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破案探疑最厲害的四人,其中一位把皇帝都趕下了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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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泱泱中華上下綿延五千多年,各個朝代歷來是人才輩出,名臣將相不勝列舉,古人之智慧也是堪比神仙,那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我們中國古代歷史中破案探疑最厲害的四位高手:

1。武周長城狄仁傑

說到第一位,本人首推狄仁傑,首先因為此人是中國古代到今天官職最多的一個人,任地官侍郎同鳳閣鸞臺平章事及幽州大都督、魏州刺史、幷州督法曹參軍、任黜置使、河道安撫使、西北道行軍大元帥,當朝宰輔,位極一品人臣,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武周皇朝的穩定者,李唐帝族的延續者,被稱為是大唐王朝的“消防官”證得弟子門人學生無數,有“狄公桃李滿天下”的美譽,後來在其安排下門生等人推動“神龍政變”將中宗李顯復位,復李唐神器,一生好學無術,社會縱橫、自然地理、宇宙天地玄妙;其才無所不窺,諸門無所不入,六道無所不破,眾學無所不通,一生破案無數,從無冤假錯案,心思縝密,一心為民,秉承其父遺志“忠肝義膽、為民申冤”造福萬民。

生於唐貞觀四年(630年),卒於武則天久視元年(700年),字懷英,唐代幷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傑出的封建政治家,狄仁傑出生於一個官宦之家。祖父狄孝緒,任貞觀朝尚書左丞,父親狄知遜,任夔州長史。狄仁傑透過明經科考試及第,出任汴州判佐。時工部尚書閻立本為河南道黜陟使,狄仁傑被吏誣告,閻立本受理訊問,他不僅弄清了事情的真相,而且發現狄仁傑是一個德才兼備的難得人物,謂之“河曲之明珠,東南之遺寶”,推薦狄仁傑作了幷州都督府法曹。在此任內,狄仁傑通曉了吏治、兵刑等封建典章和法律制度,這對他一生的政治活動都有重大影響。

唐高宗儀鳳年間(676——679年),狄仁傑升任大理丞,他剛正廉明,執法不阿,兢兢業業,一年中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涉及到1.7萬人,無冤訴者,一時名聲大振,成為朝野推崇備至的斷案如神、摘奸除惡的大法官。為了維護封建法律制度,狄仁傑甚至敢於犯言直諫。儀鳳元年(676年),武衛大將軍權善才誤砍昭陵柏樹,唐高宗大怒,命令將其殺死。狄仁傑奏罪不當死,唐高宗疾言厲色地說:“善才斫陵上樹,是使我不孝,必須殺之!”狄仁傑神色不變,據法說理:“犯言直諫,自古以為難。臣以為遇桀、紂則難,通堯、舜則易。今法不至死而陛下特殺之,是法不信於人也,人何措其手足!”“今陛下以昭陵一株柏殺一將軍,千載之後,謂陛下為何主?此臣不敢奉制殺善才,陷陛下於不道”。終於迫使唐高宗改變了主意,赦免了權善才的死罪。

不久,狄仁傑被唐高宗任命為待御史,負責審訊案件,糾劾百官。任職期間,狄仁傑格守職責,對一些巧媚逢迎,恃寵怙權的權要進行了彈劾。調露元年(679年),司農卿韋弘機作宿羽、高山、上陽等宮,寬敞壯麗。狄仁傑上奏章彈劾韋弘機引導皇帝追求奢泰,韋弘機因此被免職。左司郎中王本立恃恩用事,朝廷畏之。狄仁傑毫不留情的揭露其為非作歹的罪行,請求交付法司審理。唐高宗想寬容包庇王本立,狄仁傑以身護法:“國家雖乏英才,豈少本立輩!陛下何惜罪人以虧王法。必欲曲赦本立,請棄臣於無人之境,為忠貞將來之戒!”王本立最終被定罪,朝廷肅然。後來,狄仁傑官遷度支郎中,唐高宗準備巡幸汾陽宮,以狄仁傑為知頓使,先行佈置中途食宿之所。幷州長史李衝玄以道出妒女祠,徵發數萬人別開御道。狄仁傑說:“天子之行,千乘萬騎,風伯清塵,雨師灑道,何妒女之害耶?”,俱令作罷,免除了幷州數萬人的勞役。唐高宗聞之讚歎說“真大丈夫矣!”

中國歷史上破案探疑最厲害的四人,其中一位把皇帝都趕下了臺

2。一代名相寇準

寇準(961年—1023年10月24日),字平仲,漢族,華州下邽(今陝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詩人。太平興國五年進士,授大理評事、知歸州巴東縣,改大名府成安縣。累遷殿中丞、通判鄆州。召試學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館,為三司度支推官、轉鹽鐵判官。歷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後兩度入相,一任樞密使,出為使相。乾興元年(1022年)數被貶謫,終雷州司戶參軍,天聖元年 (1023) 九月,病逝於雷州。

一生破案無數,為趙宋王朝鞠躬盡瘁。

據說雷州人民護送寇準靈樞北上,至雷州一渡口時,突然狂風大作,驟雨滂沱,大家無法北上,只好停下來,為了防止棺木被雨水沖走,大家就在靈柩前插上枯竹。第二天,等到雨過天晴的時候,護棺之竹竟然長出新芽。後人為了悼念這位賢相,遂把此地命名為“寇竹渡”,至今地名尚存。

關帝靈籤第八十一簽就是“寇公任雷陽”,這是寇準在雷州任職的典故。此籤的意思是被人欺凌,暫時耐守,自可昭雪。宋仁宗為寇準平反後,雷州人民“悼其屈,而哀其忠”,把寇準的住所改為寇公祠。如今的寇公祠內,仍陳列著皇帝因寇準而下的一道道詔制。

當朝同僚對寇準此人也是評論有佳:

畢士安:寇準兼資忠義,善斷大事,此宰相才也。

王旦:準好人懷惠,又欲人畏威,皆大臣所避。而準乃為己任,此其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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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鐵面無私包拯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御史,曾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及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後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知諫院時,多次論劾權貴。再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由於民間傳其黑麵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一生破案無數,是至仁至孝至忠至義的代表

包拯生於宋真宗鹹平二年(999年),於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考中進士[3] ,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父母年邁,包拯請求在合肥附近就職,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縣)監稅,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父母。幾年之後,他的父母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聽選,獲授天長(今屬安徽)知縣。

慶曆元年(1041年),包拯調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端州出產硯臺,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臺,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臺僅僅滿足貢數,他在任滿一年沒拿一方硯臺回家。

由此可見其清廉,可謂是“兩袖清風拂面去,留的萬名後人傳”

中國歷史上破案探疑最厲害的四人,其中一位把皇帝都趕下了臺

4。法醫之祖宋慈

宋慈(1186-1249),字惠父,陽平區(今屬福建人),我國古代傑出的法醫被稱為“法醫學之父”,著有《洗冤集錄》。西方普遍認為正是宋慈於公元1235年開創了“法醫鑑定學”。

寧宗嘉定十年(1217年),中進士乙科,朝廷派他去浙江鄞縣任尉官(掌一縣治安),因父喪而未赴任。 宋理宗寶廣二年(1226年),宋慈出任江西信豐縣主薄(典頒文書,辦理事務),從此正式踏上了仕宦生涯。紹定一至三年,在鄭性之幕下參與軍事;迄招捕使陳韡檄同監軍李華平定蓮城七十二寨寇,宋慈參贊居多。 宋慈於紹定四年(1232年)陳韡奏其政績,舉為福建長汀知縣(一縣的行政長官),嘉熙元年(1237年)任邵武軍通判(州府長官的行政助理),嘉熙二年(1238年)調南劍州通判,嘉熙三年(1239年)任提點廣東刑(主管司法刑獄和監察),嘉熙四年移任江西提點刑獄兼贛州知縣。淳祐元年(1241年)知常州軍事,淳祐七年任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併兼大使行府參議官,次年進直寶謨閣奉使四路(宋分天下為各路,等於現在的省份),皆司皋事。淳佑九年(1249年),拔直煥閱知廣州、廣東經略安撫使(掌管一路之軍事行政)。

宋慈一生二十餘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後擔任四次高階刑法官,後來進直寶謨閣奉使四路,也是「皆司皋事」,可見宋慈一生從事司法刑獄。長期的專業工作,使他積累了豐富的法醫檢驗經驗。宋慈平反冤案無數,他認為:“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出自《洗冤集錄》序),堅持「審之又審,重視現場堪驗,還指出凡驗婦人,不可羞避,檢婦人,無傷損處須看陰門,恐自此入刀於腹內,如死者是富家女,把女屍抬到光明平穩處,令眾人見,以避嫌疑。

一生屢破奇案無數,為國為民,盡心盡力,有“法醫之祖”和“當世青天”之名也不為過。

中國歷史上破案探疑最厲害的四人,其中一位把皇帝都趕下了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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