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壽庚在南宋泉州風生水起,為何要叛宋投元在元朝卻被斷財路

南宋末年,福建海面時有寇盜,紹興五年至鹹淳十年(1135~1274)一百四十年間之海寇,最後一年曰:“海賊寇泉州境,西域人提舉市舶蒲壽晟、壽庚擊退之。”時已為元至元十一年,三年後,泉州即有元廷所立市舶司。

蒲壽庚在南宋泉州風生水起,為何要叛宋投元在元朝卻被斷財路

“蒲壽庚其先西域人。……壽庚少豪俠無賴。鹹淳末,與其兄壽晟平海寇有功,累官福建安撫沿海都制置使。景炎年授福建、廣東招撫使,總海舶。”

按景炎僅二年,景炎元年即至元十三年(1276),泉州已有元廷所設市舶司。

據《宋史》,蒲壽庚之任宋市舶使,乃自淳祐五六年(1245或1246)至德祐年(1275),凡三十年。亦即止於元至元十二年,次年即受招。

蒲壽庚之背宋,《宋史·瀛國公本紀》,

“景炎元年(至元十三年,1276)十一月”條曰:“是(景炎帝)欲入泉州,招撫(使)蒲壽庚有異志。”又曰:“是舟至泉,蒲壽庚來請駐,張世傑不可。或勸世傑留壽庚,則凡海舶不令自隨,世傑不從,縱之歸。繼而舟不足,乃掠其舟,並沒其費。壽庚乃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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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壽庚在南宋泉州風生水起,為何要叛宋投元在元朝卻被斷財路

“敕樞密翰林院官,就中書省與唆都議招收海外諸蕃事。”同年五月,尚不允蒲壽庚請下詔招蕃之議,七個月後,又與唆都議同一事,世祖對壽庚殆特具戒心也。故《元史》卷九四《食貨志》,“市舶”條,記至元二十一年(1284)設市舶司於杭、泉二州曰:“凡權勢之家,皆不得用己錢人番為賈,犯者罪之,仍籍其家產之半。”

有此嚴令,蒲氏遂不敢染指海外貿易。而蒲壽庚在元之官職,亦無一與海外貿易有關者。

其最後之官職見《元史》卷一三《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一年九月”條曰:

“中書省言:福建行省,軍餉絕少,必於揚州轉輸,事多遲誤;若並兩省為一,分命省臣,治泉州為便。詔中書右丞行省事忙兀臺為江淮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其行省左丞忽刺出、蒲壽庚、參政管如德,分省泉州。”

然而九年後,蒲氏親族中,尚擁有海舶八十艘,卒為官沒收,自此,文獻中不再見蒲氏與海舶之跡矣。

《癸辛雜識續集》卷下:“泉南有巨賈南蕃回回佛蓮者,蒲氏之婿也;其家富甚,凡發海舶八十艘。

癸巳歲(至元三十年,1293)殂,女少無子,官沒其家費,見存珍珠一百三十石,他物稱是。省中有榜,許人告首隱寄債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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