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殘暴,如此惡劣的傷人事件難道就不應該接受到法律的制裁嘛

近日,廣東湛江的一名8歲小男孩林某,就因為進了別人家偷拿了幾塊餅乾,而遭到房主的惡劣懲罰,該戶房主將其綁在了樹上並用燒熱的高溫鍋勺燙傷全身!

據瞭解,小男孩林某是一個單親家庭的孩子,因為小林的父親有著精神方面的疾病,沒有辦法出去工作,所以平日裡父子倆只能靠著政府補貼的低保來度日。

目前,當地政府以盡全力送小孩去醫院救治,雖然孩子身上其他輕微的傷都快好了,但還剩下三、四個地方還沒好,已經化膿了,孩子一走路就會很痛。

偷東西固然有錯,但私自對一個8歲小孩動用懲罰性手段更是違法的,尤其是手段還那麼殘忍,本來就是一場悲劇,但事件報道後,小男孩並沒有得到大家的同情,而是遭到了一些網民的聲討。

有人說,房主又沒有主動去傷害別人,是這個孩子自己主動去偷東西的,或許男主手段殘忍了,不過也是這個孩子自己種下的因,所以果他也要自己吃。

也有人說,百分之九十八的人都同情小偷,就因為這個小偷才八歲,如果小偷是十八歲入室盜竊被戶主打死的話,我估計很少會有人同情小偷,那為什麼戶主對這個小孩這麼殘忍呢?估計是這個八歲的小孩已經是個慣犯了,戶主下手是重了點,但肯定心裡是非常的氣憤,因為不光是為了這包餅乾。

更有甚至說到,按伊朗的法律明文規定,第一次偷東西斬全長的4指,第二次斬腿半隻,第三次判無期,第四次死刑。大家有何看法?吊打偷盜小孩和斬四指相比,小巫見大巫。

以此筆者想說的是,雖然小男孩偷東西不對,但也沒有到你要他命的地步,如果小男孩家境好一點,父母正常一點,那他也不會為了幾塊餅乾去偷盜,誰都有落魄的時候,你不忙沒人怪你,但你一味地落井下石出狠手那就有點可恨了。試問,誰家孩子不調皮,不搗蛋,難道只要他們犯一點錯我們就要把他一棍子打死嘛?

目前,該男子已經被刑拘,我相信他會為自己的魯莽和沒有人性付出代價。對於此事,大家怎麼看?

如此殘暴,如此惡劣的傷人事件難道就不應該接受到法律的制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