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犧牲變成“以愛之名”的傷害

不要讓犧牲變成“以愛之名”的傷害

讀者來信:

我丈夫在我懷孕6個月時有了外遇,直到現在沒有回過家。我怕孩子有性格方面的缺失,就搬回姥姥家,同姥姥姥爺在一起居住,至少有家的感覺,姥爺又是男性,可能會對孩子有所幫助。可是最近,在一次音樂課上,孩子在上課期間,突然情緒低落,吵著要回家找姥爺,我這才意識到周圍都是爸爸媽媽帶著孩子上課,連她的好朋友這次也是爸爸帶著。

我們沒有離婚,孩子他也沒有關心過,只是我每次哄孩子爸爸很忙,他在外地上班掙錢,這是爸爸給你買的好吃的。但在孩子內心我不知道應該怎麼保護她,怎樣給她足夠的安全感。她爸跟我多次提出了離婚,但我始終沒答應,因為我考慮到孩子,不想讓孩子成為單親的小孩。現在孩子才3歲,我們各自過各自的生活,平常他只要給孩子足夠的關愛,其實為了孩子,我什麼都無所謂的,等到孩子成人後再說,我這樣做對嗎?

不要讓犧牲變成“以愛之名”的傷害

我回復了她的信:

從你的文字當中,我感受到了一種犧牲:“一切為了孩子,我無所謂”,我真的無所謂嗎?所有的苦、所有的委屈都由我來背,孩子,只要你好就可以,即使媽媽不開心,你也要開心。試問,媽媽不開心,孩子能真的開心嗎?孩子其實是最能感知到母親的情緒的,同時孩子對母親的愛和忠誠又是那麼純真和盲目。所以,希望孩子好,最重要的是先釋放自己的情緒,讓自己過得舒心。

當父母為孩子過度付出,過度犧牲自己的時候,往往同時賦予了孩子一種愛的壓力,這或許是對孩子的另外一種傷害,在愛的名義下的傷害。“我為你犧牲了這麼多,你怎麼可以不聽我的話?我都是為了你好啊!”而當孩子想要有自己的意願卻違抗了父母的意願時,便會有種負疚感。父母為自己犧牲了這麼多,自己是否也要為父母做出犧牲呢?這種負疚感背後有著被愛所控制的憤怒,並伴隨著無力感。而過度犧牲,也有可能是“拖累症”的表現。

不要讓犧牲變成“以愛之名”的傷害

爸爸媽媽和孩子,在家庭裡的相互關係的位置,一般來說會是一個穩定三角形。爸爸媽媽兩個人之間關係的那條邊如果斷了,其實和另外兩條邊(也就是爸爸和孩子、媽媽和孩子)是沒什麼關係的。爸爸還是孩子的爸爸,媽媽也還是孩子的媽媽。

對於孩子來說,她只需要知道爸爸和媽媽都是愛著她的,她是安全的,她接下來會是和誰在一起生活就夠了。至於爸爸媽媽之間在發生著什麼,其實是和她無關的。爸爸媽媽不需要去和孩子解釋他們之間發生的事情,只需讓孩子明白,父母之間的事情和她沒有一點兒關係都沒有,所以沒有必要告訴她。

很多孩子對於父母關係很焦慮,是因為孩子不知道那其實和自己無關,而常常歸咎於自己,覺得是自己不好,才導致父母關係不好,所以嘗試去做協調者,或是站在某一方予以支援。這樣孩子便會背上一些不屬於自己的角色,比如去做父母關係的協調者,或母親的同夥,或父親的同夥,或母親的男人,或父親的女人等。這些角色常常會影響孩子真正地成為他/她自己。

不要讓犧牲變成“以愛之名”的傷害

孩子的心裡一半是爸爸,一半是媽媽,不論哪一方不好,都等於自己不好。如果這個爸爸不能做到常常給到孩子關愛,也許你能做的是,儘量在孩子內心給她塑造一個好爸爸的形象,給她說說爸爸的故事、爸爸的優秀、爸爸對她的愛和思念。另外,就像你已經在做的,儘量多讓孩子接觸年長的男性,如姥爺、老師等,孩子心中男性的典範不可缺少。

我們有著很好的意願,希望能給孩子提供一個儘可能完美的成長環境,但現實生活常常會給我們很多的功課去面對。當不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的時候,有些家長可能會內疚和自責,對此我想說的是,其實我們每個人,都只能為自己活著。我們每個人都處在各自的家族系統當中,承受著我們背後的原生家庭的影響,孩子也是。

一方面,我們可以去哀悼那些我們所不能的;另一方面,我們可以嘗試去看清楚那些原生家庭給我們帶來的影響,這樣我們或許就可以多一種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