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名駕駛人培訓教練
除傳授駕駛技術外
還應傳授交通安全知識
模範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但下面這位不良教練
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結果……
8月24日11時許,百色市田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田東縣環城路執勤時,發現一輛桂M教練車超速行駛,立即將該車進行攔截檢查。
在對教練車檢查的過程中,民警聞到一股酒味。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人黃某體內酒精含量
為17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隨後黃某被帶至醫院抽取血樣鑑定。
令人吃驚的是,這輛教練車上,還乘坐著兩名學員。
據黃某交代:其與車上的另一位教練載著兩位學員從河池市巴馬瑤族自治縣到百色田東縣檢視駕考場地,前一晚自己與田陽區的朋友一起喝酒,大約喝了兩瓶多的白酒。當天駕駛車牌號教練車行至田東縣環城路時,在超越前方大貨車時,因超速被交警查獲。
9月3日,司法鑑定出具了黃某的鑑定結果,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
145.78mg/100ml
,涉嫌醉酒駕駛。
民警根據法律法規對黃某
超速
的違法行為,
處以罰款4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其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的行為,將面臨
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
交警提醒
駕校是教授學員駕駛知識和技能的地方,教練員是準駕駛人的啟蒙老師。一舉一動都對學員起到示範作用,更應明白遵守交通法規的重要性。駕校教練員應自覺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駕駛習慣,不僅要傳授駕駛技巧還要傳授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才能肩負培養守法駕駛人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