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垃圾分類文明家庭免交一年垃圾處理費

日前,南寧市垃圾分類辦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單位、家庭及個人評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據悉,為進一步增強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引領作用,推動全社會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南寧將評出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單位100個、生活垃圾分類文明家庭2000戶、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突出個人1000名。

評選名額

●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單位100個

●生活垃圾分類文明家庭2000戶

●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突出個人1000名

申報物件

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類成效顯著的單位、家庭及個人。

單位:包括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學校、企業、居民住宅區、農貿(批)市場、超市和社會組織等。

家庭:包括本市常住人口且有固定居所的城市和農村家庭。

個人:包括各單位負責垃圾分類工作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經辦人,以及垃圾分類志願者、環衛工人、執法人員、督導員等垃圾分類從業人員。

優待政策

被認定為“2021年度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單位”的:2022年度生活垃圾處理費按收費標準的50%計收,可優先推薦申報參評“文明單位”“文明校園”“綠色學校”等。

被認定為“2021年度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文明家庭”的:免交2022年度生活垃圾處理費,可優先推薦申報參評“南寧市文明家庭”“南寧市最美家庭”。

被認定為“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突出個人”的:可優先推薦作為相關評優評先工作申報推薦人選,相關資訊推送至南寧市信用資訊共享平臺。

申報方式

根據《通知》,符合條件的單位、家庭、個人透過自主申報、社會舉薦或所屬轄區分類辦提名推薦的形式參評。

在11月30日前填寫《南寧市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單位(家庭、個人)申報表》一式兩份,其中,示範單位和示範家庭申報表提交到屬地社群(村委)彙總初審,突出個人申報表提交至各縣(市、區)垃圾分類主管部門初審彙總。

經申報、彙總、評選、公示後,最終確定2021年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單位、家庭及個人獲選名單,以檔案形式進行通報表揚。

南寧垃圾分類文明家庭免交一年垃圾處理費

(作者:凌劍伊 陸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