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嘉代言風波:解約以後產品出問題需要承擔責任嗎?

李維嘉代言風波:解約以後產品出問題需要承擔責任嗎?

近日知名主持人李維嘉陷入了“藝人失德”的事件當中,一時間網上熱議不斷,據瞭解,原來是李維嘉曾經代言的茶飲公司“快樂方程式”涉嫌詐騙,卷錢跑路了,騙了很多加盟商的血汗錢,最終也沒有管理這件事,所以受害的加盟商們紛紛尋找李維嘉要求賠償。

李維嘉代言風波:解約以後產品出問題需要承擔責任嗎?

而李維嘉卻釋出了宣告表達自己的歉意,並且表示,自己擔任“快樂方程式”的奶茶產品形象大使早在今年的8月31日就到期了,我們已經簽署了合作解除協議,裡面也明確聲明瞭該公司不得再使用我的肖像權,並且把已投放的廣告影片等全數刪除下架。

李維嘉代言風波:解約以後產品出問題需要承擔責任嗎?

這是什麼意思呢?簡而言之,李維嘉已經不是這家奶茶產品公司的代言人了,雙方已經解除了合同,所以後期他們利用李維嘉的肖像權進行“詐騙”“卷錢跑路”等行為都是李維嘉不知情的,而且李維嘉也要追求他們侵犯自己肖像權的法律責任。

李維嘉代言風波:解約以後產品出問題需要承擔責任嗎?

那麼,解約了之前簽約過的代言產品,產品出了問題曾經的代言人需要負責嗎?對此獨教授諮詢了尚可律師:其實廣告法中有規定,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既然你已經解約了,那麼可以提前發通知宣告此事,而不是放任該公司繼續侵犯肖像權利,作為知名主持人,獨教授小時候經常看李維嘉主持的快樂大本營等節目,希望本次事件在能力範圍內,可以承擔一定的責任盡力彌補一些商家的損失,做一個勇於承擔責任的藝人。

李維嘉代言風波:解約以後產品出問題需要承擔責任嗎?

李維嘉代言風波:解約以後產品出問題需要承擔責任嗎?對此,大家怎麼看?

我是獨教授,依法胡說,認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