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貼士」裝修,你的合同籤對了嗎!

文/光明網

「普法小貼士」裝修,你的合同籤對了嗎!

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裝修在個人消費中的比重持續增長。然而,裝修人員技術水平的高低、實施工期的長短、材料選擇的好壞等問題深深困擾著廣大消費者。某地法院召開涉家裝合同糾紛典型案例新聞通報會,對近年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情況、爭議焦點進行通報,為消費者規避家裝合同“缺陷”提個醒。

“遊擊施工隊”半路撂挑子

王某的鄰居家正在進行室內裝修,王某覺得裝修效果不錯,便和鄰居家的包工頭口頭約定以包乾價格21000元改造家中客廳。但是,在王某支付了約定好的1萬元定金後,工程隊僅拆除了客廳玻璃隔斷就以現場有增項需要增派人手為由,要求支付剩餘工程款,否則停工。王某並未同意該要求,工程隊然後就消失了……無奈之下,王某隻好另找裝修公司完成餘下的改造工程,並將包工頭訴至法院,要求其退還未完工部分的工程款。法院經審理,在扣除相應的拆除及清運費用後,判決包工頭返還王某工程款8000元。

■法官提醒

一些有家裝意向的消費者出於“想省錢”或“嫌麻煩”的目的,會選擇找“熟人”或“遊擊施工隊”進行裝修。然而這種選擇往往會為日後發生家裝糾紛埋下“伏筆”。有合同才有法律約束,有合同才有法律保障。進行家裝,簽訂書面裝修合同以約定具體裝修內容,應當是消費者考慮的首要問題。

「普法小貼士」裝修,你的合同籤對了嗎!

明確如何“包工包料”

郭某與某裝修公司以67500元的價款簽訂了裝修合同,約定了詳細的裝修內容,裝修方式為“包工包料”。裝修完成後,裝修公司卻把郭某告了。理由是在裝修過程中雙方口頭協商增加了酒櫃、鞋櫃等工程專案,郭某均未給付相應費用。郭某認為,雙方約定的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就不存在為增項付費的問題。訴訟過程中,某裝修公司申請就增項的工程造價進行評估。經評估,增項部分造價金額為12300元。法院經審理認為,合同雖約定裝修工程採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但在裝修合同附件預算明細中已列明的施工專案中並未包含酒櫃、鞋櫃等,因此,法院判決郭某應當支付相應工程款12300元。

■法官提醒

“包工包料”的裝修方式只是裝修行業的慣用說法。消費者在簽訂裝修合同時,一是要明確裝修範圍;二是要明確材料資訊;三是合同中要有關於增項的約定,裝修預算做出後,合同中應當增加“實際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增項,增項以消費者書面確認為準,並以實際工程量結算”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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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約定“環保”條款

張某委託某裝修公司裝修房屋後,張某就和妻子搬入了新居。可沒多久張某就咳了起來,後來不僅咳嗽越來越嚴重,還出現眼睛充血、頭痛等症狀。隨著身體越發不適,張某逐漸意識到可能是裝修汙染惹了禍,於是便委託專業檢測機構對其房屋進行家裝汙染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房屋內空氣中甲醛含量超出國家標準2倍多。張某遂將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裝修公司以張某自行採購的傢俱也可能釋放甲醛等有害物質為由,不認可檢測報告。審理過程中,檢測機構在空置房屋內的檢測結果依然顯示房屋室內空氣不合格。最終法院以裝修工程質量未達到約定標準為由,判決裝修公司承擔檢測費800元並賠償租金損失11500元。

■法官提醒

避免家裝汙染,消費者要在簽訂裝修合同時加入“環保家裝”條款,約定裝修後室內空氣符合環保標準(住建部頒佈的《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約定在傢俱進場前由第三方檢測機構驗收,並列明違反環保標準相應的違約責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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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裝修延期“扯皮”

劉某與裝修公司簽訂了家裝合同,約定工程期限65日。劉某在裝修過程中發現存在多處問題,便要求裝修公司返修,後裝修公司並未如期完成裝修工程。兩個月後,劉某與裝修公司簽署工程延期單,約定將工期順延50天。工期到期後,裝修依然沒有完成。劉某將裝修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裝修公司依照合同支付延誤工期違約金並賠償工程修理費。

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中因裝修公司原因導致工期延誤,裝修公司應根據合同約定賠償相應違約金,而對劉某主張的物業費、供暖費等並非因工程質量不合格所引發的損失未予支援。

■法官提醒

劉某在家裝合同中約定了工程期限,補簽了工程延期單,明確了延期責任,取得了事後維權的主動權。依照法律規定,對於因施工單位施工進度安排不合理、工程質量不達標、設計方案改動而導致工期延誤的,消費者可按照施工合同約定要求施工單位向其支付相應的工期拖延違約金。如果沒有違約金約定,可以主張實際損失。

供稿:法務部

文圖:劉 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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