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血化驗不合格≠身體不健康

中國江蘇網11月26日南京訊 醫院體檢時顯示各項指標都合格,獻血時卻被告知血液不合格,那麼自己的身體究竟有沒有問題?為何在獻血點和醫院的化驗結果不一樣呢?

首先,需要強調的是,兩者檢驗目的不同,決定了血站與醫院採取措施的區別:獻血者的血液檢查是以評估獻血者健康是否適宜獻血提供資訊為目的,為了保證用於臨床的血液安全、有效,力求將不合格的血液百分之百檢出。醫院機構實驗室是以診斷、預防、治療人體疾病或評估人體健康提供資訊為目的,對病人的血液檢驗是為了對疾病的確診正確率達到百分之百。正是側重點的不同,決定了國家對這兩種情況檢驗方式、方法做了不同規定。根據《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內容,獻血者的血液必須進行初檢和複檢兩遍檢測,並且初檢和複檢不得用同一試劑廠生產的試劑,統一標本的初檢和複檢不得由同一個人進行操作。初檢和複檢均合格後放可供臨床應用。初、複檢只要有一種試劑檢測結果有反應性即判為不合格。

其次,為了保證用血者的身體健康,衛生部為採供血機構制定獻血者的各項血液檢測標準,比醫院給病人定的標準要嚴格得多,要求檢驗試劑的靈敏度高,即檢測出最弱陽性標本的能力要強,這樣一來,便增加了出現假陽性的可能性。

第三,有些專案雖然檢驗針對的是同一種病原體,但檢測方法不同,血站是針對該病原體的抗體進行檢測,而醫院是針對該病原體的抗原進行檢測,兩者不宜比較。其他原因,比如不同廠家試劑、即便同一廠家試劑但不同批次、檢驗裝置的不同、人員、操作、環境、時間等等因素均可能造成檢驗結果的差異。

因此,有些獻血者在血站做的血液化驗結果不合格即不適宜獻血,到醫院化驗卻正常,這種情況是存在的。血站做的血液化驗結果不合格不代表得了某種傳染性疾病,也不必緊張,如果不放心的話建議過一段時間後再到醫院檢查一次,醫生將根據檢測結果及相關檢查資訊綜合分析,最終做出診斷。(李軍 王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