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燻心!樅陽有人賣知名假酒!

利益燻心!樅陽有人賣知名假酒!

“我進酒時貪幾塊錢的小便宜,這下要罰款2萬元,太得不償失了。”12月6日,樅陽縣金社鎮偏遠農村小店經營者劉某收到市場監管部門罰單後,痛心疾首、悔恨交加。

11月12日,樅陽縣市場監管局項鋪市場監管所和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辦人員開展聯合打假行動。上午10時許,執法人員來到金社鎮某村檢查該小店。“櫃檯上2瓶年份原漿獻禮版古井貢酒涉嫌假冒。”古井貢酒打假辦人員現場檢查發現。執法人員立即兵分兩組,一組緊盯櫃檯上的2瓶酒防止被人轉移,另一組檢查小店倉庫。

經執法人員仔細檢查,發現店內通往廚房的過道上有一堆貨物用布遮蓋著,裡面是整齊排列的10件古井貢酒,其中,年份原漿獻禮版33瓶、年份原漿5年版7瓶。古井貢酒打假辦人員初步判斷這些酒均為假酒。執法人員現場報批後,暫扣了查出的涉嫌假酒。後經廠家鑑定,所扣白酒全部為侵犯古井貢酒年份原漿註冊商標專用權白酒。

進一步調查得悉,2020年8月,一推銷員向該店推銷古井貢酒,信誓旦旦保證酒是真的,為了銷量每瓶比市場價便宜2元。該店便一次性購進年份原漿獻禮版60瓶、年份原漿5年版12瓶。案發時,分別以85元和125元每瓶的價格銷售了25瓶和5瓶,違法經營額共計6600元。

樅陽縣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行為構成了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其停止侵權行為,並沒收侵權的古井貢酒年份原漿獻禮版35瓶、5年版7瓶,罰款2萬元。

“我們將針對製假售假新動向,將打假工作向農村和偏遠地區深入延伸,逐村逐店排查,整治農村消費市場秩序,護航鄉村振興。”樅陽縣市場監管局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