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童養媳”的一生從小無親生父母,長大直接嫁東家“丈夫”!

引言

在古代很多人都害怕做童養媳,在小孩子眼裡不聽話就會被抓去做童養媳。小孩子都認為做了童養媳之後的生活會特別的痛苦,會沒有自由、會受虐待,那麼古代的童養媳從小到大究竟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呢?

古代“童養媳”的一生從小無親生父母,長大直接嫁東家“丈夫”!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經歷了很大的變化,經過了幾千年的進化,我們從原來的母系社會成為如今的父系社會,社會又出現過很長一段時間的重男輕女現象,童養媳正是這一社會現象所產生的衍生品。雜劇《竇娥冤》裡的竇娥正是童養媳的一位典型代表,看過竇娥冤的人大概都能想到童養媳的悲慘了。

古代的生活並不像現在的生活一樣,那時候非常的貧苦,很多人的衣食住行都沒有保障,那時候生育也沒有限制,醫學也不發達,很多的家庭都養育了六七個孩子,多的甚至有十幾個。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又十分嚴重,於是很多家庭就會將女兒送給比自己有錢的人家做童養媳換來一些錢糧。

童養媳這一觀念最初是在秦末時期,那時候王家的皇室在官員人家中挑選小的女孩從小帶進宮中撫養,長大後直接賜給一些皇子們做王妃。皇室的一舉一動自然是備受矚目的,於是很多民間百姓也開始了童養媳這一浪潮,對於孩子多的家庭而言,這不愧是一個好的途徑,至少送出去的孩子不會捱餓。這樣的風俗在宋朝甚至還盛行風靡過一段時間,一直流傳到清末民國時期才開始逐漸消失。那麼為什麼這樣並不好的風俗會延續如此久呢?

古代“童養媳”的一生從小無親生父母,長大直接嫁東家“丈夫”!

其實對於一個家庭而言,將自己的女兒送出去做童養媳也並不完全是用來換取錢糧的,只是對於比較貧苦的家庭來說這或許是一條更好的去處。留在家裡也許只能挨餓受凍甚至早早夭折,可是送出去就不至於沒有糧食。一般送出去都是送給比自己家庭好的人家,簽了合同之後就是別人家的媳婦了,生活是會有一些改變的。

如果送給比原本家庭好的普通人家,家裡會保障她的衣食住行,只不過同時也不會養閒人,一般會像僕人一樣要洗衣做飯操持家務,不僅僅是要照顧“丈夫”,還要照顧自己的“公公婆婆”,從小就被送出去的話,一般八九歲開始就要擔起全家人的飲食起居。那個時候一家人不像現在,那時候一家人很多孩子,負責一家人的飲食起居也是非常艱難的。

古代“童養媳”的一生從小無親生父母,長大直接嫁東家“丈夫”!

如果送給比原本家庭好的大戶人家,他們完全不在乎新增的這一雙碗筷,就會將培養她成為一個傳統的封建女性,從小教她三從四德,讓她學習女工女紅,學習做人的道理。雖然比起普通人家,她們的生活是有所改善,可是她們在男方家中的地位是非常低的,大戶人家的女孩學琴棋書畫培養氣質,童養媳只能學習女工,為丈夫縫補衣服。長大之後她們也是不能成為正妻的,只能做一個妾室,賣身契也和家中的傭人一樣由主人保管,毫無地位權利。如果遇到正妻苛刻小心眼的話,還要承受更多的折磨,毫無尊嚴,只是一個傳宗接代的工具。

古代“童養媳”的一生從小無親生父母,長大直接嫁東家“丈夫”!

童養媳有時候還會出現“丈夫”不願意娶的情況,這樣就是更悲慘了。買家如果仁慈一點可能會收作義女將她嫁給其他人家裡去;買家如果沒有人情的話,童養媳就會再一次經歷“被賣”,買家會將她賣入青樓,這是最悲慘的情況。

不僅僅有因為養不起孩子將孩子送去換錢糧,也有一些人家擔心自己的兒子未來沒錢娶媳婦,主動去買比自己更窮人家的女兒來做童養媳,這樣在之後也不用辦酒席、送彩禮,可以省下許多錢。所以不論是對於買家還是賣家而言都是非常樂意的,以至於這一風俗延續了這麼長一段時間。

其實這一風俗在現在看來或許有些殘忍、有些過分,但其實在那樣貧苦的時代,這樣的做法也只是父母為自己的女兒找一條生路,畢竟在父母眼裡,出去過苦日子起碼比餓死凍死更好,雖然可能在男方家裡會很煎熬,但如果子孫孝順,到了晚年時期,還是有一段安逸的生活可以度過的。

古代“童養媳”的一生從小無親生父母,長大直接嫁東家“丈夫”!

孟子有言:

“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古代的童養媳現象就是這樣,父母沒有辦法做到兩全。在她們眼中,女兒的生命和尊嚴,她們選擇了生命。童養媳本身沒有錯,不是她們不聽話或者說不夠努力,只是她們生在那個時代,生活所逼。不過現在童養媳已成為了歷史,如今我國的婚姻完全遵循自願,即使是父母也沒有權力左右,《婚姻法》已經明確規定禁止買賣童養媳,如今的我們這個時代也不需要再為了生存而買賣女兒了,我們所生活在一個幸福的時代,值得珍惜!

文|南書房|雜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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