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盒沒了,怎麼識別這些片劑是什麼?

您是否也有這樣的習慣?每次買完藥後會把藥盒扔掉將藥品分裝在智慧藥盒裡,結果時間久了忘記這些藥片是幹什麼的了?有效期也無從查起?應該怎麼辦?

我今天就遇到了這樣一位病人,拿著一小袋藥過來,說之前在藥房取藥後,為了便攜就把原包裝藥盒全扔了,將每天需要吃的藥片分裝在各個小袋子裡,然後放在便攜分裝盒裡,但是藥品相關說明標籤都沒有保留,只知道需要每天服用,但是分不清這些花花綠綠的片劑分別是什麼藥。

對於日常跟藥物打交道的我們,立即開啟了福爾摩斯探案模式,從外形、顏色、標識各方面試圖辨別是什麼藥物……

有些片劑是可以一眼認出的,因為特別,可能有獨特的外形,也可能片劑上有獨特的標誌,也可能顏色比較獨特,比如這個袋子裡的心形藥片是用來控制血壓、降低心率的比索洛爾,綠色藥片是用來降低尿酸的非布司他,白色藥品一面有“S”符號另一面是“113”的是降血壓的氯沙坦鉀片……

這種情況下,往往需要我們結合病人的病史去猜測,當然如果患者固定在我院隨訪,可以大大減少識別藥片的難度,我們可以查閱患者的病歷、處方一一對應。

作為藥師,還是要提醒一下廣大病友們:

1、買完藥品後別急著扔原裝藥盒,可以每樣藥品保留一個藥盒、一張說明書,裝在一個袋子裡以免丟失,方便溯源;

2、若有將藥片取出放在便攜分裝藥盒的習慣,建議在分裝藥盒外邊貼便籤,或者在如圖的透明袋子上貼標籤,註明藥品名稱、用法用量和分裝日期(若有效期短於三個月還應記錄有效期);藥片從鋁塑包裝中取出後的有效期可能要短於原包裝中的有效期,需儘快服用,以免吸潮、發黴、變質,一般應儘可能在3個月內服用完,如果是掰服後的剩餘藥片,一般儲存時間不超過24小時;

3、藥品應按說明書規定條件儲存,有些藥品要求遮光、密封儲存,有些要求2-8℃儲存,有些要求25℃以下儲存,如阿卡波糖片在溫度高於25℃、相對溼度高於60%時,沒有包裝的藥片會發生變色,對於這類藥片從包裝中取出後應儘快服用;

4、對於無法識別的藥片不要隨便服用,可以找有資質的專業藥師諮詢。

如果藥片過期了又該如何處理呢?

藥品開封后的儲存時間

藥品開啟與否對儲存時間有無影響呢?這裡就要提到一個概念——“開啟後使用期限”,指打開藥品後在規定貯存條件下的儲存時間。這個概念通常是針對多劑量包裝藥品,也就是最小銷售單元內含有多次給藥劑量的藥品,可多次取用,如大部分眼用製劑、鼻用製劑等,開啟後使用一段時間後仍會有剩餘。《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中指出,除另有規定外,眼用製劑、鼻用製劑、塗劑、塗膜劑等在啟用後最多可使用4周。

過期藥品處理

是藥三分“毒”,何況過期藥,隨手扔到垃圾箱汙染環境不說,萬一被人撿走使用或“回收”製成新藥出售,危害更大。

很多人對著家裡還沒有來得及發揮作用就過期的藥束手無策,不知如何處置。目前,家庭過期藥品或剩餘藥品最佳處理方式是透過正規藥店和生產企業回收進行環保處理。其實,為防止過期失效藥品迴流市場,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都曾多次聯合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舉辦過期失效藥品回收活動,開展“清理家庭小藥箱”“回收家庭過期藥品”等活動,不斷建立健全家庭過期失效藥品回收機制,從而最大限度防止過期失效藥品流入非法渠道。被回收的過期失效藥品將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藥品社會監督員的共同監督下統一進行環保銷燬。

此外,幾乎所有的藥品都可以透過家庭垃圾處理掉,包括處方或非處方藥或保健品,可能是片劑、溶液、滴劑、貼劑、乳膏、吸入劑等。

你可以這樣做:

1、將藥品與其他不需要的東西混合,比如泥土、貓砂、茶葉渣或咖啡渣,這樣可以避免藥品暴露於小孩、寵物,也不容易被那些懷有不良意圖到處找廢棄藥品的人找到而流入市場造成安全隱患。

2、將混合物放在密閉容器中(可重新密封的拉鍊袋,空罐或者其他可密閉的容器),防止藥物洩露或溢位。

3、將容器扔入垃圾桶中;

4、將藥品空包裝外邊的個人資訊劃掉以保護個人隱私,扔掉包裝。

另外,對於某些霧化吸入製劑,比如用於治療哮喘或COPD疾病的信必可都保、能倍樂、輔舒酮等吸入製劑,如果被刺破或者扔到火裡或者焚燒爐中可能會產生危險,對於這些吸入製劑最好聯絡對應的藥品經營企業或者專門的藥品回收機構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