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洲公案之十:藍鼎元兼任兩縣,盡心竭力捉海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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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快們只得把這個婦人帶到縣衙,交給藍知縣親自審問。

這婦人依然堅稱不認識老貨,也不認識林阿鳳。又去問鄉長,鄉長也說村子裡根本就沒有這兩個人。

藍知縣心想,陳拱突然間那麼一問,婦人是在毫無準備之下回答的,說的應該是真的,村裡怎麼會沒有這兩個人呢?

估計鄉長是有意隱瞞,藍知縣便命衙役給鄉長用刑。剛把刑具放到鄉長面前,他就立刻大喊道:“有,有這兩個人。”

可是知縣讓他說,他又不說話了,只是偷偷地看向旁邊的蘇贊卿和楊新兩個保正。

看來是兩個保正有問題,藍知縣命兩人出去等候傳喚,鄉長才說道:“村中有個林阿任,混號就是老貨。他九月他出去作賊,至今未歸,最近傳說他已經死了,不知是真是假。

其實這名婦人是林老貨的妻子,因家貧如洗,平時在外乞討為生。林阿鳳就是林老貨的弟弟,如今也逃到別的地方了。保正擔心抓不到人會受牽連,所以才讓我說沒有這兩個人。現在說的都是實話。”

藍知縣大怒,將保正蘇贊卿和楊新重打三十板子,然後丟進監牢,並且告訴兩人,抓到人犯還好,若是抓不住,就要關他們一輩子。

鹿洲公案之十:藍鼎元兼任兩縣,盡心竭力捉海賊(二)

經過幾天的追捕,捕快陳拱多方查訪,終於將林阿鳳擒獲。

林阿鳳隨即交代,他沒有下海搶劫,只是在中間奔走,拉蘇阿佑、洪美玉、李阿才、李阿皆、鄭旭卿、姚阿祿、黃阿德、鄭阿順等人入夥。

九月十一夜,他確實給一眾海賊送過飯,洪伯豐、黃呂璜兩人購置槍刀牌棍、大炮火藥、鉤鐮槍、竹篙槍等都是真的。

飯後,因器械不足,南徑的羅朝權曾讓弟弟羅朝學帶來了藤牌、糧米等,至於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藍知縣很快派人把羅朝權、羅朝學抓獲,二人供稱,不知道他們要下海為匪,林阿鳳、洪美玉平日與他相識,他兩人說是打算包下幾塊田地,來借盾牌和刀槍是為了防備盜賊,不敢不給,他真不是海賊的同夥。

沒過多久,藍知縣兼任潮陽縣知縣,海賊大多是朝陽縣人,奪船出海,到廣澳各地搶劫,也都成了他份內的事,他希望能將兩地的盜匪全部抓獲。

此時,正好海門、達濠各營的官兵都在捕捉海賊,派了兵丁和潮陽縣一同緝捕。藍鼎元派周拔、鄭川和營兵劉智明、周端等人,抓到了蘇阿佑,也就是那個老七的人。

審問之後藍知縣才知道,耳聾京其實就是蔡阿京,是潮陽縣和平寨人。

普寧縣捕快陳拱等人又拘拿到了洪美玉,據他供稱,在潮陽縣鳳豆山出海,到閩、粵各地搶劫,以及從香員澳散夥上岸等情況,都與李阿才的交代相符。

後來又同達壕營的兵丁一起抓獲了鄭阿順,是惠來縣神泉人,混名叫肚猴順。他又供出姚阿祿、許阿光、侯阿舜、鄭阿鳳等人,而捕快陳拱等人早就抓到了鄭阿鳳。

據他供稱,在廣澳打劫了杉木船被風吹散之後,他與洪伯豐、林阿任等同乘一艘船,於十月初十日,在惠州金嶼海面,搶劫了安興利運蠶絲的船二艘,才把杉木船放走,並劫走了其中一艘運絲船。

十五日,在海豐下湖東海面,他們劫奪陳元魁運糖船一艘,二十五日在碣石與官兵的巡邏船相遇,激戰中,赤須大哥、芬筒公、單鞭、皂隸、二十三仔、老二猴等六人被官兵的炮火打死。其中的赤須大哥,名叫洪伯豐。

林阿任、蔡阿京商量,船上沒有棺材裝殮,就用搶到的布匹把六人的屍首包裹後投入海中,駕著船潛逃。

二十八日,他們船上米糧吃完了,隨即在大鵬山附近海域將兵器全部丟進海里,散夥上岸,各自回家。十月初六日在金嶼山附近取水時,蠶絲船上的水手杜阿利,乘海賊不注意逃走了。

達濠營把總翁耀抓獲了一個叫許阿光的海賊,移交潮陽縣。據他供述,他的混名叫上海客,也叫偷食油鼠。

經捕快鄭川、翁馗、鄭應等人多方追捕,終於抓獲了林老貨,也就是林阿任。

據他交代,因家貧如洗而米價又太高,九月初七日到麒麟埔集市上買米,遇到了洪伯豐、蔡阿京、黃呂璜等人,一起商量出海打劫米船,以洪伯豐為首,同夥一共有四十三人。

除其他人交代的之外,還有李阿元尾、李阿完、高阿童、高阿權、蕭旭友、王阿貴、陳烏卞、蔡阿發、孫阿尾、黃阿九、吳大英、楊阿勇、陳阿楊、莊阿耀、劉阿應、盧阿利、李武臣、王阿熊,及被黃呂璜誘騙來的鄭阿尊。

他們交代的出海搶劫閩、粵各地商船,以及散夥分贓的地點等情況,都與先前被抓的李阿才等人的供述一致。

而蔡阿京,也被差役鄭川、翁馗、標光、林潔、陳萬科等人買通眼線,跟蹤擒獲。

藍知縣又讓普寧縣典史張天佑帶著本縣的捕快,按照案犯交代的地址,抓獲了權師,真名叫高阿權,和李十二,真名叫李阿完。在惠來縣又抓獲了劉阿應。

而高阿權,在十月初六,在惠來縣偷紅薯時被鄉民抓住。縣尉問他還有沒有犯其他案子,可是無論怎麼拷打,他都不交代實情。

後來他在監牢中病了,趁著找醫生看病的機會又逃了。十一月二十八日那天才回到家裡,初一就又被捕快抓了。

起初他心存僥倖拒不交代,見同夥已經被抓,證據確鑿,他才招出實情。

藍知縣發公書到海陽縣,抓到了吳陳盛。達濠軍營千總陳安瑞,在錢崗拿獲了袁阿仁。公差陳武、吳萬在青洋山拿獲了姚阿祿。

此時,這一案中的大盜已有十八九人被抓獲。

潮州總兵的屬下林捷先,在揭陽縣深浦山下,抓到了楊阿勇,也就是汶萊薯。而盧阿利、李武臣、王阿熊、陳阿陽、莊阿耀、吳阿來、吳大英、侯阿舜也就是侯大漢,都在南澳被捕。

南澳總兵將人犯押解到福建水師提督那裡。不久後,福建總督因為覺得廣東案情較重,就將盧阿利等人重新押送回來,交給潮陽縣進行審問。

這個案子中的盜匪,只有林阿鳳沒有下海搶劫,而那個鄭阿尊只有十五六歲,是被黃呂璜誘騙到船上的,並被他侵犯,雖然和海賊們在一條船上,但沒有參與搶劫和分贓。

這夥海賊一共四十三人,如今已抓獲三十四人,加上被碣石鎮官兵殺死的六人,惠來縣上岸時失足摔死的黃呂璜,已經四十一人,沒有被抓獲的只剩下蕭旭友、黃阿德兩人。

據海賊交代,黃旭友諢名蕭大肚,當時被炮擊傷,傷情嚴重,散夥時已經不能行走,一定是死在大鵬山中了。

如今就只剩下黃阿德一人不知去向。不過,他已是孤魂野鬼,用不了多久就能被抓獲。

鹿洲公案之十:藍鼎元兼任兩縣,盡心竭力捉海賊(二)

藍知縣升堂問案,卻看到被劫的船戶鄭財源、鄭廣利、林有利、杜阿利等人,因為和這群海賊相處久了,也都互相熟悉了,竟像老朋友一般說說笑笑。

這夥海賊自打由桑田的鳳豆山出海以後,在花嶼、將罕澳、井尾、廣澳等地搶劫船隻,是四十三個人一起幹的。

從十月初四以後,搶劫安興利、陳元魁等人的船隻,是洪伯豐、林阿任、蔡阿京、許阿光、姚阿祿、侯阿舜、李阿完、高阿童、鄭阿清、鄭阿鳳、王阿貴、蔡阿發、李阿元尾、陳烏卞、芬筒公、單鞭、皂隸、二十三仔、老二猴、吳阿來、蕭旭友、黃阿德等二十二人乾的。

李阿才、蘇阿佑等二十一人,雖然少劫兩條船,也沒有和官兵為敵,不過他們長期遊蕩在海面上,搶劫福建、廣東等地商船也不止一條船,分到的贓物有多有少,按法律治罪的話,難以分出輕重,反正最終是要懸首鬧市,也就沒有必要分首犯從犯了。

林阿鳳被判了流放,鄭阿尊年幼無知,和羅朝權、羅朝學一起責打一頓後釋放。

至於被扔下海里的杉木、魚、鹽,以及所搶的衣服、銀子、布匹,變賣海賊們的財產作為賠償,還給原主。那兩條船上的兵器,既然已經扔進了海里,也就沒必要再去找了。

藍鼎元在辦案過程中盡職盡責,後來兼任潮陽縣知縣,捉拿海賊又成了他分內之事,臨近各府縣也非常配合,南澳鎮總兵來搶功的時候他也沒有在意,所以文武配合還算順暢。

對於林阿相、李阿來兩人,南澳總兵知道他倆不是海賊,就又發還普寧縣,藍知縣讓他們交保之後就釋放回家了。

此時,兩廣總督、廣東巡撫、以及臬臺各衙門發來公文,要查辦誣良為盜的南澳總兵。藍鼎元寫了呈文,說是南澳總兵為捕獲海賊功不可沒,由假強盜抓到真海賊,沒有必要苛求。

後來,藍鼎元讓林阿相做了普寧縣衙門的馬快,專管捕捉盜賊,李阿來因為年老體衰,讓他回家務農去了。

至此,福建、廣東沿海風平浪靜,來往商船平安無事。

這就是《鹿洲公案》的第十個案子“閩廣洋盜”。

這個案子非常簡單,沒有什麼波瀾起伏,也沒有智謀巧思,記錄得都比較瑣碎,很像是一份結案報告。

不過要注意的是,這裡面出海搶劫的,並不是什麼十惡不赦之徒,只是些活不下去的窮苦百姓。

雍正五年,潮州一帶連續三年天災,而士紳豪強們又勾結官府,沆瀣一氣巧取豪奪,趁機大肆兼併土地,霸佔良田,收買官差和當地無賴,橫行無忌,如虎似狼。

在這種情況下,大批百姓失去房屋土地,致使物價飛漲,百姓淪為乞丐,要麼餓死,要麼只能鋌而走險。林老貨就是因米價太高活不下去才被拉進了海盜團伙,而他的妻子在家只能靠每天乞討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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