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駕車撞壞公路防撞桶僥倖玩“失蹤” |一線微觀

如果開車撞壞了護欄、防護錐桶等公共設施,應該怎麼辦?

女子駕車撞壞公路防撞桶僥倖玩“失蹤” |一線微觀

以下這名司機,

真實上演了“反面教材”!

撞壞公路防撞桶逃逸

嚴厲處罰!

3月15日,女子韋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隊,向大隊值班民警“自首”,為自己駕車撞壞執勤崗亭防撞桶一事道歉,並接受處罰。

原來,3月14日上午,韋某駕駛一輛“寶駿”小型普通客車行至高速公路都安收費站出口廣場,因與車上乘客說話導致分心駕駛,一不留神向右急打了方向,撞上了設定在交警執勤崗亭周邊的防撞桶。

女子駕車撞壞公路防撞桶僥倖玩“失蹤” |一線微觀

車輛停下,韋某與乘客下車檢視情況,在現場徘徊十分鐘後,便駕車離開了現場,韋某完全沒有“損壞公物需要報警理賠”的概念,竟一走了之。

沒想到這一幕,被路面監控拍了下來,民警將其逃逸過程看得一清二楚。

查詢到車輛資訊後,民警通知駕駛人韋某前來大隊接受調查處理。

在證據事實面前,韋某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自願承擔防撞桶的賠償,並接受交警部門的處罰。

法律連結: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於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駕駛證記12分。

發生交通事故後,

請第一時間報警處理,

不要以為“四下無人”就可以“逃之夭夭”,

交警部門有N種偵查手段,

可以讓你無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