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名臣魏徵,字玄成,鉅鹿曲城(今屬河北保定)人。
幼年時期“孤貧”,最初為李密的幕僚,後歸順了唐朝。
以犯言直諫而著稱於世,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時期,魏徵諫言多達二百餘次,唐太宗從諫如流,全部採納。
貞觀三年(公元629年),魏徵升任秘書監,掌管皇家圖書,同時參與商議軍國大事。
魏徵一生崇尚節儉。
魏徵去世的時候,唐太宗下詔,命九品以上的官員都去參加葬禮,同時“給羽葆鼓吹,陪葬昭陵”。
魏徵的妻子裴氏說:“徵平生儉素,今葬以一品羽儀,非亡者之志。”
意思是魏徵一向節儉,現在皇帝詔令厚葬,這是死者生前不希望看到的,於是推辭不受,以“布車載柩而葬”。
魏徵選擇薄葬,是他真的清貧沒有錢嗎?
事實並非如此,魏徵可謂家財萬貫,富甲天下。
魏徵不貪汙受賄,哪來的大量財寶?
除了俸祿,魏徵的收入還和他的諫言得到皇帝採納有關。
每一次諫言,唐太宗都會賞賜給魏徵豐厚的財物。
武德九年(公元626年),右僕射封德彝上書,建議朝廷徵召十八歲以下的壯男,擴充軍隊。
當時還是秦王的李世民表示同意,做為秦王屬下的詹事主簿,魏徵堅決反對,不簽字批覆。
李世民大怒,把魏徵找來斥責道:“十八歲以下的男丁有很多是壯實的,再者說一些奸民有意瞞報男丁的年齡,躲避朝廷的徵召,現在徵召這些人到軍中有何不可?你為何如此固執己見?”
魏徵回答說:“朝廷因為懷疑這些人虛報年齡,就強行徵召,將會失信於民。”
李世民最終聽從了魏徵的諫言,放棄了強行徵召十八歲以下男丁的軍令。
這一次,魏徵得到了秦王李世民賞賜的一口大金甕。
貞觀十三年(公元639年)五月,魏徵諫言皇帝不要無故勞役百姓,無故發動戰爭,奢靡自滿。
李世民表示“願改之,以終善道”,賞賜魏徵黃金十斤、馬二匹。
除了進諫獲得賞賜之外,魏徵還憑藉才藝獲得賞賜。
文德皇后生的女兒滿月時,唐太宗大宴群臣,酒足飯飽,唐太宗命魏徵留下來陪著自己下棋。
魏徵以沒有可賭之物為由推辭,唐太宗強迫魏徵說:“朕知君有物,不須致辭!”
魏徵只好陪著皇帝下棋,只走了十幾步,唐太宗就認輸了,對魏徵說:“君已勝矣!”
隨後賞賜魏徵“馬一匹,並金裝鞍轡勒,賜絹千匹。”
還有一點值得提一下,魏徵還有“稿費”收入,曾為《戴氏禮》做註解,獲得帛一千匹,為《隋史》、《梁書》、《陳書》等史書作序、寫評論,獲得布帛兩千段,相當於收入六百匹絹、六百匹布,外加棉花八百包。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