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當時的情況已經在警察局做了筆錄,日本警方和檢察院也進行了反覆核實。由於我的不守信(迫於千百萬網友的吶喊,我在局面的採訪中說出了部分口供,也寫了自辯的長微博,對方律師很顯然利用了這些自述),陳世峰和他的律師竟然編出謊言來脫罪!在這裡,
我想對三叔說:
對不起,我沒有守口如瓶!
也對日本檢方道歉:
對不起!我沒有完全遵守你們的叮囑!!
接下來我想說一下案發之後,我都經歷了什麼。
大概3號凌晨20分左右,警察來到現場以後,我稍微感到安心,依然精神恍惚。我去開門,一開門,門把手一轉就開了,還沒推開多大,幾釐米吧,警察就喝止,說:裡面的人不要出來。我只好又縮了回去。
外面警察開始隔門問話,問我的個人資訊。
當時精神恍惚。站不住,坐在玄關的地上。
外面警察問:
1。你叫什麼名字?
我:劉鑫。
2。我們當天與誰見過?
我:陳世峰。
我重點強調了陳世峰,說他下午剛剛來過這裡。
3。這個人我們的關係,他的個人資訊?
我:我以前的男朋友,分手了幾個月了。下午剛剛來過這裡。
我坐在玄關,這樣隔著門一直喊。
外面很亂,一直都只是隔門喊話。
後來(大概過了10分鐘)
後來警察說:你可以開門了。
我站起來,去擰了一下門把手,門就很順利地推開了。
進來4,5位巡警(跟警察局警官制服不一樣)。
門外只有警察,我就開始發瘋似地喊:“我姐姐呢,你們快去找啊,我沒事的……”
一位看上去最年輕的巡警蹲在我面前:“你姐姐受傷了,現在已經送去醫院了,有醫生在,你不要著急,交給醫生,請相信醫生。”
“帶我去醫院,我要去醫院,拜託你們了!”
“請你安心,你現在有必須要做的事情,請你配合我們。”
之後他們進來我們的臥室,詢問我:
1。 名字,國籍,身份,學校名字…個人資訊,並且拿出護照,在留卡進行一一核對。
2。三叔的名字,國籍…我所知道的所有三叔的資訊。
問完了所有資訊之後,我被帶了出去。
門口走廊全部鋪上了塑膠板,(這個可能就是他們不讓我出來也不讓我推門的原因)
走廊裡站滿了巡警。來到樓下以後,直接被帶進一輛白色轎車,巡警在旁邊,大家都不說話。
後來又被帶進一輛黑色的車,開始再次詢問:
1。我、三叔的個人資訊。
我:再次回答。
2。白天我們都見過什麼人
我:陳、打工店同事。
3。回家路上都見過什麼人
我:一兩個上班族。
4。近幾日是否與人發生過矛盾,與誰。
我:重點又講了一遍2號下午三叔與陳發生過爭吵。
5。警察問了陳的所有詳細資訊(年齡、學校、國籍、住址)
我:知道的全部告訴了警察。
6。採集我的十指指紋。他們做了簡單的記錄之後,就將我送到中野警察局。
我不記得到警察局的時間了,那時候也沒心思看手機。去了警察局之後,兩位警察向我自我介紹,說是負責人。我禮貌性的迴應,根本沒聽見他們到底是誰(其中一位是後來負責我的木村警官)。之後在問話室給我拍了很多張全身照片(也許是考慮我是嫌疑人之一)。
之後一直在一間小屋子裡趴著,上午同學打來電話問我:為什麼突然不去文化館,我的導師到處在找我,無故缺席教授會生氣。下午打工店店長打來電話:今天怎麼無故缺勤。
快傍晚的時候(11。3),警察說需要我去現場做見證人(不知用詞是否恰當,就是看著他們取證)。到了公寓樓下,首先給我一份檔案讓給我簽字。他們一直擋住上面的內容只讓我簽字就好,翻頁的時候,我手擋了一下,我就看到了漏出來的字樣裡有“殺人事件”。
我腦袋突然懵了,想問很多,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拼命安慰自己,一定是我沒理解好,警察說做完我該做的,會帶我去看三叔的。
警察過來給我戴頭套。(防止頭髮掉落現場)
我帶上了手套、腳套、頭套,跟著警察從樓下到三樓,只要取證的地方都指給我看,並讓我在取證處拍照作證。
全程我都沒聽進去他們說的是什麼,他們要我走就走要我停就停。要我做什麼就做什麼!
拍完照之後,我就去了警車上。警察在旁邊陪同,沒有人說話,沉默。
忽然我手機響了,是陳打來電話!!!
我把手機給了警察問怎麼辦,警察不讓接。(那時我心裡也差不多猜到可能是與陳有關了)
(後來我才知道,這個時候,也就是案發兩小時,警察已經包圍了陳世峰寓所,根據我提供的姓名地址,並且當場就搜出來血衣,血衣上的血跡在法庭上成為最關鍵的物證)
後來在車上,很多同學打來電話、發來微信,說是看了日本新聞,聽說中野出事了,問我有沒有事。
有一位木村警察一直都在我邊上。
每一個電話或微信都是徵求警察的意見,接或回覆。警察說簡單回覆,不讓說太多,我都統一說的:沒事。
回了幾個以後,
警察說:現在開始,儘量不要看手機了。
我就沒有看也沒有接了。
這麼多人來問,心裡越來越不安。
回到警察局天快黑了,兩位警察陪同,並多了一位翻譯老師。大家都坐著不說話,
我問:什麼是殺人事件?
木村警察很吃驚,說:你在哪裡看到的?
我:剛才簽字的時候,我看到的一眼。求求你告訴我,發生了什麼?!
木村警察跟我說:你姐姐、被害了。
我:我要去醫院,求求你們讓我去醫院,哪兒的醫院……
木村警察:我們不能帶你去,要等江歌的媽媽同意以後才可以。
那一刻覺得自己靈魂被抽空了,發不出聲音來,只有眼淚嘩嘩往下落。
沒過幾分鐘,三叔媽媽發來微信影片,三叔媽媽不相信日本警方的電話,找我確認,我當時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就說了一句:對不起(我沒照顧好三叔,我還活著)。
結束通話電話之後,我一直哭到第二天早上。兩位警察一直陪在旁邊坐了一夜。
11月24號(陳世峰被正式逮捕之前)都發生了什麼?
每天都在警察局。
木村警察說:你是案發第一報警人,希望你能配和我們調查。
我:我可以嗎?任何事情我都願意做。
採集了我的DNA
當天回家走的路線
我們並肩走的左右順序,分別撐什麼樣的傘,談話內容
我和三叔的關係、見面那一天開始回憶記錄
2號當天發生了什麼
我和陳的關係、見面那一天開始回憶記錄
三叔平時的生活習慣,活動範圍,交友情況
陳的生活習慣,活動範圍,交友情況
(我的朋友全部都會介紹給三叔認識,我們的共同朋友很多。三叔的朋友我都不認識,只能警察自己查。)
我和三叔的微信記錄截圖翻譯
我和陳的微信記錄截圖翻譯
微信裡還有2號晚上陳發給我的資訊、還有一條沒聽過的語音資訊,進行字面推敲
(有些詞語只有我的朋友和三叔明白,查詢取證翻譯了3天,換了兩位翻譯老師)
我打工的路線,上學的路線
我的交通卡資訊讀取
三叔交通卡資訊讀取
讓我描述我和三叔所住房間的樣子
和警察一起去我們房間拍照取證
讓我描述三叔鑰匙的樣子,都掛著什麼吊墜,大概幾把鑰匙,都是幹什麼的鑰匙
三叔喜歡隨身攜帶什麼掛飾
筆錄裡面出現的所有人,哪怕只是個路人,他們都會私下去核對,所說一致,沒有問題之後,讓我簽字+蓋章
指證監控影象裡面的人是否認識,是誰,判斷依據,簽字+蓋章
警察拍了很多衣服,帽子,揹包的圖片,問我認識哪個,在哪兒見過,誰的私人物品,判斷依據,簽字+蓋章
在做上面三件事的時候,我心裡就很明白了很確定兇手就是他。
我相信警察也很明白,可是他們一直沒有去逮捕他,應該只是沒有足夠的證據。
僅靠我一個人說:是是是,我覺得就是他。他和江歌吵架了!他晚上還威脅我說要發我的他偷拍的內衣照!
這些,他們是不可以抓人的。
後來我實在沒有辦法,提議說:如果我懷疑的人是準確的,那麼他也清楚對他最大的威脅是我,如果不是警察保護著我,他一定是會想要毀滅後患的。希望警察配合我,去引他出來!他看到我獨自外出或約他見面,一定會尋找機會套我的話或下手。求求你們!
警察拒絕了。但沒有解釋理由!
從3號案發兩小時開始(我還沒到警察局呢)
陳世峰家附近、學校裡面,就有很多便衣警察在觀察他的舉動。他一舉一動都在警方的監視控制下。
但是警察一直找不到定罪的關鍵點。僅僅憑我說的白天見過、吵架過等好像不夠抓他。
後來警察和我一起翻他和我的聊天記錄,問我是否願意以脅迫罪起訴他,先將陳拘留,再慢慢尋找更多證據。我立即同意了。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日本有脅迫罪。我馬上又補做了一個筆錄,大意是我向警方報告陳世峰威脅我和他複合,有威脅字眼。
警方受理,並以此為由抓捕了陳世峰(於11。24向東京地方裁判所提起訴訟)。
4號警察陪同回家拿了臨時用的換洗衣服,期間一直住在警察安排的地方,早上去接我,晚上送我到房間門口。並且禁止我與任何筆錄中出現的人聯絡,甚至讓我與以前的朋友也減少聯絡。
5號中午,翻譯老師說,中國的微博好像有你的照片,說你前男友是殺人犯。警察的表情很複雜,恨不得對我禁言。可是防不勝防,莫名其妙的就會有記者加我,加進來就巴拉巴拉問好多,我什麼都沒回答。國內的網路上就出現
【據劉鑫透漏】!!!而兇手陳世峰當時還沒落網!!!
警察局都是有翻譯的,他們知道了微博之後也在一直觀察動態!!!
木村警察一度曾經甚至不信任我,他非常焦慮,他以為是我不聽他的,在洩露訊息,以為我在接受媒體採訪!可是我真的沒有!!【一直到後來回國,接受局面採訪。是三叔媽媽帶著局面和澎湃的記者上門。澎湃記者雖然搶先進門了,聊了幾句,並
沒有得到完整的訊息!也並沒有得到我的採訪許可!!!
在這之前、之後,我都沒有接受任何媒體採訪】
直到警方後來調查清楚之後,他們也表示無可奈何,每天早上翻譯老師到達之前,讓我給他翻譯微博又出現了什麼資訊。
12號,兩位警察,一位翻譯老師,陪我去了三叔葬禮的地方,因為犯人還未逮捕,資訊不能透漏,警察擔心裡面有中國媒體無法應對,禁止我進去,車停在禮堂對面。後來我無理取鬧,求他們一起送送三叔。我們跟著三叔的車開出去很久很久。回到警察局,已經不能做筆錄了,只剩我一個人在小屋子裡哭。後來同研究室的前輩來看我,給我一束花,我拿著它去了一個好久沒有回去的地方,一個大橋下,我經常和三叔玩的地方,把花放在那裡。
大概20號,在警察的幫助下,悄悄地搬去了學校提供的公寓,學校相關老師向警察保證必須保密。每天還是要去警察局,還是會來接送我,只是警察不再提供住所。
我知道三叔媽媽還在日本,我也相對自由,曾經發微信資訊約三叔媽媽見面,阿姨因忙碌而拒絕。
也就是說,20號之前我根本沒法見她!而且兇手都還沒落網,我更是什麼都不能說!中間我陸陸續續被阿姨問出來一些訊息,她全部發在了微博上。
而陳世峰是上微博的,而且微博玩得很好!!我和阿姨說的每一句話,等於都直接告訴了陳世峰這個兇手!!!
雖然阿姨自己也不希望這樣,我也理解她那時控制不了自己,但是我真的不能再多說了。
陳喜歡玩微博,事發後他開始關注國內輿論動態,11月6日,全網都在發訊息說陳世峰是兇手,看到了輿論之後,他刪除了全部微博,登出了自己的微博賬號。還儘可能刪除了自己的網路軌跡。這也許是後來媒體找不到他多少資訊的原因。
警方和我都只能眼睜睜看著他這樣做。
這個事也使得我很著急,就不再回復三叔媽媽的詢問。
11月24號,陳以脅迫罪被起訴並拘留。警察允許我可以回學校上課,只是需要我的時候會接我去警察局。
11月25號以後
我回學校第一天,研究室的同學說:江歌媽媽發動留學生打聽你,你很危險,小心。
我約她見面她不見,為何到處打聽我?
之後某一天,我去了曾經打工的中華料理店,見了店長阿姨,除了案件相關的內容我們聊了很多。
我還去拉麵店,跟店長打了招呼,感謝他的照顧,辭了打工。
學校也很少去,不是導師找我,我都不出門。
殺人犯還未逮捕,萬一遇到中國媒體,追著我問東問西,也不知如何是好?
12月
1號開始,去檢察院見檢察官,
檢察官從頭核對我的口供。因為檢察官的時間不固定,所以,每次去的具體時間都不一樣。
斷斷續續持續了一個月。
檢察官針對所有問題、細節,都是反反覆覆、詢問好幾天的。
1月
檢察官的質疑結束後,12。29開始,除非緊急情況,我就不需要再去警察局了。
12。24-1。10在學校公寓
1。19下午,去了中野警察署。因為10月份就定好了春假回家的機票,想去問木村警察,我是否可以回家。得到允許。
1。21學校停課放假
1。22-1。23在學校公寓
1。24回家
後記:局面的採訪,真的是整個過程最大的失誤!
從三叔去了,三叔媽媽的情緒真的非常非常的無法安撫。我全家的資訊都被曝光,而且受盡了唾罵。更重要的是,當時說了很多次不能說的案件資訊也被一起公開了。
我試著和三叔媽媽見面,微信上也在聊天。最後我放棄了這個努力。
但是說我“案發後就不跟她聯絡”,真的不是這樣。
和好友聚會,是江歌生前的和我合影。
換新發型,是大年三十,我已經宅在家不出門一直哭太久了,家裡人拉我出去剪髮。
我當時覺得,再哭下去自己也徹底要自殺了,一定要做點什麼振作一下。
這個期間三叔媽媽一直在網路罵我們,我父母想的是,讓她罵吧,她出氣了也許會好受一點。親戚也都是這樣勸我們的,所以我們一個字沒抱怨。
期間
這一年中,支援我活下來的兩個信念,一個就是一定要出庭作證。我不出庭作證,檢察官說檢方的證據證詞會進一步被削弱。我從一開始就沒想過不出庭。被三叔媽媽逼急了時抱怨過一句,但我一直都在催警方,而且很早就和檢方有約定。
現在我該做的做了。
唯一意外也是不出意外的是,陳世峰一方竟然編造出那麼離奇的謊言來脫罪。而國內一些媒體竟然把一個殺人兇手的謊言當成事實來報道,還做了大幅標題。
檢察官也很無奈。但是我們盡力了。
希望兇手可以受到最高制裁。
也希望三叔媽媽能夠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