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是個“結婚狂”

文:白霧濛濛

閨蜜是個“結婚狂”

23歲那年春天我結婚了,閨蜜薇信誓旦旦地放出話:“我才不會結婚真晚呢。”

在九十年代,周圍的人二十歲左右就都結婚了,而我都算晚婚了。

薇比我小四歲,她愛說愛笑,口無遮攔,我倆在一起工作,又在同一家小區居住,每天一起上下班。

薇一米六八的個子,微胖,大餅臉,杏眼,天真爛漫,活潑開朗。

老天爺總愛開玩笑,薇想早早把自己嫁了,就是不得所願。

就如《愛的理想生活》裡的戴希希一樣,人生信條就是戀愛結婚生子。

我所有的夢想都和結婚有關。《愛的理想生活》戴希希

其實大多數女孩都和戴希希一樣,沒有遠大的理想,也不知道想要什麼樣的生活,結婚生子就是人生最大的目標。

薇就是一心想嫁人,想早早把自己嫁了,做一個相夫教子的賢妻良母。

薇和戴希希一樣恨嫁,可越是想著急結婚,越是姻緣不順,真是應了那句話:越想得到什麼,越是得不到。

可就是遇不到那個對的人,一晃眼27歲了,她比父母更急。

薇一直都是大大咧咧的那種女生,穿著隨意舒服,也不管穿得好看不好看。

薇的父母著急啊,“好好買幾身衣服打扮打扮。”說著話忙拿銀子塞給薇。

父母急薇也著急,身邊的朋友都結婚了,只剩下她一人還單著,有朋友給她出主意,找大師算一卦。

薇隨即就去算了一卦,大師說她的八字太硬了才導致的婚姻不順,必須認個乾孃,才能破解。

薇回來與母親商量,她媽說“:那就認濛濛媽做乾孃吧。”反正兩家同在一棟樓上,彼此瞭解又知根知底。

我是後來回孃家才知道,薇認了我媽做乾孃,薇順理成章地成了我的乾妹妹。

這回婚事破解了,應該順利了吧,大師是這樣說的。

閨蜜是個“結婚狂”

薇十九歲剛上班的時候,曾經偷悄悄地暗戀過一個男生A,那個男生高高瘦瘦的,白淨文雅的氣質,靦腆安靜。

我和薇都在一家商場做導購,而男生A則是商場後面的一家耐火材料公司的一名職工。

當時薇是有一些優越感的,薇的父親是單位的一把手,家庭經濟條件不錯。

薇即使喜歡那個男生A,也不屑向他表白,骨子裡更希望男生A能主動追求她。

可男生A是個不善言語的人,也許薇對他來說,是個高高在上的人,更是對薇保持一定的距離。

有些喜歡,有些緣分,註定就是擦肩而過,你不主動他不主動,都矜持著,即使有緣遇到也就錯過了。

甚至後來薇結婚以後,她不無遺憾地說:“即使沒有嫁給最喜歡的人,但嫁給了最合適的人。”

不能不說沒有遺憾,如果主動一點,也許結果就不一樣了,即使沒有成功,最起碼沒有遺憾。

張愛玲說: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要遇見的人,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輕輕地說一句:“哦,你也在這裡嗎?”

薇就這樣端著,也許是在喜歡的人面前自卑,害怕被拒絕,就這樣在心裡偷偷的喜歡著,就這樣錯失良緣了。

閨蜜是個“結婚狂”

薇後來再沒有遇見心動的人,自從我結婚後調離了原單位,薇也去了別的單位上班了。

有些人錯過了就是一輩子,有些緣分轉身就消失了。

那個男生A在薇心裡也成了永遠的白月光。

薇隨著年齡的增長,成熟了,也不再端著了,接觸了一個又一個,可都沒有對上眼。

不是人家看不上她,就是她看不上人家,就這樣一而再再而三地到了二十八歲。

後來還談過一段姐弟戀,那個小弟弟只談戀愛,而不願結婚,最終還是泡湯了。

直到遇上李凱,李凱在一家企業上班,一米七二的個頭,方臉,大眼睛,精神利落的一個小夥子。

薇和李凱兩人心裡都有意,看對眼的人一切都很順利。

薇說和李凱在一起,感覺莫名的心安,不管有什麼事,只要有他在,一切都不是事。

不久兩人決定在十月先訂婚,到冬天就完婚,雙方父母見了面,李凱的父母都是老實人,沒有任何意見。

薇的父母有點意見,嫌棄李凱家是農村的,連房子也沒有,經濟條件也不好,擔心薇嫁過去做難。

薇說:“我和李凱有手有腳的,能養活自己。”薇的父母拗不過薇,還是答應他倆先訂婚。

薇和李凱如願訂了婚,不出意外,冬天就舉行婚禮,薇的夢想就實現了。

閨蜜是個“結婚狂”

訂婚沒多久,某一天,薇突然來找我了,薇愁眉苦臉的樣子,不停地唉聲嘆氣。

“這是怎麼了?”我關切地問道,薇嘩嘩的眼淚往下掉,薇哭著說父母逼著非要退婚。

“為什麼呀?”我著急地問。“亞仙上門介紹了一個男孩子,家庭條件優越。”薇傷心地回答。

“現在我爸媽天天逼著要我退婚,我都懷孕了,那咋辦呀?”薇哭哭啼啼的。

薇是要強要面子的人,如果不是她父母逼得狠,薇是不會來找我訴苦的。

亞仙和薇家是對門鄰居,我,薇,亞仙都曾經在一家商場上班。

這亞仙也是,你早點幹啥了?薇沒訂婚之前你怎麼不給她介紹男朋友,剛訂完婚,你又來介紹,那你是來拆臺的!

還挑唆著薇的父母,逼著薇退婚,這是薇的家事,雖然關係好我也無法勸她父母。

只能安慰著薇,對薇說:回去和父母實話實說,就說你已經懷孕了,而且喜歡的是李凱這個人,即使他人的家庭條件再好,沒有感情也過不下去啊。

薇回家對父母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的實話實說,如果您再逼我,我就不活了,她父母無奈之下不再逼薇了,但是必須讓李凱家在市區買一套房子。

李凱和薇兩人東湊西湊,又去借了一部分錢,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

十二月八號,薇穿上了潔白的婚紗,和李凱完成了婚禮。

嫁給愛的人,和愛的人共度一生是幸福的,是快樂的。

因為和愛的人在一起,踏實安穩。因為和愛的人在一起,三觀一致,日子過得舒心。

而且兩人經過共同努力打拼,現在是有房有車有存款。

閨蜜是個“結婚狂”

薇現在已經結婚二十年了,兒子已經上大學了,如果你要問她幸福嗎?她會咯咯地笑。

就像戴希希說的一樣,

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是因為愛而結婚。

親愛的女孩們,假如你遇到喜歡的人,要勇敢地去追求,也許成功了呢,像你一樣矜持著,錯過了就消失不見了。

即使表白失敗了,無非是多一次人生歷練的機會,人生也沒有留下任何遺憾。

對於喜歡的人要堅持,勇於追求真愛,父母的意見固然重要,但父母的意見只能作為一個參考。

父母看似對你好,父母只是站在他的角度考慮,希望找個經濟條件相對好點的,希望你以後的生活能夠安穩。

可是父母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這個男人是

我喜歡的嗎?是我願意嫁的人嗎?

薇的父母為啥逼著薇退婚,就是鄰居亞仙介紹的男孩條件優越,不顧薇喜歡不喜歡這個男人,只是強制

“父母眼中的為你好。”

薇堅持自己的喜歡,最終獲得父母的理解與支援,最後才有了幸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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