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樂結婚:我做過最酷的事就是娶你

希望我身邊的人都能遇見自己喜歡,合適,可以好好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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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余文樂結婚了,但新娘不是我。

千萬人在今天經歷了一場開心的失戀。余文樂,我們都沒喜歡錯你。

以前從沒見你大肆宣傳你和女友的恩愛,而今天直接用結婚照片宣佈喜訊。大概這就是我一直期待的成熟的愛情。

我愛你,不曾日日曬你的照片,而是直接將你融入我的生活裡,我身邊的人都知道你的存在,我的未來裡一直有你,而你想秀恩愛的時候,我們就結婚,公主的皇冠給你,花轎贈你,我的餘生,都給你。

現在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你的。

或許,這樣成熟的愛情才是我一直追逐的,他們低調,不是不公開,而是不刻意去秀幸福。

余文樂結婚:我做過最酷的事就是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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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的採訪中,記者問其什麼時候會結婚?

他迴應:“到時後會做這件事,同女友有共識”,覺得現在很好,並透露自己不是貪心的人。

你看,王棠雲一直都在他的計劃裡,他想給王棠雲一個家。

余文樂結婚:我做過最酷的事就是娶你

“我會娶你,給你一個家。”我覺得這才是世界上最美的情話。

有人會問我關於感情的問題,他們總說,你想找個什麼樣的人呢?年紀小一點的時候,我會把身高樣貌脾氣秉性都列出來。後來我說,找個脾氣秉性合得來的,兩家人之間處的上來的,樣貌只要我喜歡就好,人要上進。

有的人問,我喜歡一個人,你說我該不該告訴他。年紀小一點的時候我會告訴她,你總得勇敢一次,就去找他啊,告訴他我喜歡你,成不成兩說唄。瀟灑一點。

現在我會覺得,遇見喜歡的人,還是要考慮未來,你們的性格三觀家庭。喜不喜歡,合不合適,能不能在一起真的是三件不同的事。

我希望我身邊的人都能遇見自己喜歡,合適,可以好好在一起的人。

余文樂結婚:我做過最酷的事就是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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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愛情一點點成熟。

幼兒園的時候,我喜歡你,我會把自己的棒棒糖給你;

小學的時候我喜歡你,我會行使我課代表的權利,把我們的作業本放在一起;

初中的時候我喜歡你,我會為你省下早飯錢,買一個最好看的米奇手錶送給你;

高中的時候,我喜歡你,我可能為你逃掉自習,也可能為了去你的城市寫錯一道大題;

大學了,我喜歡你,我想讓你當我的女朋友,為你留在這裡;

畢業了,我喜歡你,我不再頻繁的告訴你,我只是努力工作,在未來的某一天,單膝跪地,希望自己有資格能娶你,希望我的家裡有你。

從小到大,喜歡一個人,都是想把最重要的東西給她,那裡有我捨不得吃的糖果,有我一生的獻禮。

所以以後戀愛,還是得找一個想要娶你的人,他的話語裡或許隻字不提我愛你,但句句有你。

感情這東西最由不得自欺欺人,他看向你的眼睛有沒有光,他和你說話的語氣是不是藏著寵溺,他設想的未來裡有沒有你,其實你都知道。

你也別說他是有別的考慮,他沒有準備好。你也知道,愛一個人,就是想每天都看著她,想以後的日子裡都是她的聲音。

余文樂結婚:我做過最酷的事就是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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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圈裡很多人,每天都會秀恩愛,但可笑的是,每段時間,人都不一樣。

比如說有個籃球愛好者,他喜歡籃球鞋,於是每談一個女朋友就會一起買雙情侶鞋,從喬一開始,現在已經買到喬七了。每個朋友圈的甜言蜜語雖不完全相同,但卻異曲同工。

這樣複製貼上的深情,實在令人覺得可笑。

時代進步太快,愛情也總被曲解。太多人奉行著“快樂”至上的原則,你問他,你喜歡這個女孩兒嗎,就和人家在一起,他會告訴你,開心就好,追求什麼結果。你問那個女孩兒,你這樣和不同的男孩兒在一起,你走心嗎。她會說,我是追求自由的,生而為人,瀟灑一點怎麼了。

越來越多的男男女女打著“瀟灑”的旗號,欺騙好男孩兒好女孩兒的感情,穿著余文樂同款衣服,卻從來學不到余文樂真正的“酷”是什麼。

真正的酷,不是你擺擺造型學余文樂去泡妹子,也不是打著“快樂至上”的旗號為所欲為,真正的酷,是在適當的年紀去為了心愛的人打拼,告訴她我愛你,我會娶你,我會給你一個家。是一心一意。

余文樂的電影裡有這樣一句臺詞:有些事不用一晚上做完的,還有一輩子。

這個世界,變心最容易,守住本心很難。你能做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不值得被吹捧。喜歡她,娶了她,一生只愛她才最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