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因知未成年無死刑,4少年殘害花季少女,判決當日放聲大笑

未成年是否應該豁免死刑?多年以來,人們為之爭論不休。支援未成年人擁有死刑豁免權的認為,他們還是孩子,什麼都不懂,也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而支援未成年應有死刑的人則認為:未成年現在比以前瞭解的更多,他們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不過不管最終如何處置,這對所有人來說都是一個不小的難題。但2004年發生的一起大案,卻讓人為之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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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大案

2004年11月,北京法院受審了一樁未成年殺人勒索案。不過在受審當天,與受害者家庭沉浸在悲傷氛圍中不同,當宣判結果一出,四名作案者就深深鬆了一口氣,同時,幾人竟四顧相視放聲大笑起來。為何他們在犯罪聽取宣判結果後,還能如此開心?我們還得從案件發生時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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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邪念

2004年3月,犯案人員任某、南某及楊某因沒錢上網,陷入了“困境”中。自己是未成年,出去找工作明顯不現實,而長期及繁雜的工作,他們也不想幹。一合計下,幾人就想幹票大的,一勞永逸。而先綁架,後敲詐勒索的念頭也悄然而生。

不過,能不坐牢也沒人想坐牢。為了最終能全身而退,幾人提前考察好了埋屍地點,想著一旦事情暴露,就迅速“撕票”並處理屍體。說不定警察查不出來,自己也不用坐牢。因此在準備好後路後,幾人終於開始了自己的綁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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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開始

當時,犯案人南某在大興區某實驗中學裡,認識了該校家庭條件較好的學生小雨(化名)。由於南某已與小雨相處一段時間,小雨對其也放鬆了警惕。

2004年4月20日晚,任某、南某、楊某及於某帶好尖刀等作案工具來到該校門前。先由南某出面,將小雨騙了出來,隨後在幾人半哄半挾持下,將其帶到了大興區亦莊的一處拆遷地內。

當時,小雨已發現不對,想返回學校。但幾人擔心她與南某認識,放了她會報警,也會破壞幾人的最終計劃。因此任某先行下手將小雨擊倒,隨後幾人用電線等作案工具將小雨勒死後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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猖狂的勒索

想到己方一番顛簸,卻沒有得到任何回報。幾人一商量,開始多次給小雨家人打電話勒索現金,要價高達150萬人民幣。而小雨家人發現女兒失蹤,且打來勒索電話後,也不怠慢,立刻報警。

4月22日,警方終於將幾人全部抓獲,而幾人對自己的犯罪行徑也是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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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的判決

2004年11月,北京市中級法院做出判決,由於犯案者兩人17歲,一人16歲,一人15歲,均屬未成年,因此其中兩人被判無期,一人判處15年有期,一人則判處2年有期徒刑。結果並沒有出乎他們的意料,幾人全部從輕處理。劫後餘生的幾人四顧相笑,也讓人充滿憤怒。

事實上,對於未成年人是否應該廢除死刑一事,國家也在積極調整,並做出了不少改變。但這畢竟是個大難題,眾口難調,對此,您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