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駕駛員為避讓兩闖紅燈行人,倒地身亡,被判承擔主要責任

為避讓兩位闖紅燈的老人,正常行駛的摩托車緊急剎車,導致駕駛員死亡。最終,死亡的駕駛員僅僅收到造成事故的兩位老人的200000元賠償款。

這是近日在江西萍鄉發生的一件事。兩位老人無視紅燈,慢悠悠地過馬路,正常直行的摩托車駕駛員為了避免與老人相撞緊急剎車,卻不料因為雨天路面溼滑摔倒。

當駕駛員摔倒之後,兩位闖紅燈的老人僅僅停留了幾秒便漠然離開,當好心的路人撥打120的時候,駕駛員已經死亡。

後來,交警部門判定摩托車駕駛員沒有在最右車道行駛,對路面情況疏於觀察,路過人行橫道時沒有提前減速,負有事故的主要責任;而兩位闖紅燈的老人僅承擔次要責任,分別向死者家屬賠償10萬元。

老程真心覺得在這件事情中,

摩托車駕駛員死得有點冤!

按照交警部門的判定,摩托車確實沒有在最右車道上行駛,或者說沒有在人行橫道前減速,但如果不是兩位老人闖紅燈在前,如果死者不是為了避讓這兩個違反交規的老人,又怎會發生這起悲劇?

摩托車駕駛員為避讓兩闖紅燈行人,倒地身亡,被判承擔主要責任

更何況,這兩位闖紅燈的老人,為什麼在摩托車駕駛員倒在面前之後,只停留了短短几秒鐘,就心安理得地離去?

如果當時這兩位老人中的一個打了120,或許駕駛員有可能不會死亡;

如果當時這兩位老人沒有那麼靜靜地幾秒鐘,而是迅速離開甚至跑開,我們也可以理解為老人對現場的情況有些害怕,不敢面對,或者說覺得自己承擔不了這樣的責任。

這些,我們都可以理解,但

為什麼他們走得如此無所謂,如此的心安理得?

這兩位老人面對倒地的駕駛員,態度如此冷靜,表現得如此冷血,沒有絲毫表現出道德良心,才是讓我們覺得可怕之處。

人行橫道前停車讓行,初衷是為了保護行人安全,但並不是為了保護這些將馬路當做自家庭院,人行橫道當做人行道的行人!

現在全國很多城市都有“車讓人”的規定,這條規則出發點很好,一方面保護了行人的安全,另一方面也凸顯出整個城市的文明水平。

古城西安,在這方面做得就比較好,“車讓人”已經成為了很多司機普遍遵守的規則。很多司機在人行橫道前都會減速,讓行人快速透過。被禮讓的行人也會快速透過,甚至有些人還會向司機師傅鞠躬致謝。

見程老師之前的文章:

來西安參加十四運,發現“車讓人”很普遍,為什麼西安人素質這麼高?

但同樣,也有很多不和諧的畫面,比如某些人覺得“車讓人”理所應當,當司機減速甚至在斑馬線前停下來的時候,不是快速通行讓開車流,而是慢悠悠地透過。這和前文所說的兩位闖紅燈的老人又有何區別。

摩托車駕駛員死了,如果他在天有靈的話,他會不會後悔自己這樣做?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交通規則是大家都需要遵守的規則,無論是行人還是司機,也無論是年輕人或是老人!

只有大家共同遵守規則,社會才會變得越來越和諧。

祝願他,在天堂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