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關於開展2021年度第二批科技成果登記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科技部門(局),市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科技成果登記工作,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資訊交流和推廣轉化服務平臺,按照省科技廳統一部署,決定開展2021年度第二批科技成果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記範圍

濟南市內單位研究開發,或作為第一完成單位與市外合作研究開發產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礎理論成果、應用技術成果和軟科學成果等)其中:承擔各級、各類科技計劃,由科技管理部門主持或受上級科技管理部門委託組織驗收或結題的科技專案產生的科技成果必須登記;鼓勵非財政投入產生的科技成果進行登記。

二、登記時間

2021年度內產生的科技成果,應在2021年12月31日前登記。已經登記過的不再重複登記。

三、登記流程

2。區縣科技主管部門將申報材料集中公示(不少於7天),並按照《科技成果登記的情況說明》(附件5)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3。市科技局對申報材料進行稽核,將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集中公示(不少於7天),將登記系統整理匯出的電子版壓縮包、蓋章公示函掃描件以及專案彙總表傳送至省科技廳。

4。省科技廳在登記材料稽核完成後,將成果登記號反饋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負責向成果登記申報單位發放登記號。

四、填寫要求

1。成果概況、立項情況必須如實詳細填寫,不得有漏填項。

2。評價情況、智慧財產權情況、成果轉移轉化情況、成果轉化需求要求如實填寫如確實沒有可以不用填寫。

3。成果完成單位情況、成果完成人員名單、評價委員會名單、成果簡介要求必須填寫詳細完整。基金類專案(包括國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寫評價委員會名單。

五、其他要求

1。強化主管部門主體責任。各主管部門對登記成果的創新性、先進性和有效性負主體責任,負責相關資訊公示和登記成果集中報送等工作。

2。做好重大、轉化成果登記。各主管部門要充分挖掘重大成果和對轉化有需求的科技成果,相關成果優先登記,同時定期在山東省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上推介展示,推動成果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登記後才能獲得推薦申報省科學技術獎的基本資格。

3。確保成果質量。各主管部門要按照相關要求對成果水平和質量嚴格把關,確保登記的科技成果真實有效、分類清晰、資訊完整,為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統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打好基礎。

4。第二批科技成果登記務必於2021年11月19日前完成,各區縣科技部門將有關材料彙總後傳送郵箱。

聯絡人:市科技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處劉婧

附件: 附件1:公示函格式。docx

附件2:科技成果資訊表(有轉化需求)。doc

附件3:重大科技成果推薦表。doc

附件4:科技成果登記情況說明。docx

附件5:科技成果登記專案彙總表。docx

濟南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