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男人,“不抽菸,不喝酒,不近女色”,生活會怎麼樣

抽菸、喝酒、近女色,應該是一般男人的不良嗜好。抽菸抽得是寂寞,喝酒喝得是煩悶,近女色也許是男人的天性。對於很多很多的男人總會佔其中兩樣的。如果想讓一個男人“三選一”,也不知“戒”哪一個容易?要說有“不抽菸、不喝酒、不近女色”的男人嗎?答案是肯定的。

不過,對於“不近女色”,該做何理解?按理說應該是指婚外的。如果將婚內也算,恐怕寥寥無幾了。

這裡我說個真實的例子,這個男主人公才是真正的“不近女色”。當然他也不抽菸、更不喝酒,就是已大眾化的手機,他也沒有。

如果一個男人,“不抽菸,不喝酒,不近女色”,生活會怎麼樣

他是四兄弟中的老三,可能是87年結婚的。婚後家大人多,又有父母罩著,誰也不靠誰。畢竟還是“大鍋飯”,日子湊合著向前推進。兩年後分家了,“一分為四”,那時候人們都窮,能分點口糧,有一口窯洞就不錯了。父母跟著還沒結婚的老四生活費。這一下,一個個小家庭都要靠兩口子齊心經營。

老三初中畢業後,在建築工地是個鋼筋工。結婚後自然還是幹老本行,分家了,也只有這個老三能幹,是個“技術工”,在縣城幹活。誰也不知道兩口子啥原因吵架了,媳婦回了孃家,也找了零活幹。這個老三埋頭還是幹活,一個多月也對妻子不理不睬。

還是父母著急了,在父母的催促下,老大、老二媳婦叫上她們這個小叔子去了老三媳婦打工租住的地方。左說右說,老三媳婦願意跟著回去。只是天色已晚,30裡外全靠騎腳踏車,也只好住下。老大老二媳婦另尋個住處,小屋裡只有老三兩口子。

第二天吃過早飯,老三媳婦“變卦”了,說,我不回去了。我們過不到一起?這怎麼了?都是妯娌,也不避嫌,還是有羞澀地說:“我們沒說一句話,分頭合衣睡了一晚上”。老大老二媳婦還真的氣急敗壞了,直接慫了過去:“老三,那事我們能代辦就好了”……

老三還是離婚了。他照樣打工,本就話不多,這下基本上不說話了,只知道幹活。反正是一個人,吃飽了“全家飽”。四五年前,他不願幹活了,成了街上東遊西轉的“閒人”。

如果一個男人,“不抽菸,不喝酒,不近女色”,生活會怎麼樣

如今他五十二、三了,每天還是在街上這轉轉,哪看看。常常蓬頭垢面,衣服髒兮兮,人見人躲。老是一個在站在一處發呆。也怪,去冬至今,他總是戴著口罩。那口罩特髒,色都變了,只要近前還真難聞。

父母在世時,老四收留了他,也沒有因為父母過世而被拋棄。老四修宅子,借了他三萬,他還是要去了。一個人去了老宅子的破窯洞,沒辦法,老四又自己掏錢給他搭建了間彩鋼瓦房。他現在仍住在哪裡面。

如果一個男人,“不抽菸,不喝酒,不近女色”,生活會怎麼樣

因為他們兄弟分家早,都是分戶的。他的這種情況,自然是村裡的低保戶。村上需要照片、資料什麼的,都要老四拽著他去,每月領錢悶聲不響到銀行唯有他早,他並不傻呀!村裡有紅白喜事,說是幫忙不幹活,村裡分子錢基本上是20元,他卻要隨15元,酒桌上有他在,鄉鄰都躲,那鬍子上還有鼻涕,菜大都讓他吃了個夠。也在場的老大、老二、老四輪流呵斥,他才不管。

他每天要來買饅頭,來了卻不進門,站在外面,對那1元錢捊來捊去。時間長了,只要看見他來,也不用問,拿兩個饅頭或餅子給他便是。我們是同村,也同輩。他最多說,兩個字:“花捲”(“饅頭”、“餅子”),轉身又站在一旁張望了。

他不抽菸、更不喝酒、也算真正的“不近女色”;他不聾不啞,大半輩子孑然一身。據老四講他這位三哥手裡可能有十來萬元,那是他打工多年的積蓄。那些存摺一直裝在貼身衣兜裡。捨不得吃喝,活在人們的同情和憐憫的眼光中。

想想這種人活到這份,究竟圖個啥?真是悲劇人生,但願社會多一份關愛和同情,讓他們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如此不是甚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