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枝永伏法記:黑衣人在旅館殺人斂財,連環作案揹負25條人命

導讀

近年來,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建設法治大國的道路上走得鏗鏘有力,但倒回到90年代,那時的法治建設還比較落後,曾一位黑衣人盜用他人身份證,連殺25人後才被抓捕,在當時造成了巨大的恐慌。

李枝永伏法記:黑衣人在旅館殺人斂財,連環作案揹負25條人命

案件經過

1996年4月17日,雲南省瑞麗市派出所電話響了起來,一旅店報警稱有位旅客死在了店內,其錢財和身份證不見了。經調查,當天與死者同住的高盛龍引起了警方的懷疑,據悉高盛龍著黑西裝,170釐米左右的個子,更重要的是該案件與三年前連環殺人案作案手法如出一轍。

一人被害,錢財被劫

1993年2月7日,保山市一位名叫馬天強的旅客被害,其身上的2萬多元一併消失。此時與死者同住一屋,並用死者身份騙走押金的霍慶貴引起懷疑。

霍慶貴為1.70左右的身高,穿身黑西裝,經警方調查發現,霍慶貴本人並不具備作案條件,其身份證屬於丟失狀態。

青年遇害,手法雷同

同年4月12日,青年姚興華在保山市東門聯營旅社內死亡,同樣其身份證和隨身帶的錢消失了。

李枝永伏法記:黑衣人在旅館殺人斂財,連環作案揹負25條人命

與其同住的陶弼才雖然有重大嫌疑,但因有了前車之鑑,警方懷疑很可能不是本人作案,經多方取證,果然證實了民警猜測,陶弼才不是嫌疑人,其身份證被人偷走使用。

流竄兩地,連殺3人

正在警方搜尋這名“黑衣人”的真身時,在短短半個月內又有3人在保山和昆明相繼被害,死者都是旅店內被害,作案手法與之前的幾起案件幾乎一模一樣,作案時留有不同的身份證,但查證身份證本人資訊時又被排除作案嫌疑。

兩人被害,收穫指紋

在警方全力尋找作案線索時,一位個體商人又在招待所遇害,警方循著登記的身份證資訊找到本人,發現卻是一位精神病患者。然而只隔幾天大理又出現了類似案件,雖然經過調查依舊沒有揭穿黑衣人的真面目,但是透過警方的反覆偵察,找到了兩枚黑衣人的指紋。

李枝永伏法記:黑衣人在旅館殺人斂財,連環作案揹負25條人命

流竄作案,瘋狂殺戮

殺人眼紅的黑衣人已不滿足雲南本地作案,一場全國性的殺戮開始了。9月11日,一位旅客在四川成都火車站招待所被害;14日,一人慘死於陝西西安火車站旅店內;28日,衡陽有兩人接連被害。就這樣,到1993年10月20日,黑衣人已接連對24人下了手。

慘案過後,銷聲匿跡

連續製造多次慘案後,黑衣人害怕自己露出馬腳,於是從1993年起,他逃竄多地以躲避警方的追查,這期間,他先後兩次偷渡到緬甸,但在沒有收入又不屑於打工賺錢的他終於撐不下去了,1996年黑衣人再次回到雲南瑞麗市,決定重操舊業。

李枝永伏法記:黑衣人在旅館殺人斂財,連環作案揹負25條人命

旅店露餡,真兇被抓

1996年4月21日,在黑衣人走進瑞麗市一家招待所時,服務員一眼就認出了這位通緝犯,於是他先將黑衣人安頓下來,隨後立馬報了警。10分鐘後,四名警方趕到,將沒有任何察覺的黑衣人緝拿歸案。

案件結果

在對黑衣人進行搜查時,警方發現了一張名為李枝永的身份證,這位隱藏頗深的黑衣人身份終於曝光在陽光下。

據透露在李枝永被逮捕時,他

李枝永伏法記:黑衣人在旅館殺人斂財,連環作案揹負25條人命

剛開始狡辯稱自己只殺過一個人,看眼著惡罪惡行徑難以矇混過關,便又企圖賄賂警方以減輕罪行,但什麼樣的說辭都掩蓋不了25人被害的事實。

在1996年,黑衣人李枝永被執行槍決,案件塵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