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身上若有這3種情況,父母別阻攔,暗示智商高且以後人緣好

奶奶發現布布出了問題,每次有同齡孩子玩耍時,她總是無視他們。當孩子們乘坐小型汽車來時,她只抓住了汽車,沒有和其他人一起玩。我自己的玩具比什麼都重要,他不僅不願意分享,而且還伸出脖子在別人面前說:“我不會把它給你!”

“你說你不生氣嗎?”奶奶一提到這便抱怨道:“我們不要談論別人的想法,她那不自在和自私的性格,在幼兒園能做什麼?沒人願意和她一起玩。”

我知道小傢伙的脾氣,但我不太擔心上幼兒園。畢竟,孩子有這樣的過程。心理學家蒙特梭利認為:“3歲是一個神奇的分界線,將3歲之前和之後的孩子分為兩個具有不同性格的人。”

那麼,三歲以下兒童在社互動動中的煩人行為是什麼?這些行為真的決定了您未來的性格嗎?

一、平行性社交

儘管布布不喜歡和同齡的孩子們玩耍,但她對哥哥和姐姐非常執著。每次從學校回來時,她似乎都是一個小服務員,“忠實地”跟隨她的姐姐。包括鄰居家的小妹妹在內,她不喜歡和布布一起玩,而是圍著比她每天大幾歲的姐姐。

3歲以下的孩子不喜歡交朋友,但是他們更願意被哥哥和姐姐照顧,或者“並行玩耍”-當每個人都相同的年齡時,他們會按照自己的方式玩耍。

平行遊戲主要是因為3歲以下的孩子缺乏社交和溝通技巧。他們大多數的相處方式是:抓,咬,打和推。由於無法理解和容忍他們的需求,因此他們更願意獨自行動或找大孩子一起玩。

如果一個2或3歲的孩子表現為“不社交”,則父母不應強迫他,而應尊重他的意願。在習慣了自己慢慢探索之後,他願意融入並與孩子們一起玩耍。

二、“自私”的性格

除了布布的口頭禪,“我不會給你”,還有另外一句話:“我的!”Cookies是“我的”;手推車是“我的”;甚至我姐姐的工作簿都是“我的”。

2-3歲的兒童經常在所有人面前表現出“自私”的態度。這不可避免地使父母擔心:從小就這麼小氣,怎麼長大?為了糾正這個“壞問題”,許多父母會強行從孩子那裡搶奪東西,並與其他孩子分享。但是您會發現,分享越多,孩子變得越“自私”。

《童年的秘密》一書揭示了在3歲之前,兒童是以自我為中心的。

2-3歲的兒童認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並透過擁有物品來發展自己的“自我”。如果幼兒期的孩子無法控制自己的財產,他可能會過於強調物質上的東西,但是長大後,他的確會養成“自私”的性格。

一個可以自己決定是否分享的孩子,他不需要專注於“搶先”物品。在等待了一段自我發展的時期後,他的性格變得更加寬容,他將成長為更受歡迎的人。孩子自己的東西不願意分享,我們必須尊重他的意願,不要干涉。但是,如果孩子想要抓住不屬於他的東西該怎麼辦?

“0-3歲孩子的正面管教”一書講述了一個案例:

小女孩搶走了男孩剛剛拿來的玩具車,兩人發生了爭吵。老師走過去,把車子放在男孩的手裡,問女孩:“如果你想玩這個,你能對他說什麼?”儘管那個女孩有點不開心,但她禮貌地問:“我可以玩這個嗎?”老師轉過頭,問男孩他在想什麼。

男孩立刻回答:“讓給你玩吧。”面對男孩的慷慨分享,老師衷心地表達了他的讚美。但是她接著問:“如果你玩的還不夠,你能說什麼?”這個男孩從未想過這個問題。當其他孩子來搶玩具時,他如何表達自己的需求?

“你認為他能說什麼?”老師轉向那個女孩,並鼓勵她從對方的角度看問題。女孩想了一會兒,回答道:“我玩的還不夠,我會在5分鐘之內給你,好嗎?”我喜歡老師處理的方式。

她不僅教女孩如何禮貌地表達自己的需求,而且還讓她從他人的角度審視問題並發展同理心。它還使男孩知道如何用文字代替身體來捍衛自己的需要,並拒絕他人的不合理要求。

儘管3歲左右的孩子會以自我為中心,但是如果我們可以適當地教他們,讓他們以合理的方式表達他們的需求。這樣,孩子就不會養成毆打和搶奪玩具的習慣,父母也不會因為孩子玩耍引起的一系列麻煩而頭疼。

三、咬人和毆打

當孩子有糾紛時,如果我們未能及時解決,他們可能會加劇糾紛:打人和咬人。特別是首先從孩子開始的父母,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大部分反應是教孩子。首先,對被毆打的孩子感到內疚,他毆打了自己的孩子,以消除對另一方的憤怒。

但是實際上,``我打你,是為了要教你不要打別人‘’的想法本質上是矛盾的。從心理上講,三歲以下的孩子在被毆打和咬人時,實際上是在表達憤怒和沮喪的感覺。

如果我們不能教孩子,請以正確的方式表達憤怒。因此,即使他長大了,也可能因為不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感情而容易陷入麻煩,並且容易衝動。當孩子有身體上的衝突時,“正面管教”給出的建議是:更多地關注最先開始鍛鍊的孩子。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給孩子一個擁抱,告訴他感覺可以接受,但親身實踐是不能接受的。然後讓孩子看到他的行為,對他人有什麼樣的影響,並教他如何去做,以彌補自己犯的錯誤。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給孩子一個擁抱,告訴他感覺可以接受,但親身實踐是不能接受的。然後讓孩子看到他的行為,對他人有什麼樣的影響,並教他如何去做,以彌補自己犯的錯誤。

例如,向對方道歉,或輕輕觸控對方,或放下心愛的玩具以請求寬恕。此外,如果您要表達憤怒,可以打在您周圍的物體上,例如枕頭,沙袋等,或者,當您遇到糾紛時,可以向周圍的成年人尋求幫助,可以發洩情緒,但不允許毆打。

結語:3歲以下的孩子強烈希望在發展自己的過程中表現自己。在這個階段,他們會讓父母感到“很難接受”。但是實際上,如果我們能夠理解孩子的心理,並做出相應的反應,給出正確的指導,並且不要盲目干預。孩子可以為將來的良好品格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