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衝撞堵路的寶馬,獲刑10個月賠償5萬,遇到這情況該怎麼辦?

著急開車出門,結果前面卻有其他車攔路,如果是你你該怎麼辦呢?江蘇蘇州田先生做了一個很多人都想做但又不敢做的事情,最終他也得到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的懲罰。這件事情發生後,網友們紛紛為田先生喊冤,認為首先應該懲罰堵車的人,而不應該懲罰撞車的人,這樣子明顯有失公平。

駕車衝撞堵路的寶馬,獲刑10個月賠償5萬,遇到這情況該怎麼辦?

這件事情是揚子晚報首先報道出來的,事情發生在2021年1月份,田先生把車停放到停車場車位後外出辦事,回來以後發現自己的車子被其他車輛給堵住了。田先生嘗試聯絡車主要求挪車。其中一輛車子接到電話後很快將車挪走,但另外一輛寶馬汽車無論如何也聯絡不上,田先生一直等待一個多小時,實在憤怒不平,直接將前面的寶馬車撞開,導致車輛維修費5萬元,後來田先生賠償了這輛寶馬車經濟損失,可法院仍然判他毀壞財物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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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圖片

其實隨著我國車輛越來越多,停車位管理明顯跟不上,由此而造成的停車堵住他人去路的事情屢見不鮮。

比如在2018年的廣西柳州,一輛suv堵住了一輛皮卡車去路,導致皮卡車司機無法正常工作,司機連撞11次後將suv撞開。

又比如2019年9月份,安徽合肥一輛寶馬車堵住了一輛正常停放的私家車,該私家車也是直接撞開寶馬車揚長而去。

2020年1月,一輛豐田汽車被捷豹汽車堵住了去路。司機惱怒之下連續撞擊11次後駛離。

此外,由於亂停車被人噴油漆,堵塞排氣管,貼標語,砸玻璃,扔垃圾等報復行為更是舉不勝舉。有些遭到了法律懲處,有些根本就找不到到底是誰做的。

如果只看法律,被堵車的人採用撞車等過激行為確實容易造成較大財產損失,判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沒任何問題的。可這些案例一旦出現,網友們往往爭議頗多,因為老百姓心目中都有桿秤。如果你不堵別人的車,誰會故意撞你?如果被堵的人有急事,可堵車的人卻毫不在意,長時間不挪車當然會引起他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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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認為,首先要懲處堵路的車主,其次才是懲處撞車的車主,否則就等於鼓勵非法停車,被堵的人卻束手無策,這明顯有失公平。

堵一般的私家車都會到造成嚴重問題,堵住消防車,救護車等緊急車輛又會造成什麼樣後果呢?此前經常發現堵住消防通道的私家車被消防車強行撞開的情況。在這些案例中受損私家車得不到任何賠償,甚至還要面臨扣分罰款的處罰。

消防車,救護車有路權,難道私家車就沒有了嗎?在使用的任何合理手段都無法維護自己自身權利的情況下,被堵車主有權利採用一定的自力救濟手段。如果車主確有急事,這是否可以認定為緊急避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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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我們實在要餓死了,旁邊有大熊貓你說你吃不吃,你會因為它是國寶就不吃了嗎?如果你快要凍死了,殺掉大熊貓剝掉它的皮會讓你保暖些你會不殺嗎?

我們認為在這種案件中應該充分考慮到老百姓的接受程度,要適當減輕被堵路者的賠償責任,尤其是追究刑事責任更要慎重。只有情節非常惡劣的情況下才可考慮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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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不守規矩的人先付出代價才能遏制亂停車現象,沒有了亂停車現象,也就不會再有所謂撞擊他人車輛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