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伐的原因》

孫中山

各界諸君,今日諸君在這裡開贊助北伐大會,我們為什麼有北伐之舉?大家知道,革命黨自十三年前打倒滿清專制政體,改立民國。在辛亥革命未成功以前,革命黨都到各處宣傳,由有知識學者,到各處宣傳革命。各界亦都來幫助。革命未起以前,滿清把中國利益送給外人,如南方接近之安南、緬甸被英法佔了,高麗、臺灣被日本佔了,香港、九龍被英國佔了,上海被各國佔了;內地之漢口亦被各國佔了。革命黨怕中國陷於雙重奴隸,故出來宣傳革命。而人民人人都歡迎革命。滿洲人寧願以國土送給外國人,不願送給漢人。革命黨怕中國淪亡,便提倡革命。

當時大家提倡革命,贊成革命,希望享共和幸福。民國十三年來,人民究竟享了幾多幸福呢?不過是四分五裂,盜賊兵災吧。有些知識薄弱的人以為這些痛苦是革命造成的;十三年前雖做滿清奴隸,還得安居樂業,現在還比不上。其實革命事業,像拆去舊屋建築新屋一樣,這十三年便是舊屋已拆,新屋未成的時期。在此時期,倘遇狂風大雨,其景象當如何?有人以為舊屋雖然有傾倒之虞,尚可抵禦風雨於一時,而以為不應當拆屋。這是何等錯誤!十三年來大家遇著大雨大風的生活,所以不能安居。但新屋建築末成者,因為有滿清遺下之官僚軍閥為障礙。當此之時,人民有的不忍捨去一片舊瓦,有的不忍捨去一塊舊磚,不能徹底廓清,讓一向官僚武人存在。這便是不能夠建設之原因。滿清皇帝雖推倒,而數十個小皇帝代興,故人民不能得安樂,反覺痛苦。尚有一個原因,國民自來做慣專制之奴隸生活,不問政府,故武人官僚敢這麼放肆。

諸位應知道,民國成立而後,大家都是主人,而主人不能自己努力建設國家,故大家這樣痛苦。大家以後應當覺悟努力。革命黨為國民之先覺,奔走呼號,而國民甚少應之者。故民國不能成功。國民實不能辭其責。諸位應知道,中國好像一個大公司,國民是股東,股東不維持,公司便危險。國家建設而後,人民都享福,便和公司贏利,股東分息一樣。

中國自通商後,工業失敗,沒有製造品出口。並且連自用之貨都要用洋貨。每年入口貨多過出口貨五萬萬。大家試想我們每年要送五萬萬元給外國,我們焉得不危險!尚有外國在中國境內之工業、礦業、航業、陸運業、銀行、租借地、割讓地等等,每年約損失十幾萬萬。再加以條約之損失,賠款及其利息之損失。實不止數十萬萬。大家都想自己發財,但極其量都不能挽回這麼大的損失。國家既如大公司,則要大家都努力,將這每年數十萬萬的損失,完全恢復,中國自然會家給人足了。諸君總要努力,即建築一間小屋,都要三數個月才成功。一個大國家,當然不是十三年便可完全成功的。但現在離成功不遠了,大家應當齊起努力。這次革命政府提師北伐,便是要將西南軍隊聯絡奉浙軍隊,掃除舊屋磚瓦渣滓垃圾之北洋軍閥官僚,以建設新國家。這個責任,是要全國國民負責。大家要有毅力,來完成這第二層的建設功夫。

《北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