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那份1000萬的小合同,范冰冰5000萬的大合同應繳納多少稅

除了那份1000萬的小合同,范冰冰5000萬的大合同應繳納多少稅

明星,是建立在普通群眾的關注度之上的一種職業,關注的人多了,流量自然就多了,商家當然就捨得花錢去在明星身上去做廣告,拍電影或者其他。於是,天價就這樣誕生了。

我們來看看崔永元發的微博,1000萬隻是一部分,范冰冰實際上籤了兩份合同,“不怕曝光的小合同”價值千萬,而另一份隱藏的“大合同”價值5000萬,也就是說,范冰冰演一部戲拿了6000萬片酬。至於事情的真相如何,我們不得而知,畢竟范冰冰工作室已經正式發文進行反駁了。

單就崔永元所說,其中不怕曝光的1000萬的合同,自然就是給大家看的,也是給國家機關看的,這份“低調”可謂高明,大家做做樣子,差不多就可以了。

而隱藏的“大合同”是否公開給國家稅務機關繳稅我們就不得而知了,畢竟前面已經有劉曉慶,毛阿敏等老前輩開路,後面自然也有遵從“行業規則”一波又一波的藝人們。畢竟交稅這種事,大多數有錢人還是能避就避的,因為他們可以請來更為專業的法律顧問來進行合理避稅。而普通人雖然相避卻沒辦法,只能老老實實的交了。

其實這種陰陽合同在娛樂圈早就是公開的秘密了,公司少掏錢,藝人多拿錢,大家都各得其樂。不過這樣吃虧的是誰相信大家心裡也都清楚。最後,按照要求,明星的片酬是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