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賊王”黃瘸子,足跡遍佈17省36趟火車,妻子從不知曉他在做啥

引言

(李)悝撰次諸國法,著《法經》。以為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故其律始行於盜賊。——《晉書》

武俠夢曾經風靡一時,有人曾說,不會有人沒做過武俠夢,那時人們內心都會嚮往的。像俠客一樣,平日隱居,關鍵時刻外出救人,也是不少人渴望的。而在那些江湖俠客小說中,匡扶正義懲惡揚善便是俠客的目標,打擊盜賊更是他們行走江湖要做的善事。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這樣一位盜賊,他被人們稱為東北“賊王”,他曾走過17個省偷遍了36趟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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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歧途

這位盜賊的名稱叫做黃庭利,他出生於1946年,幼時家境貧苦,父母為了讓家裡的幾個孩子吃上飽飯常常工作到很晚。黃庭利本是一位學習非常優異的孩子,但因為家庭經濟條件實在是不好,他連小學都沒有讀完就被迫輟學了。輟學後的黃庭利一直在幫助父母分擔農田中的生活,除了幫助父母分擔家務和田間工作,他偶爾也會為了賺些零錢而外出打工。

黃庭利就在這樣日復一日的生活中成長到了23歲,日子出奇的快。那一年,他突然有了新的想法,他離開了家鄉,來到了寒冷的黑龍江務農。務農,是他最熟悉的工作,做農活的他非常得心應手。雖然也有不少人告訴黃庭利,到城裡去打零工很掙錢,或者做些生意也有不錯的收益,在外面賺夠了錢在衣錦還鄉,這是不少貧苦農村人比較好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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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些聲音的影響和黃庭利本身實在不願意再與務農工作糾纏一輩子了。因此他輾轉了多個城市,一直在謀求更好的工作和發展。黃庭利及身邊瞭解他的人都認為,黃庭利或許會在這樣重複的打拼中度過自己的青年,中年時期,知道老了衣錦還鄉。但他卻因為一次偶然,徹底改變了自己的人生方向。

一次,黃庭利從老家山東坐車去哈爾濱的時候,他看到一個小賊在投前方女子的錢。不知為什麼,他竟然並沒有挺身制止,而是偷偷的看那小賊的盜竊過程。那一刻他彷佛吃了雄心豹子膽,他立刻前往另一節車廂,找了個看起來比較好偷的“有錢人”開始下手。他非常的緊張,但得到天降的錢財對他來說誘惑力太大了,因此他還是將罪惡的手伸向了那不屬於自己的領域。首次偷竊,儘管他沒什麼經驗,險些出意外,但他還是完成了自己的盜竊,偷到了錢財。

此後,黃庭利開始了他的偷盜之路,他開始沉浸於得到那些不需要花費體力,只需要心臟跳動幾下就能得到的錢財。不過,雖然他在反覆的盜竊中尋到了經驗,但他還是失誤了一次。有一回,他偷盜錢財險些被發現,情急之下他竟又被過道中的人群擠下了火車站臺,一輛火車駛過,他的腿被碾斷了,從此,他就成為了人們口中的“黃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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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屬於一次意外,而火車給他造成的傷害又實在太大,因此鐵路部門對他進行了賠償,並且幫助他安裝了假肢。黃庭利雖然貧窮,但本來還是個四肢健全的人,可彼時的他卻成為了一個殘疾人,就連外出工作都不會被一些崗位錄用。他心中憤憤不平,不停地起訴鐵路部門。每一次黃庭利大鬧一場,都能得到有關部門的相關賠償,這令黃庭利又生出了不勞而獲的想法。足跡遍佈17省

黃庭利成為黃瘸子後,他更加堅定了自己的偷盜“事業”,因為他打心底裡告訴自己,現在的自己只能靠不勞而獲度日了。他憑藉著自己瘸子的形象,每次都能令人們放鬆戒備心。在多次的偷盜後,黃庭利早就懂得了偷盜的“技術”。因為偷盜也是有組織的,而黃庭利屬於單幹,所以當他被那些團伙中的成員發現時,他往往會被一個組織威脅,甚至被他們搶走自己的偷盜成果。因為迫於大團夥的壓力,黃庭利只好將自己偷來的錢財取出一部分教給團伙人員,團伙收到了黃庭利的錢財,自然沒在找過他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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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利在日復一日的偷盜中越來越成熟,他甚至能夠從一個人的外貌和舉止上分辨出這個人身上有多少錢財,敏銳度有多高。他的偷盜範圍開始越來越大,後來他的足跡竟然遍佈到了17個省市。在36趟列車上都成功下過手,因為偷盜技術強,甚至有人找上門來請求他教授自己技藝,他也被偷盜屆的人們稱為“賊王”。受到懲罰

儘管黃庭利偷盜無數,但他卻是有原則的,譬如不偷和自己一樣窮的人,因為他們賺錢不易。譬如他不對孕婦下手,因為這些孕育著生命的女子是聖潔的,並且非常脆弱,很有可能因為發現錢財喪失而情緒大波動釀成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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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即使是有準則的黃庭利,他所做的事情依然是該被懲罰的,因為人是要透過自己的雙手去賺錢,賺錢要走正道。而當警察前去調查黃庭利的時候,他的妻子從來都不知道丈夫在外面做什麼,只是告訴他會定期回來看望她和孩子。可是,因為他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因此他最終被警方逮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