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代大樂:繼承唐樂,借唐之名獲得政權合法性,收攏人心

遼代大樂:繼承唐樂,借唐之名獲得政權合法性,收攏人心

大樂是中國古代禮樂制度下的至高無上者,它與一般的民間音樂有很大區別,

民間音樂大多以娛樂為主要目的,但

大樂卻主要以政治目的為止,大樂的重點不在於樂本身,而在於大樂背後的禮樂制度。

禮樂制度在周朝就已經出現,它規定了政治生活,如祭祀、君主登基,國家喪事等不同場合都有不同的音樂,就連君主和大臣就餐也有不同的樂,

所以王維的《滕王閣序》有言:“閭閻撲地,鐘鳴鼎食之家。”

遼代大樂和禮樂制度發揮了一種隱性的政治作用,將人的階層分層深化到各個方面,

遼代大樂也是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禮樂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尤其大樂有諸多內容襲自唐樂。

遼代大樂因其政權建立過程的特殊性,

所以帶有很明顯的多民族融合的特性,而且遼代大樂對唐樂的繼承要多於中原的北宋王朝。

遼代大樂在統治者的推動下,逐漸被其治下的漢民接受,這成為漢民接受這個少數民族政權的隱性促進因素。

遼代大樂:繼承唐樂,借唐之名獲得政權合法性,收攏人心

一、遼代與遼代大樂

1。遼的建立

遼代是由契丹民族建立的少數民族政權,

於907年至1125年間活躍於我國北部的廣大地區,一共經歷了九個皇帝,長達二百一十八年。

有“小太宗”之稱的唐宣宗去世後,唐朝的國力再次衰弱,繼位的唐懿宗也沒能挽救唐朝的衰退之勢,黃巢起義則加劇了唐末的亂局,

此間,中原和北方的少數民族都躍躍欲試。

例如南詔叛亂、沙陀人李國昌父子蔡州秦宗權、越地的董昌、劉謙等人,這些人都覬覦最高權力,並野心膨脹。

契丹源於東胡鮮卑,契丹迭剌部首領耶律阿保機在唐末的五代十國亂局中看到了希望,於是他迅速統一了同樣處於內亂的契丹族,

成為契丹族新的可汗。

耶律阿保機治理下的契丹族不斷壯大,先後征服了周邊大大小小的部落,完成了一個民族強大所需的領土規模。公元916年耶律阿保機稱帝,但此時的契丹政權還不稱為“遼”。

公元947年,耶律德光佔領開封,而後在開封稱帝,並改國號為“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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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朝的全盛時期是遼景宗時期,這一時期,由於遼景宗政策寬鬆且施政有方,所以政治相對清明,貴族叛亂也比較少,

對外戰爭也比較少。

與此同時,遼景宗皇后蕭綽常常協助體弱多病的遼景宗處理政事,遼聖宗即位後,蕭太后攝政,這一時期的遼國仍然比較強大。

到了天祚帝統治時期,外部的金朝加速了對遼的進攻,內部的叛亂更加頻繁,

在內憂外患的壓力下,1125年,遼朝被金所滅。

雖然後來還有“西遼”政權的存在,但已經是強弩之末了。

2.遼代大樂的主要內容

《遼史》載有:“遼代有國樂,有雅樂,有大樂,有散樂,有鐃歌,橫吹樂。”“大樂用之朝廷,別於雅樂者,謂之大樂。”

由此可見,

遼代大樂只有在專門的場合才會出現,一般來說,遼代大樂主要用在元會慶賀、冊皇太后儀及上壽儀等場合,這些場合都是一國比較重要的時刻。

遼代大樂:繼承唐樂,借唐之名獲得政權合法性,收攏人心

遼代大樂有很強的觀賞性,有趣而不失高雅,遼代大樂的樂器種類非常多,各有用處,包括玉磬、方響、搊箏、簫、臥箜篌、大箜篌、大琵琶、小琵琶等。

遼代大樂的主要內容實際源自唐朝音樂《景雲河清歌》,大樂包括景雲四部樂舞,分別是《景雲樂》、《慶善樂》、《破陣樂》和《承天樂》,

這四部樂曲演奏時所用之樂器、參與之人數,以及樂調都不同。

總體來說,遼代大樂的四部樂雖然源自唐朝,但也做了一些改動,融合進其本民族特色的同時,也加進了其他少數民族的音樂特色,甚至還帶有一些稚嫩的原始色彩。

所以,遼代大樂也是多民族融合的產物。

遼代大樂對唐樂的繼承既是音樂上的需要,也是遼統治者繼承唐運的政治需要,五代十國時期,有很多少數民族政權都以李唐政權繼承者的身份來獲得民眾的支援,

遼朝統治者也希望借唐朝之名獲得政權合法性,以收攏更多人心。

遼代大樂:繼承唐樂,借唐之名獲得政權合法性,收攏人心

二、遼代大樂的特點

1.多民族性

遼朝作為少數民族政權,對境內其他少數民族和漢族的統治採取了南北院制,設立了南院大王和北院大王,南北院制體現了遼統治者對境內其他民族的分而治之思想,

但在音樂方面,遼統治者卻沒有為遼代音樂吸收其他民族音樂設立如此涇渭分明的界限。

遼代大樂對其他民族的融合和借鑑,主要體現在樂器上,據記載,遼代大樂演奏時共有23種26件樂器,雖然記載不同,但所用樂器的個數亦不會相差太多。

以毛員鼓和都曇鼓為例,這兩種樂器都不是中原的唐朝和北部的契丹民族所擁有的,而是是扶南和天竺的樂器。

與其他很多樂器傳入遼的方式一樣,毛員鼓和都曇鼓是透過唐朝傳入遼的,這兩種樂器都在唐樂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有這兩種樂器參與的龜茲樂屬於隋代七、九部樂和唐代九、十部樂之一,與龜茲樂所搭配的龜茲舞在西域也有很高知名度,

並深受隋唐的中原漢民所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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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繼承唐樂

遼代大樂對唐樂的繼承可以從樂調、樂聲和所用樂器等方面得到證明,

但遼代大樂並不是直接繼承唐樂,而是在繼承晉的基礎上完成了對唐樂的吸收,

也就是說,唐樂到遼代之時,並不是純全的唐樂,而是帶有晉之特色的唐樂。

然而,這些並不能妨礙遼對唐樂的繼承,在樂調和樂聲中仍然能夠感受到唐樂風采,例如在遼代大樂“四旦二十八調”中可以發現唐代“俗樂二十八調”的身影。

遼代大樂對唐朝燕樂的繼承也促進了唐代音樂文化的流傳,

就像曾經阿拉伯人在中世紀儲存歐洲文化對日後歐洲思想解放產生的作用一樣。

據記載,唐代同名的燕樂在唐中期戰亂時期就已經遺失了,《景雲舞》是四部樂中唯一留存下來的燕樂,其他三部基本在開元年間之後遺失。

遼代的《慶善》舞保留了唐代的《九功》之樂,遼代的《破陣樂》保留了唐代的《七德》之樂,由此可見,遼代大樂對唐代燕樂的繼承起到了儲存唐代音樂文化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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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禮樂制度:禮樂制度中的一環

支撐西周走過八百多年曆史的四大制度中就包括禮樂制度,其餘三大制度分別是分封制、井田制和宗法制,

四大制度負責不同的領域,共同拱衛著西周的統治。

禮樂制度是王朝文化的體現,也是人們的行為準則,不同等級的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這體現了封建時代清晰而又明顯的貴賤長幼之別。

簡單地來說,

禮樂制度維護的是宗法制度下的君權、神權、夫權和神權,所起到的作用是在政治管理部道德領域深入貫徹等級思想。

遼代大樂實現了區分等級之差的作用,清代阮元校刻的《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記載:“王者功成作樂,治定製禮。其功廣大者其樂備,其治辯者其禮具。”

遼政權建立以後,不僅要進行政治領域的建設,還要進行文化領域的建設,政治領域的建設是為了給境內的被統治者制定顯性的制度規定,

而文化領域的建設是為了對境內的被統治者實行隱性的影響,灌輸所謂“歸屬感”之概念。

《禮記》記載:“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和。”大樂並非遼代獨創,早在西周時期就已經出現,只是稱呼不同,此後的其他朝代也有與大樂內容相似的祭祀和宮廷音樂,有的被稱為雅樂,

有的被稱為“燕樂”,還有的被稱為“鼓吹樂”。

遼代大樂:繼承唐樂,借唐之名獲得政權合法性,收攏人心

所以遼代大樂只是漫長的中國古代宮廷音樂發展史中的一瞬,

以大樂為組成部分之一的遼代禮樂制度同樣也是漫長的中國古代禮樂制度中的一環,所起到的是承前啟後的作用。

四、總結

遼代大樂中的四部樂繼承了唐樂,這是已經滅亡的唐朝文化對新興的遼代文化的影響,可見唐文化影響之大和影響之深。

遼代大樂的演奏有專門的樂人,被稱為樂戶,

這些樂戶就相當於今天的國際級音樂家,專門在一些重要場合演奏大樂。

由此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備的樂籍制度,與樂籍制度相匹配的是專門管理音樂的官僚機構,

這些機構對以大樂為代表的官方音樂進行規定,例如演奏的人數,演奏的樂調,演奏的形式等等。

遼代大樂不僅是音樂領域的成就,也是見證中國古代封建制度對少數民族政權影響力的媒介。

遼代大樂:繼承唐樂,借唐之名獲得政權合法性,收攏人心

禮樂制度是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用來鞏固自身統治的工具,

這一制度在文化習俗層面對人的行為進行了規定,所以當叔孫通為劉邦制定宮廷禮儀時,劉邦才發現了當皇帝的威嚴之感,遼代大樂所起的作用正是如此。

遼代大樂對唐樂的繼承,以及對其他少數民族音樂的吸收也為今天的中西文明交流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即從音樂的傳播路徑研究中西文明交流路徑。

參考文獻

《遼史》

《禮記》

《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

《荀子·禮論篇》

《論語·八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