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記!電動腳踏車充電“一要四不能”

牢記!電動腳踏車充電“一要四不能”

9月20日,北京通州一小區因電動腳踏車室內充電引發火災,造成5人死亡,火災原因初步判斷為電動腳踏車鋰電池在家中充電時發生爆炸起火。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7月釋出的資訊顯示,今年以來,全國共發生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6462起。其中,居民住宅、自建房和沿街門店是電動腳踏車火災高發場所;電氣故障和自燃是造成火災的主要原因;過度充電、電池單體故障、電氣線路短路是導致火災的根本原因,且電動腳踏車火災隨氣溫升高呈逐月上升的趨勢明顯。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瞭解到

只要消費者購買的是合格產品

並嚴格按規範使用

電動腳踏車仍是出行好幫手

牢記!電動腳踏車充電“一要四不能”

▲電梯張貼的禁止電動腳踏車入內標誌

堅決不用改裝電池

北京市石景山區一家電動腳踏車專賣店店主劉峰告訴記者,一些使用者為了增加電動腳踏車的里程和載重量,私自改裝電動腳踏車、加裝電池。殊不知,這樣做的隱患非常大。

目前市場上有黑作坊改裝的電池、充電器等不合格產品流通。加裝的電池需要配備新的充電器,有些不合格的電池、充電器便被用在了電動腳踏車上。

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國家輕型電動車及電池產品質檢中心建議消費者切勿非法改裝電動腳踏車,因為在改裝過程中容易破壞整車電氣線路的安全效能,從而引發車輛電氣線路過載、短路等故障,發生火災事故的機率也相對增大。(點選檢視詳情報道)

若電動腳踏車電池已過有效期或者在有效期內發生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的,應儘量更換同款電池產品,避免因電池不適配而引發事故。

電池定期檢測更換

記者致電雅迪、小牛、愛瑪等多家電動腳踏車企業,詢問其銷售的電動腳踏車是否有定期保養服務,客服均表示“有”,同時明確表示保養服務的具體專案需要到服務點或銷售點諮詢。但記者走訪了北京多家電動腳踏車專賣店,專賣店都表示沒有定期檢測整車線路、電池的服務。

牢記!電動腳踏車充電“一要四不能”

▲北京市海淀區八里莊街道一小區內的電動腳踏車充電樁。董芳忠/攝

現實情況是,電池是否該更換,全憑消費者自己的判斷。有業內人士提出,為了應對電動腳踏車電池的安全隱患問題,可以進一步推進電池和電池管理系統上網,提高電動腳踏車車聯網的滲透率。如果電動腳踏車能夠像電動汽車一樣普及車聯網裝置,那麼,充電是否充滿、電池溫度是否過高等就都可以進行監測,可以大大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改變錯誤充電習慣

近年來,各地紛紛建設共享充電設施,並規定電動腳踏車必須到專用場所充電。

▲居民將電池放入充電櫃充電。董芳忠/攝

劉峰告訴記者,除對電動腳踏車充電場所、設施進行規範外,車主充電要做到“一要四不能”:

要定期充電。電動腳踏車在不騎行的狀態下依然會“自放電”,不充電會造成“虧電”現象,即便不使用電動腳踏車,每週也要至少充電一次。

不能整夜充電。目前市場上大部分充電器不具備充滿斷電功能,整夜充電會造成過度充電,不僅影響電池效能,還容易因電池持續高溫發熱引發起火、爆炸。一般充電時長不宜超過8個小時。

不能使用不匹配的充電器。不同電動腳踏車充電器的電壓和安時不一樣,混用充電器會損傷電池,造成危險。

電動腳踏車剛騎行結束後不能立刻充電。因為在騎行過程中,電池需要把“化學能”轉化為“電能”輸入,這個過程中,電池會釋放熱量,而充電過程也會釋放熱量,這就會造成熱量疊加,影響電池的續航和壽命。騎行完畢後,應給予電池20分鐘以上的冷卻時間,待電池恢復正常溫度再進行充電。

不能在高溫環境下充電。高溫會造成電池“過熱”,容易造成電池出現鼓包,導致危險事故發生。充電時要將充電器放在容易散熱的地方,並隨時檢查充電情況。

記者瞭解到,目前全國各地紛紛開展電動腳踏車專項整治行動。隨著共享充電樁的不斷增加、市場監管力度逐漸加強、使用者的安全意識不斷提高,電動腳踏車的安全問題將不再困擾消費者。

編輯/裴瑩

監製/何永鵬 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