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錢究竟是歸父母還是歸女兒所有

林律師,你好。我想打官司:結婚時老公給了18。8萬彩禮錢,我父母收取後沒有給回我,也沒有任何陪嫁。我能跟父母要回這筆彩禮錢嗎?

我們先一起看看網友們怎麼說:

彩禮錢究竟是歸父母還是歸女兒所有

在實際生活中,關於父母與女兒會發生彩禮錢的歸屬爭議問題,更多地是發生在一些較為傳統的重男輕女的家庭(將彩禮錢收取後留下來用於兒子結婚用)或者家境較為困難的家庭(將彩禮錢收取後留下來用於養老用)。那麼,關於彩禮錢的歸屬爭議,放到法律層面來說,究竟是如何呢?

一、從傳統習俗,看彩禮的定義

自古以來,在中國地區,締結婚姻過程中,就有男方在婚約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彩禮的用途與目的主要看風俗,各地稍有不同。但是,一般來說,彩禮錢的交付,一般是經由中間人主持,男方家庭會以訂婚男子的名義將彩禮送給女方家庭,而女方家庭的接收方通常是訂婚女子的父母。而女方家庭收收受彩禮後,女方家庭往往也會回送男方一些物品,稱作“回禮”。所以,按照早先的習俗規則,彩禮錢主要不是給女子本人,而是給女子父母,作為父母養育女兒多年的回饋。

彩禮錢究竟是歸父母還是歸女兒所有

二、從實際生活情況,看彩禮的使用

在實際生活中,隨著時代的變化,現在彩禮錢的使用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普遍的做法是,至少有都會作為女子的嫁妝或部分嫁妝隨著女子去到她即將建立的家庭。

一般男方將彩禮錢交給女方父母之後,女方父母為了讓子女們過得更好,大部分的父母都會再將一部分彩禮甚至是全部彩禮給自己的女兒,讓她把這筆錢作為新家庭的存款,由子女自由分配,比如用於買傢俱、家電、衣服等等。

當然,比較傳統的父母則會將所有彩禮錢留下,比如給兒子以後娶媳婦用,或者為自己以後養老準備,因為在她們的觀念中認為,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留下彩禮錢也是應該的。

從以上生活情況來看,彩禮錢更多的是女方父母收取後,由女方父母自行決定是否返還給女兒。照此看來,彩禮錢應是父母收取,而非女兒專屬所有。

彩禮錢究竟是歸父母還是歸女兒所有

三、從法律規定看,彩禮錢究竟是給父母還是給女兒

在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並未對彩禮的歸屬問題進行明確的界定,也就是說在法律條文中,並未明確的指出彩禮到底是應該歸子女所有還是父母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從上述規定來看,一般來說,男方起訴要求返還彩禮,一般是發生在婚約糾紛案件或者離婚案件當中,而這兩種糾紛的的訴訟主體一般是男方本人和女方本人。若確實存在法定需返還的情況,最後的判決結果也是對應由女方返還給男方個人。從該條文的解讀和司法實踐判決來看,林律師個人認為,應推定認為彩禮應是贈與女方個人的,也就是說,新娘對彩禮錢是享有所有權,但在實際中發生由父母收取的情況,應理解為父母僅是先替女兒代為收取和保管,女方父母無權佔有。

四、發生爭議時,主要從幾個方面來認定彩禮的歸屬

從司法實踐和生活習俗來看,關於彩禮的歸屬,存在兩種理解,一種是男方個人給女方個人的彩禮,是對女方本人的直接贈與;另一種是男方家庭給女方家庭(父母)的彩禮。

如果女兒確實與父母發生了彩禮歸屬爭議,建議從以下幾點著手:

第一,看男方給付彩禮時的意思表示,是贈與女方個人還是女方父母;

第二,看當地關於彩禮收取和使用的風俗情況;

第三,彩禮的金額以及彩禮直接由誰收取;

第四,女方跟父母之間關於彩禮的歸屬和用途溝通。如父母曾表達過彩禮事後給回女兒的意思,那也可作為證據之一。

彩禮錢究竟是歸父母還是歸女兒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