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好心幫忙出意外,被幫工者要擔責!

臨汾市堯都區的志峰靠送液化氣賺錢。這一天,志峰正打算拉上空罐去罐氣,同村的賈師傅打來電話,讓志峰去他家一趟,幫忙拉幾個罐子。

想著都是一個村子的,志峰就答應了賈師傅。在去往賈師傅家的途中,志峰還找來朋友小徐幫忙。兩人開著小卡車來到了賈師傅家,然而就在三人往車上裝罐時,小卡車卻熄火打不著了。就這樣,賈師傅在車上開車,志峰和小徐在車後面推,可就在這個過程中,意外發生了。

賈師傅將油門當剎車踩下,車一下子倒過來,把志峰和小徐撞倒在地。在事故中,志峰只傷到了腿部,但小徐的傷情卻比較嚴重,在搶救三天後不治而亡。事故發生後,志峰及賈師傅二人因過失致人死亡被警方刑事拘留。

臨汾:好心幫忙出意外,被幫工者要擔責!

想著自己剛30歲的兒子還沒結婚就離開了人世,小徐的母親傷心欲絕。小徐母親說,兒子是志峰叫去幫忙的,現在出事了,志峰就應該負責。而志峰的妻子麗麗認為,小徐是丈夫叫來幫忙的,但造成小徐死亡的是賈師傅,這個責任該由賈師傅來承擔。對於此事,賈師傅的兒子則認為,父親有駕駛證,但常年不開車,當天也是在志峰的請求下,才上車幫忙的,這個責任就該由志峰來承擔。

對於這樣的一場意外,律師認為: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因第三人侵權遭受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