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砍頭, 古代中國和歐洲的劊子手有何不同?

在古代中國,行刑劊子手是一個高度專業化的群體,有點類似一門傳統手藝,通常要經過拜師學藝,或者父親傳給兒子這麼一代代的往下傳。劊子手能賺多少錢跟他殺人的數量是密不可分的,殺的越多,賺的也就越多,那麼在劊子手的世界裡,一顆人頭究竟價值幾何?

但是雖說依靠砍頭這門手藝能吃飽穿暖,但終究還是太過血腥殘忍,通常都是社會底層人士才願意幹。實際上,遠隔萬里的歐洲也不例外。

話說17世紀的歐洲,有一座神聖羅馬帝國治下的自由市名為紐倫堡。城內有一位叫做弗朗茨?施密特的劊子手,他也是子承父業,擔任了一名職業劊子手。透過給處決犯人的父親打下手,再加上自己在動物身上勤學苦練,弗朗茨獲得了精湛的斬首技藝,也由此跟當時社會普遍鄙視的絞刑吏區分開來。弗朗茨驕傲地稱自己為“死刑執行者”。“首次揮劍斬首罪犯”成為了他職業生涯最值得銘記的時刻之一。

都是砍頭, 古代中國和歐洲的劊子手有何不同?

在這裡做一下背景介紹,斬首為什麼和當時歐洲普遍流行的其他死刑方式——比如絞刑、輪刑、燒死、活埋等等有所不同呢?斬首,古羅馬人稱之為“殺頭”,被弗朗茨這樣的專業手藝人稱為“封頂”,是當時社會上有頭有臉的人和貴族專用的死刑方式。相比於絞刑,劊子手在斬首時扮演著更為重要的角色。

首先,劊子手得先決定讓受刑者跪、坐還是站著。而通常來說,站立的受害人容易亂動,給劊子手帶來了巨大的難度。弗朗茨在30歲之前順利地揮動雙手劍砍下了5名站立受刑人的人頭,藉此贏得了名聲。之後,他更常採用的斬首方式就是讓罪人們跪著或者坐著受刑。弗朗茨在擔任職業劊子手期間,通常將犯人五花大綁在審判椅上,但如果受刑人是女性,則必須採用這種方式,因為女犯人最容易在關鍵時刻激烈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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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弗朗茨這位斬首大師也同時是一位醫生。實際上,歐洲近代早期的劊子手多少都懂一點醫術,有些人之所以受僱為劊子手,正是因為他們善於治療人類或動物。弗朗茨的父親在從事劊子手工作之前是一名裁縫,隨後接觸了一點醫術來補貼家用,才逐漸踏入了這一行。

而到了弗朗茨這一輩,除了繼承父親的醫學知識,他還系統地參考了當時出版的醫學手冊,並憑藉自己在給人上刑、執行死刑等工作中積累的解剖學知識懸壺濟世,專門醫治底層群眾,據說比專業醫生還要好一些,尤其善於治療各種外傷。相比於他殺死的人,劊子手弗朗茨行醫救的人好像更多一些,這真是一個黑色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