於代開的發票
納稅人代開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需作廢已代開增值稅發票的,可憑已代開發票在代開當月向原代開稅務機關提出作廢申請;不符合作廢條件的,可以透過開具紅字發票方式對原代開發票進行對沖處理。
【辦理材料】
注意事項
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勾選確認抵扣後開票方誤操作將該發票作廢,已勾選確認抵扣的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是否退回開票方?
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要求,此類發票應作為購買方的記賬憑證,不得退還銷售方。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規定的作廢條件作廢發票,稅務機關應對銷售方進行未按規定作廢發票處理,不應要求購買方退回已作廢的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
四、作廢時查詢系統找不到需要作廢的發票?淡定!
在查詢需要作廢的發票時,會出現找不到發票的情況,別慌,淡定!越慌越急越手忙腳亂,從這四個方面對照查不到發票的原因:
貓叔提醒:
金稅四期下,企業經營資訊基本上處於透明狀態,開票資料也在監管系統一下暴露無遺,僥倖心理違規作廢發票,忽略了應當承擔的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