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異地,我分手了兩次

和前男友是初高中同學,他比我大一屆,大學時不在一個城市,是在高中同學聚會時彼此互生好感,在一起了。剛開始聊的很開心,遠距離的思念好像更能加深感情。但是我上大二後專業課、社團活動的任務開始加重,而大三的他需要準備實習、畢設也是分不出身,我有空的時候他在忙,他有空的時候我在忙,慢慢的,好像只能發一個“早安”“晚安”。我也越來越不敢給他打電話,怕聽到無人接聽的提示,每次看到舍友們跟男朋友一塊吃飯學習都無比的羨慕。每次有了委屈想對他說的時候,他不在,過了一會就不想說了。好不容易都有空了通電話,發現可聊的話題更少了,開始了非常公式化的問候。分開的導火索是我在朋友爽約,導致我白白做了兩個多小時的地鐵,心裡特別委屈,找他抱怨,其實也僅僅是抱怨而已。他特別理性的跟我說我應該提前問清楚,坐車的時候也能做其他的事情,這個時間就不算浪費。我頓時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掛了電話,發了條“我們分手吧”的簡訊,關機。回程的路上我哭了一個小時,因為委屈,因為不捨,也因為告別。

這次之後我倆都在不同的時間想過挽回,但是我感性的時候他理性,我理性的時候他感性。看,我倆連這個時間都沒湊在一起。我把我倆的聊天記錄抄在了本子上,封存,然後把手機裡的刪除,就這樣我們斷了聯絡。

2018年吧,我工作的第三年,因為一些原因,我們又有了聯絡,我們共同的朋友在跟我倆溝通之後覺得我們還是很適合彼此的,於是又撮合我們在一起。大概是因為一時衝動分手的原因,總有些不甘心,還覺得已經工作的我倆都成熟了,對於未來啥的都有計劃了,我倆詳談了之後又在一起了。

但是很不幸的是,我倆依然異地。但是我會努力的表達自己的想法給他聽,他也會跟我分享他的生活。我倆第一次在一起的時候,做下了一個約定,每天晚上必須互相道晚安,現在依然,這是我堅持的為數不多的儀式感。但我並沒有表現出來我的強硬,他也就並沒有放在心上。他答應我會一個月回來一次,見面聊天約會,可惜的是,他依然沒有做到。

我也有問題的我知道,我並沒有明確的表現出來他回來時我的歡喜,他不回來時我的失望,我的難過,就一直假裝很善解人意,但是我騙不過自己,失望攢夠以後,我爆發了,他很迷惑,很惶恐,不懂那一件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那一次次已經過去的爽約有那麼重要嗎?為什麼我會這麼不理智,他覺得我是情緒上頭了,不應該溝通了,讓我冷靜一下,但是我冷靜的後果就是我又果斷的提出了分手。而且這次是真的很理智的分手。我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度,所以很抱歉,但是如果接著走下去,我的不理智大概會抹掉我倆之間的所有美好,所以我選擇了分手,這次並沒有拉黑什麼的,僅僅是不再聯絡。

但是我還是感謝讓我遇到他。回憶很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